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引进人才租住公租房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新引进人才是不能重复领取租房的补贴,即新引进版人才在领取住权房补贴的期间,是不能够再租住公租房的。而住房补贴期间是从发放住房补贴之日起,为期一年的期限,也就是说在这一年内,是不能够申请租住公租房。
2. 申请廉租房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手续: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民政部门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户(每年根据城镇住户调查中20%的低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2、申请家庭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其中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且现居住面积低于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3、市区居民常住超过5年以上的家庭户。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2)申请廉租房要住房补贴协议扩展阅读: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1、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2、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六条规定: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3、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七条规定: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4、根据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通过并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八条规定: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怎样申请廉租房?
3. 申请公租房还能领住房补贴吗
公租房租房和补贴只能选择一个。公租房实物配租可以转为货币补贴。
租赁补贴的回保障面积标准为答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
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4. 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时,是否必须提供离婚协议。
不需要提供离婚协议。
申请达到以下条件就可以: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2015年度廉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受理时间从 2015年5 月18日上午8:30分起到6 月5 日下午15:30分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请2015年廉租房租赁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县容美镇城镇非农户口3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现住房条件:无住房、无商业门面或现有住房(含私房、租住公房等)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经济条件:属民政部门审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无机动车辆。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2寸单人照一张、4寸家庭合影一张(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籍证明一份,家庭成员提交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4)县住建局出示的房屋登记证明;
(5)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及离婚协议书,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6)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的,当事人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无房证明,并由村委会及乡政府签字盖章(提交原件);
(7)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情况证明。其中,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应提交的有关证明。
凡符合条件的家庭要认真、如实、准确地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对于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一律取消保障性住房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受理申报的经办人按照上述要求收取相关资料时,应查验原件并签字确认。
四、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社区居委会申报后,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专班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由容美镇政府、民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定,经公示后实施。
5. 如何申请廉租房补贴
1、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
(2)、家庭年收入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标准为8000元/年以下;
(3)、无房居住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提供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具体注意事项:
在提供申请材料时,需有文字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及日期。必须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字。
3、廉租住房发放租金补贴的标准:
面积补贴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5元。按此标准计算,无房户每人每月补贴108元,由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到市场上租赁适合自己居住的住房。
办事流程及对应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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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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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办初审证明材料合格后发申请表及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证明材料;
┌——无单位申请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审签意见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住户进行住地公示
└——有单位申请者:单位人事劳资、房管处(科)审核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
市住保中心廉租办审核合格登记;
↓
市住保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联席会议核实审查;
↓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登报公示;
↓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请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成员卡、登记卡)
(3)、婚姻证明
(4)、房产证明(户口所在地房产证明、单位住房情况证明)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情况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
(6)、家庭成员之间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须知
经《成都日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廉租住户,按以下程序签订补贴协议:
1、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后,告知其租金补贴金额。
2、为改善享受租金补贴家庭住房条件,申请人可以到已在我中心现场办公的金丰易居、精至诚房屋中介公司或其他房地产中介公司租房。可以租赁私房或者公房居住,租住农房也可以,其租赁不同房屋的手续按照下列条款出据手续或证明:
(1)房屋出租方为私房者,由房东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所在辖区开据的出租房屋证明或者两套房产证明(证明可出租房屋1套供他人居住)来办理;
(2)房屋出租方为单位,由经办人带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来办理;
(3)房屋出租方为中介公司,经办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公章来办理(出租的那套房屋,房主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要带)。
(4)房屋出租方为农房者,由房东带房屋所有权证、所在辖区开据的出租房屋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5)租房时间需1年以上,不能租即将拆迁的房屋
(6)亲属的房屋不能租赁。
3、经工作人员查验出租方和申请人有关证件、证明后,由出租方和申请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审查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4、由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建设银行二支行后子门分理处开“活期”帐户,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季度向申请人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5、以上租房工作完毕后,由申请人与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6. 申请公租房要住房补贴,要房主房证复印件,对方主有影响吗
申请公租房要住房补贴。复印房主的身份房证复印件,对方主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7. 我申请到了廉租住房补贴,能否分到廉租房
虽说来实物配租和住房补贴选择其自一,但其实是你没资格享受实物配租才给你住房补贴的
廉租房申请两个重要条件是低保户+无房户,你肯定是满足了一个条件,没满足那个条件就是你家有房,但是住房面积小于多少平或人均小于多少平,低于标准的那部分*几块/平的价格补贴,一般一个月就给你百来块钱,这就是所谓的住房补贴。我家以前申请就是这样的,同样低保优先考虑的是无房户,有房的不管实际生活有多困难都不会给你的,就给你那么点所谓补贴打发你(这是按我实际经验分析的,不知道有没有说对)
8. 领了住房补贴申请公租房需要怎么办理
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即可,没什么特别之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9. 请问公租房办理下来以后,多长时间能去申请住房补贴今年公租房补贴下发几次了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专房。将进一步完善属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