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江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邮编:315010 联系电:(86-574)87192114 公积金管理部电:0574-87978841 三楼归集提取办事厅 承担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缴存、提取、转移、变更、度帐等工作 87192114 8719221
2.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如下:
一、杭州主城区办事窗口:
1、市民之家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下沙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二、萧山分中心办事窗口:
1、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45,13:00-16:45(夏令时8:30—11:45,13:30-17:15)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
2、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8:30--11:45,13:00--16:15(夏令时8:30—11:45,13:30--16:45)。
三、余杭分中心办事窗口:
1、余杭临平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余杭瓶窑网点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08:30-12:00、13:00-16:30,夏令时08:30-12:00、13:30-17:00,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四、富阳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08:00-11:00、13:00-16:30(双休日上班时间08:30-11:00、13:00-16:30仅咨询和办理提取、转移、短信订阅)。提取业务取号时间截止下午4点。
五、淳安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冬令时08:30-12:00、13:30-17:00,夏令时08:30-12:00、14:00-17:30(双休日上班时间仅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公积金业务咨询)。
(2)江东住房管理所扩展阅读
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是多少
一、江苏省住房抄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1、办公室值班:51868823
2、信访:51868829
3、文秘: 51868838
4、政策法规处: 51868846
5、计划财务处: 51868663
6、城市规划处: 51868855
7、执业注册类窗口:51868917
8、执业资格考试:51868911
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近公交站:
龙江小区、阳光广场、龙江地铁站东、龙江花园、龙江新城市广场、省妇幼保健院、江东北路-龙园北路、江东北路-草场门大街
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途经公交车:
18路、39路、57路、143路、302路、583路、D15路、Y3路夜间、204路、510路、569路、42路、91路、D4路、104路
(3)江东住房管理所扩展阅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联系方式
1、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51868985、51868987
2、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51868708
3、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51868901 、51868902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 51868938
4. 大江东地区公积金属于市公积金还是区县分中心
住房公积抄金查询: 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中国站查询。 3.通过当地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4.部分地区可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查询
5. 宁波市江东区到哪去提取住房公积金
去宁波市公积金网站查询到办公电话,会有人给出解答。
6. 2019年大江东临江官网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
可以来关注当地的住房源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