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邯郸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负责对政府产权版的保权障性住房房源验收、运营、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刘秀红
成立时间:2014-04-0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304000001413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279号
⑵ 邯郸市住宅保障性住房的装修标准是什么,
你要是买抄精装修保障性住房的话,最好拆掉从新装修,这样你这辈子住着踏实,为啥这样说呢?原因有二:1.精装修房的装修质量不敢恭维,等住进去以后会有因质量不合格带给你郁闷的问题接踵而来,直到你重新装修。2.精装修所用的材料更不敢恭维了呵呵,用劣质材料装出来的房子你敢住吗?甲醛超标,衣柜,木门,吊顶等都是用最便宜的材料做的,万科有名吧,他的精装修房的木门、衣柜用的却是纤维纸做成的,遇潮湿就发霉啊,发霉后会释放有毒气体,你还敢住吗?所以在中国买精装修房是不靠谱的,不如买毛坯房自己装修合算啊!
⑶ 邯郸市永年县的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2012年申请公告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2007]85号)及《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冀建保[2009]63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即日起开始主城区2011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邯郸市主城区。二、申报条件:我市统一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邯郸市城市常住户口;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3、家庭成员2011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458元(含)以下。三、申报办法及提交的材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提供复印件)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5、《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等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6、申请表格向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或在www.hdbzf.cn下载。四、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按照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年度审核的原则必须填写《邯郸市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五、统一申报时间:2012年6月30日之前。 邯郸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⑷ 邯郸市下级县的农村户口可不可以申请廉租房
一、只要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⑸ 邯郸廉租房怎么搞2018
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12个 月以上,
(二)申请家庭中至少有1人取得县城规划区内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
(三)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但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住房困难户,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收养关系。
对符合以上3种条件的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救助的家庭优先安置。
(五)申请家庭成员中均未享受过以下购房或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它购房优惠政策。
二 、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单位或改制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书面申请,
2、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4、租住住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拥有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5、其它证明,烈军属、残疾人等证件,。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核实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受理。社区或单位在收到该地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的申请后~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加盖公章~报县房地产管理局。
三,审核并公示。县房地产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复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房地产管理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县房地产管理局予以公示。
填表说明 三、
(一)《该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审批表》、《该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批表》审核意见栏中单位或社区、民政部门必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汇总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汇总表》由单位填报、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三)申请手续、材料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拓展资料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⑹ 邯郸市保障性住房民馨苑小区什么时候交工
一、交房指的是来依据商品自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⑺ 邯郸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2011邯郸廉租房经适房申报公告
2011年月06日邯郸晚报我要评论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2007]85号)及《河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冀建保[2009]63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即日起开始主城区2011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邯郸市主城区。
二、申报条件:我市统一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邯郸市城市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2010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049.6元(含)以下。
三、申报办法及提交的材料: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邯郸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5、《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等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6、申请表格向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或点击下载。
四、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需认真填写《邯郸市住房保障年度复核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五、统一申报时间:2011年5月31日之前。
点击下载申报表格
邯郸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⑻ 成安县户口能在邯郸市办廉租房吗
一、成安县户口能在邯郸市办廉租房的,廉租房不能跨区申请的,只有符合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⑼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怎么样
简介: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负责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王兆社同志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⑽ 邯郸市便民保障性住房2019年公租房公示名单
可以在邯郸市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网络搜索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