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补贴的政策有哪些,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住房补贴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 /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2005年1月1日以后我国就开始实行定额发放住房补贴了。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除了上面住房补贴的标准以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政策的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进行的,其中的原则包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都是职工。不过,其中已经按照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㈡ 保障民生住房找哪个部门
民政局
㈢ 两会开出后国家对于老百姓进城买房有什么新政策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今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公平分配,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年内基本建成保障房480万套,让翘首以盼的住房困难群众早日迁入新居。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㈣ 五年来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有哪些议题
2013年《人民日报》列出了网民关注的十大关键词:1.社会保障;2.反腐倡廉;3.收入分配;4.住房保障;5.医疗改革;6.稳定物价;7.食品药品安全;8.法治中国;9.行政体制改革;10.国防建设。
有网友在留言中认为,在社会保障问题中,退休金双轨制最受关注。虽然国家已经连续9次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但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相比,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在一些地方,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仅是同地公务员退休工资的1/3左右。如今,长期饱受争议的“养老金双轨制”已经正在解决的路上。
等到了2014年,人民网通过网络调查在“两会”前列出了网友最关注的问题。“社会保障”排第一;“反腐倡廉”排第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排第三。此外,“收入分配”、“干部作风”、“计划生育”、“环境治理”、“教育改革”都位列前十。而在排名第二的“反腐倡廉”分项调查中,“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形成威慑力”、“支持网络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进一步健全反腐相关法律法规”获票前三名。
2015年,在人民网和新华网的网络调查中,网友把最多的票数投给了“收入分配”和“反腐倡廉”。人民日报客户端的数据显示,“收入分配”排在“两会”关注热点的第一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票数相当,也成为网友最关注话题。
而在新华网上,由网友票选出的“‘两会’十大热点关注话题”中,既有食品安全、医疗、养老、教育公平这样涉及民生的具体问题,也有依法治国、简政放权这样的“高大上”话题。
到了2016年,在人民网主办的“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障”、“居民收入”、“医疗改革”、“打虎拍蝇”、“教育公平”、“住房”、“环境保护”、“住房保障”位列前八。而在“打虎拍蝇”中,网友最关心的是“能否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以及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今年“两会”民众期待什么?】
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协的第五年。据新华网调查的数据显示,两会热点前十名分别是“收入分配”、“环境保护”、“房价调控”、“社会保障”、“反腐倡廉”、“教育公平”、“依法治国”、“食药安全”、“从严治党”以及“退休政策”。而据人民网网络调查,今年网民关心的前三分别是“反腐倡廉”、“社会保障”、“医疗改革”,之后是“就业和收入”、“教育公平”、“住房”、“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依法治国”、“脱贫攻坚”。
可见,这五年里,诸如“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医疗改革”等一直都是“两会”热词。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于媒体报道的民众关注点,过去四年代表委员纷纷献计献策。
比如,环保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是什么关系?早在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东华大学经济发展与合作研究所所长严诚忠就提出,“污染问题,实际上是发展不协调、不均衡、不可持续的问题。”广东惠州旅游局局长黄细花代表做过20年的环保工作,她认为在发展跟保护之间找平衡点,首先要因地制宜发展;其次,政府要加大投入,在不欠新账的同时,还清历史欠账。“要改善环境,关键是要坚决改变过分追求GDP的发展观和政绩观。”黄细花强调,“又好又快地发展,一定要把好字放在前面。”
㈤ 为让百姓"住有所居",国家将推哪些新举措
让百姓住有所居,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手抓”,特别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面向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概括来讲,就是要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低端有保障”,就是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低收入群体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力进入市场,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解决住房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改善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中端有支持”,就是采取措施支持中等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特别是中等偏下群体既享受不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又难以承担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被通俗地称为“夹心层”。对这部分群体,应通过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适当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加快建设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明确提出将公共租赁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比去年有较大增加。
“高端有市场”,就是支持有支付能力的群体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其在满足高收入群体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实现“住有所居”,也要求普通群众转变住房观念。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树立适度、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不要盲目攀比,放大自己的住房预期。对很多年轻人来说,可以考虑先租房,或者买小户型住房,随着经济实力增加,逐步改善住房条件。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古往今来,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许多的希冀与憧憬。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通过党和政府、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㈥ 现在哪里有能让老百姓放心投资的参照网站啊
山东省"国八条"细则全文(2011-02-24 00:43:21)转载标签: 山东房产律师 刘国敏律师新浪博客
山东省"国八条"细则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1〕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山东实际,以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问题、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决遏制房价过高、过快增长,进一步强化城市政府责任,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市场监管等手段,加大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节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责任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57号)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一)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2011年,全省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2.04万套(不含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78万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4万套、廉租住房1.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8.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3.3万套、棚户区改造11.54万户。省政府已决定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推广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以县级市和县城为重点,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予以并轨,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可把城市危旧房、非成套住宅(筒子楼)、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铁路、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工矿、大型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下,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通过棚户区改造、集资建房等方式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人员。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应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但不得出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三)突出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同时要把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干部与教师周转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鼓励和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要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
