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在邯郸买房
关注天津住房公积金邯郸房产网 为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5月24日起推出八项服务新举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大家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一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单位提供《提取申请书》。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需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凭有关资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二是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缴存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填写、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等业务票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缴存、转移等业务。三是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年检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填写、打印《年检登记表》,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年检手续。四是单位可在公积金网站进行缴存额调整业务操作。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填写、打印《调整清册》等表册,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调整手续。五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在公积金网站建立单位账、个人账。缴存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在线查询住房公积金单位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及单位人员明细表。六是单位应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办理业务。为防范风险、方便缴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重新为缴存单位发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七是全面放开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原有职工个人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费补贴业务、余额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八是全面放开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个人(分中心职工和集中封存户职工除外)可跨区县办理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及担保费补贴业务。分中心职工应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B. 为什么我们的单位(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但是,我们发工资都是自收自支。不是财政发工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2005年3月,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我们国家现在的管理体制中,划分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几大块,国家机关的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即国家机关的所有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而事业单位又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一部分非营利性机构(如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一些事业单位的经费已经开始逐步向实行自收自支过渡。而那些有产品和创收能力的事业单位国家财政则不拨款,采取自收自支的财政管理形式。
C.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正常申请吗具体怎么办
1、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的要求。
2、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具有购、建住房所需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
(五)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计算的最低值:
(一)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不得高于房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不高于评估价值或交易价的60%。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不高于所需费用50%。
(二)不得高于根据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确定的限额,即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
(三)贷款最高限额。
(四)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减去已付房款的余额。
以上四项贷款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 用于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用于购买旧住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用于购买公有现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4、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审批手续。
(三)已付20%以上购房款的证明(发票或收据)。
(四)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开发公司或房地局发给你的表格,填好后有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般没有,如:以前贷款归还证明)。
D. 邯郸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
邯郸住房公积金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位于邯郸市邯山区滏回园街18号。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成立于 2005年3月,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业务上的管理;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E. 在苏州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在邯郸买房用吗
可以在邯郸买房用。
2014年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就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三、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调整到位的分支机构,要尽快纳入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筹使用分支机构的住房公积金。
五、盘活存量贷款资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六、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七、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八、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健全贷款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手段,积极开展网上贷款业务咨询、贷款初审等业务,要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投诉举报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
九、加强考核和检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加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考核权重。要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城市,要责令加大工作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每月通报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贷款发放率低的城市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并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于2014年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
F.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2005年3月,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业务上的管理;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注册资本:8610.5万人民币
G.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上班吗
您好!一般的事业单位在周末都是不上班的。
望采纳,谢谢
H.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这个你可以去邯郸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或者是网站上查询哈,只有你本人亲自查询哈,他人无法帮你查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I. 安徽霍邱的住房公积金能在河北邯郸用吗
一、安徽霍邱的住房公积金能在河北邯郸使用的。
二、依据《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具有购、建住房所需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housefund.hd.gov.cn/detail.do?id=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