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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障住房能否买卖

发布时间:2020-12-18 09:11:05

Ⅰ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大家好,我是陌上小桑树,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自建房能否买卖?

首先说明自建房可以转让,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同一个集体之内,什么意思呢?你的房屋建好之后可以转让给你的邻居。

但是同时这也有一个很严格的规定,那就是说你的邻居不可以有其他的房产,也就是所对应的是一宅一户,一户一宅。

如果说你的邻居现在只有一户宅子,这样的一个指标,同时他也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话,那么他们是不可以再购买你的房屋的,因为房屋与宅基地是共同转让的,不可以单独转让房屋。

Ⅱ 保障房能买卖吗

保障性住房可以买卖:
(1)、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他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是不可用来交易的。
(2)、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应当按原购房价格与届时相应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
(4)、限制上市交易时间从不动产登记簿上权属登记之日起计算。
保障性住房社会意义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力气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2、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2010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4、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适房和安置房可买卖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需由政府指定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须先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超标收益等价款,方可取得完全产权。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交易双方凭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对于安置房的交易条件,安置房,只要取得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便可进行交易,并没有相关限制。

Ⅲ 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怎样过户

1、一般来说,买卖双方若是想要进行房屋买卖,只需要自己有相关的意愿即可,但是农村房屋不同,自己具有意愿还不行,还需要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买卖双方需同时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在取得村委会同意之后,即可获取到开具的相关证明,拥有了证明之后才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2、当然,涉及到房屋买卖都不是小事,合同还是必须有的,所以在取得村委会的开具证明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房屋买卖流程中是没有公证合同这个步骤的,一般来说,在买卖双方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携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并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4、不过一般农村房屋买卖是需要进行评估的,因此接下来,买卖双方需要携带上述咱们提到的这些资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指定或者是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评估之后会出具一份评估报告。
5、之后,买卖双方携带评估报告,以及上述咱们提到的这些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个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受理后会认真审核,并出具契税单等相关凭证。
6、在办理完上述的手续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不过除了上述的流程之外,农村房屋买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交易,具体如下:
1、农村房屋和城镇房屋不同,它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成员,因此购买该房屋的人必须是该村的村民。
2、农村房屋买卖中的卖家必须对该房屋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才可出售房屋。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将不能再申请购买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该条件,将无法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
4、农村房屋买卖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Ⅳ 农村房屋可以随意买卖吗

不可以,这个买卖是无效的。

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35、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还处于较低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宅基地还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性质,完全放开对宅基地使用权限制的条件还不具备。

对于已将宅基地流转确定为试点地区的,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即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合同无效后,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买受人已经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建,也可以一并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

(4)农村保障住房能否买卖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应当怎么办: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流转受到严格限制,违反规定私自流转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视为无效。

而且,集体土地上村民住房申请转移登记除了双方同意外,受让人必须为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不过,坐落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作为遗产继承时,无论继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应在可继承的遗产之列,因此遗产继承是可以办理产权登记的。

Ⅳ 农村的房子可以进行买卖吗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专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属,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Ⅵ 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抄的房子如果是本村人是可以买卖,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Ⅶ 农村村民住房可以买卖吗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专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属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Ⅷ 农村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够买卖吗

农村有房产证的房来子买卖是有源条件限制的,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应当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经过规划建设办批准建设及验收合格的房屋,村民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当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并提交土地使用证、报建验收证明、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等资料。房管部门在受理农村村民要求办房产证的申请后。将会检查相关资料,并将申请登记的事项在村集体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将给予登记发证。

(8)农村保障住房能否买卖扩展阅读: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Ⅸ 农村房子可以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从根本上来说,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所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买卖,也不可在村民集体中互相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9)农村保障住房能否买卖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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