(四)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各地要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0号)精神,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融资信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服务、商贸、旅游、文化等设施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鼓励国有工矿企业利用棚户区改造的节余资金和土地,建设企业自有公共租赁住房。各市要加强对各县(市),尤其是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的财政直管县、国有工矿企业和林场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奖补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五)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省级财政2011年安排住房保障奖补资金5亿元,各级财政也要增加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结余部分可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地要严格落实上述规定,资金缺口较大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提取比例。政府直管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结余资金,可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要积极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平台,组织开展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四、合理引导居民住房需求
认真执行国家新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及住房限购政策,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继续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
(一)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二)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和省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执行国家住房限购政策。济南、青岛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按照国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监测,对房地产市场变动异常、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要及时指导相关城市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一)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各地要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价高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二)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应证明。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继续以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宅为重点,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保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开发建设规模,努力满足城镇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未办理规划、施工、预售许可手续进行建设和预售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市场监管、项目监管、企业监管“三位一体”的动态监管模式,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设条件意见书和项目手册制度,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全方位提升房地产开发建设质量。有重点地培植一批省内大企业,引导房地产和建筑施工骨干企业组成战略联盟,与一些优秀勘察设计、建筑部品生产企业以及科研开发单位密切协作,围绕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切实提高技术集成水平和房产综合品质,让群众买放心房、住舒心房,促进相关产业上档次、上水平。认真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二)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认真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三)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确保房地产税收、差别化信贷和住房限购措施有效执行。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年内实现全省房产档案数字化和省、市、县(市)三级联网,以便及时、全面、准确提供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
七、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政府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约谈有关城市政府负责人。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相关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报告。省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要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
八、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商品住房交易透明度。特别要引导城镇新就业人员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消费观念,引导居民理性消费。新闻媒体要科学、准确、深入解读国家和省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㈦ 什么叫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租,也有售。 [编辑本段]分类两限商品住房 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 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 政策性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编辑本段]特点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也就是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流通等具体实践中形成的制度。 [编辑本段]现状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致使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 保障性住房成为“鸡肋”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保障性住房无法像商品房那样有高额的“卖地”款可得,反而要政府倒贴配套资金。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将保障性住房建在了位置偏远房源不好的地方。要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问题,一是要从财政层面解决多年以来地方政府依赖的“卖地财政”,同时还要看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否落到实处,将那些依然是画在墙上的“大饼”,真正转化为老百姓嘴里的食物。 由于70%以上的常住人口都是中低收入家庭,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只能以低水平、广覆盖为目标;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需要保障70%以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第一层级是不足10%的极低收入的家庭、老人、病人等进入政府提供的廉租屋,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最弱势民众的居住生存权。所以廉租屋的建设比重应该在5-10%。第二层级是20-80%的中低收入民众,在政府住房货币化补助、优惠利率、优惠税收等优惠条件下通过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租赁经济适用房、民工住房等多种形式来解决。其中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比重应该不低于20%。限价商品房的建设比重应该不低于30-50%。、只有20%以上中高收入者,他们的住房完全由市场决定,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编辑本段]前景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党中央进一步加强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 日前提出几项重要意见: 意见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二是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四是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因地制宜解决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意见提到,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基调,大力宣传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着力稳定市场信心。
㈧ 列方程(组)解应用题:某市计划建造8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于改善百姓的住房状况.开工后每年建造保障性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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