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
1、子女教育:持有深圳居住证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比如,持证人可以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出入境业务: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
3、车辆及驾照: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
4、人才引进入户: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入户加分及优先权益,持证一年加一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
5、老人优待:65周岁以上老人可凭居住证办理深圳市老人优待证并享受每年免费体检。
6、社会保险: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持证人个人购买深圳市五险一金。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7、保险赔付: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与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险赔付,赔付比例高。
8、看病就医:持有深圳居住证享受与医保就医手续,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检查及子女计划基础疫苗接种。
9、房屋租赁:持有深圳居住证符合相应条件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
10、务工就业:持有深圳居住证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及参加深圳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等;申请就业辅导培训、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非深户籍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
11、社会管理:持有深圳居住证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1)深圳住房补贴续发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深圳居住证:
一、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贰』 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转制过渡期退休人员工资怎么办
根据《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在与本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按转制过渡期退休人员办法享受退休待遇。
转制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转制后根据经营方向确需分流人员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劳动关系,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条件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转制单位中任届未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人员,少数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和相当这一职称以上的高级专家,转制时需留任的院所厅(局)级以上党政一把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其中,转制前到达退休年龄,转制后办理退休的,执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转制过渡期内到达退休年龄,延缓办理退休的,按企业的办法和到达退休年龄当年的过渡期政策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企业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参考资料:网络-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
『叁』 公务员住房补贴是多少
1、《关于省直单位购房补贴核定办法》(冀直房改[1999]4号)
2、《关于省直单位专业技术干部和技术工人购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直房改[1999]7号)
3、《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政办[2005]24号)
4、《关于上报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机构的通知》(冀直房补办[2006]1号)
5、《财政部关于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08]3号
『肆』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如下:
1、职工和单位双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深圳住房补贴续发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时间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时间自己来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1、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3、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4、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5、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伍』 我和老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发了五万元的住房补贴,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是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问:抄我和老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发了五万元的住房补贴,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是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陆』 抗美援朝老兵待遇文件
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不一样,具体要到当地民政部去咨询一下:
对老退伍军人的补助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本区年满60周岁,无经济收入(无退休养老保险金)的农村户籍退伍军人从今年8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生活补助经了。这是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 已享受征地养老、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精简下放、单位列编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伤残退伍军人、带病回乡享受定补等待遇的退伍军人不享受此补助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将得到补助金100元,发放手续与其它优抚定期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相同。
信息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06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对相关抚恤和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级:因战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级:因战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级:因战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级:因战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级:因战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级:因战4350元,因公3880元。八级:因战2880元,因公2480元。九级:因战2180元,因公1870元。十级:因战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4980元(城镇),3120元(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620元(城镇),294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4260元(城镇),2760元(农村)。
(三)生活补助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1400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0200元,红军失散人员3360元。
好像自那以后,没改过了。 去民政巨问问吧,我想应该是有的一、关于在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战士已复员到地方企业工作以及到农村务农的复员军人的待遇规定:从1983年10月开始执行,战士至副排级全部提升为国家机关干部;行政22级待遇,并且加上工龄工资,从入伍之时开始算起,今后凡是国家干部升级时就首先考虑以上这批老战士的升级问题。
二、复员农村务农的正排级全部定为行政级21级干部待遇,副营级定为国家行政干部18级待遇,当这些干部的条件和以上回家种田的战士相同,这些同志在农村没有居住条件的,政府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三、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的志愿军战士回地方在国企事业工作的人员,政府应按照国家干部标准解决好住房问题,他们的子女就业的问题应优先考虑安排,这批老战士年老时应按离休办理,他们的劳保福利同国家行政干部一样享受。
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对相关抚恤和补助标准介绍如下。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一级:因战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级:因战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级:因战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级:因战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级:因战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级:因战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级:因战4350元,因公3880元。八级:因战2880元,因公2480元。九级:因战2180元,因公1870元。十级:因战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抚恤金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烈属4980元(城镇),3120元(农村)。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620元(城镇),2940元(农村)。病故军人遗属4260元(城镇),2760元(农村)。
(三)生活补助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1400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10200元,红军失散人员3360元。 部队调整提高军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标准。
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军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标准。一是提高标准水平。将在职警官、文职干部、士官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水平,由占个人月工资收入比例的4.4%提高到12%,增加了1.7倍。调整后的月均归集标准,大军区正职至排职为2009元至466元;一级警士长至下士为884元至268元。二是调整归集方式。由定额标准,调整为按工资收入比例逐月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住房公积金随工资收入同步增长机制。三是明确计算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项目,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警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以及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
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人员,在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柒』 廉租房能住多久
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需要自己去当地的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去询问,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而且他们的电话都可以通过144查得到。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修改后的《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公租房的租赁总年限从租赁合同是时间就延长了。“一般不超过5年”调整为“一 般不超过6年”。 期间是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可以续签两次。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
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7)深圳住房补贴续发扩展阅读: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第七条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第八条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