Ⅰ 已经领了住房补贴,准备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要退吗
你先住个五年十年吧,这样卖少交点税,因为长沙的货币补贴就是原来经济适用房政策换一种形式,要知道经济适用房不能买卖的,同样,还是可以查得到你是用货币补贴买了房,国家不会白给你八万元的. 补充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我看懂了,是用货币补贴买的商品房,而不是经济适用房,所以不能买卖只是暂时的,将来也可以继承,毕竟你自己不止花8万,房子的产权是你的!
Ⅱ 转业费有住房补贴,转业后还可以申请领取地方经济适用房差价补贴吗
我认为不可以在领取地方的经济适用房补贴,因为转业军人已领取了部队发给的转业住房补贴,到地方再领取就重复领取了。
Ⅲ 新职工名下有经济适用房,但是此房是赠予性质,本人是否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跟自己是不是有房子没有关系。血液跟住房是不是经济适用房,是不是赠与性质都没有关系,因为住房补贴是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福利。
Ⅳ 买经济适用房还能领住房补贴吗
这个需要查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有专补贴政策。
申请购买经济属适用住房或者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即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经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Ⅳ 谁清楚经济适用房补贴条件有哪些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
货币补贴资金的发放由市财政部门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实行双控管理。支付申请汇总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处室经办人和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处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后,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后予以发放。
1、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开发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支付凭证》、收款收据明细、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货币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原件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上述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银行账户。
2、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开发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支付凭证》、收款收据明细、《货币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原件或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上述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银行账户。
3、购买二手房的,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货币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存折复印件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上述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出卖人出具的银行存折账户内。
4、使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购买了商品房期房的购房人如需退房,由购房人将货币补贴资金退还至市安居工程资金专户后,填写《退房申请表》并提交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及购房人身份证至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确认原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资金退还到账后,核发同意办理注销商品房备案的《工作联系单》及收款收据。购房人或开发建设单位可凭该《工作联系单》至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注销备案的有关手续。购房补贴资金未退还的,不得办理退房或注销备案等手续。
Ⅵ 已经领了住房补贴,准备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要退吗
不需要退
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Ⅶ 如果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可不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版同申请的权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Ⅷ 请问已领取住房补贴的职工,是否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是否仍可参加单位福利分房
领取过补贴的,不能参加福利分房,因为已经货币化“分房”了
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或者申请廉租房
Ⅸ 享受了公务员经济适用房,另一方还能享受住房补贴吗
不能享受了,因为这个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不是个人为单位的。
Ⅹ 有单位的住房补贴,还能享受部队经济适用房吗
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住宅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地字[2002]171号)的规定: 如果是按不低于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职工出售,则职工能领取购房补贴; 如果是按照实际建设成本向职工出售,则职工不应再领取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