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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保障住房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22 13:41:28

『壹』 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企业:8%-12%

机关事业单位:10%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一致

『贰』 苏州公积金缴纳比例通常是多少

单位与个人五险一金缴抄费比例: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职工个人缴纳2%+3元。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0.5%,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在0.5%~2%之间。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1%,职工个人不缴费。6、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职工工资的12%缴纳住房公积金。

『叁』 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苏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基数是850元

公积金个人比例与单位比例一致,

企业比例为8%-12%

『肆』 苏州市住宅房拆迁条例

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府〔 2004 〕 36 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已经 2004 年 2 月 24 日市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二日 苏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及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拆迁补偿安置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市场评估价格和补偿方式 (一)补偿方式及选择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的城市建设工程和招标拍卖地块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以原区位基准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其他性质的拆迁项目不适用此种方式);也可以选择以同类区段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为主要依据的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享受定销商品房指标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 不得兼选。 市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古城保护等拆迁行为的政策适用问题 根据规划要求和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需要逐步迁移居住人口,改善居住环境的,可以参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评估机构的准入和确定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的机构,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目录中选定并进行公示。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 3 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三、评估结果公示和答疑 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 7 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场所,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 四、评估复核和鉴定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 3 日内,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 五、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本市当年最小户型定销商品房总价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该总价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予以补偿。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按照前款规定获得货币补偿后不愿自行购置房屋的,可以放弃前款补偿,由拆迁人直接安置最小户型的定销商品房(产权房)。 定销商品房户型标准以《苏州市市区定销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准。 六、私房落实政策房屋的补偿 拆迁因国家有关私房改造政策形成租赁关系的(不包括原租户性质)私有出租房屋,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拆迁人按照货币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同时,按照该金额的 80% 对原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 七、非住宅房屋的认定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房屋(需提供拆迁前一年的持续营业税单),按非住宅房屋认定,经营面积按土地变更面积或房屋租赁面积认定。 八、价格标准适用时点 房屋拆迁评估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九、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伍』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绝对控股公司,2014年9月实现公司实体化运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实事工程的高度重视。公司以“建市民满意的保障房”为工作目标,坚持做优做精,突出主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坚持廉洁从业,清白建房,确保建成市民满意的廉洁工程;坚持多元发展,开拓市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法定代表人:何静清
成立时间:2012-03-31
注册资本:103327.922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5000000798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0号1幢570室

『陆』 2020年苏州市政府对有关住房保障方面有何新政策

20年苏州市政府第有关住房保障是有限的政策

『柒』 我有苏州市户口,想买一套住宅式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1、要钱
2、符合限购政策
3、商住性质的公寓,千万别碰

『捌』 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有什么标准

苏州公来积金贷款额度
1、贷自款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选择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1、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2.75%;
2、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注: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
(1)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2)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玖』 购房契税标准,苏州市购房契税是多少怎么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答(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拾』 苏州市普通住宅等级标准,基准价

你好:你看完下面所说的呢就清楚了.

在此之前说些专业术语:
普通住宅:就是小于144平方米,土地性质是住宅的,就是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就是大于144平方米,土地性质是住宅的,就非普通住宅,也叫豪华住宅!

房屋基准价:准价是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中的名词,即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基准价的房子,二手交易时可以不需要评估公司评估!

评估价:房屋评估价就是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数据对房屋进行评估后取得的价格。房屋评估价由政府职能单位认可的评估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之后作价。

计税标准:二手房交易以基准价或评估价为标准基础,不按实际成交价来交税!成加价为200万,评估价为100万,比如要交契税3%那就是:100万乘以3%!
打个比方
一:普通住宅的房子,产证做出来未满5年,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备注:(第一次买房1.5%:,第二次以及第二次以上买房是3%)
2:营业税5.5%
3:个人所得税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二:普通住宅,产证做出来满5年,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备注:(第一次买房1.5%:,第二次以及第二次以上买房是3%)
2:无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三:非普通住宅,产证出来未满5年,所产生的而费用如下:
1:契税 3%
2:营业税 5.5%
3:个人所得税 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四:非普通住宅的房子,产证做出来满5年的,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 3%
2:营业税(差额的5.5%)备注:差额是指(评估价或基准价—以前的原价)= 差额
3:个人所得税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五:商住用地,综合用地,商业 等等。无面积规定 无年限规定!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 3% 2:营业税都是 差额的5.5%。3:个人所得税 1% :4:评估费工本费下约 1%。

:凡在小事上对真理持轻率态度的人,在大事上也是不可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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