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的保障性住房在什么部门申请地址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地址,通常都是在各房管局(所)。如果您是想问公租房的申请点在什么地方,请看下文:
渝北区
1
初审点
渝北区翠湖路418号4楼6405号
(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67824077
2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碧津公园对面渝北区卫校附属医院楼下)
67822812
3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67139650
4
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龙溪房管所)
67992673
5
渝北区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6780599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江北区
6
初审点(含申请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暂无
7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67866606
8
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鸿程大厦A栋8楼
(324医院旁)
67006061
9
江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33号
67860640
南岸区
10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62872618
11
南岸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双湖路1号
62986103
巴南区
12
初审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40号
66223016
13
巴县大道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86530756
14
巴南区房地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巴县大道37-26号
66234475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北碚区
15
初审点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436号、404号(北碚区房管局)
68863281
16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0308068
17
广州路申请点
北碚区广州路71号
60308066
18
北碚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6886029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沙坪坝区
19
初审点
沙坪坝区都市花园西路99号(沙区房管局住改办)
65462436
20
沙正街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65340061
21
沙坪坝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碚路32号附9号
65479616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九龙坡区
22
初审点
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61577121
23
西郊路申请点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大厅
68782797
24
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840478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经开园
25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67465636
高新园
26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3楼
67033621
渝中区
27
初审点
渝中区民生路345号5楼(重客隆超市楼上)
63848034
28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商业大厦美特斯邦威服饰店楼上)
63835267
29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新华日报旁)
63914207
30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体育馆)
63632468
31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大坪三院)
68708895
32
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63618426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高新区
33
初审点(含申请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国土分局物业科)
68643877
经开区
34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鹤路139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1楼)
62982925
大渡口区
35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2楼)
68082989
36
大渡口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083101
2. 办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均一式两份,并出具复印件原件。
1、按要求填写《核定表》一式二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一张纸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正面),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街乡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6、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7、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凭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0、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11、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帐簿”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12、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在职人员,需上《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打印2份企业信息。14、如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无在职人员,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写清是何缘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申请家庭成员无法提供10、11、12项保障性住房材料的,须出具未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书面承诺,提供上述证明原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要把10、11、12项的明细单拿回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电话及负责人签字
3. 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哪里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官网:http://www.sxgjj.com/
4. 秦汉新城办公地址在哪里
兰池大道中段(福银高速咸阳东出口向东转即进入兰池大道,路上有提示牌)。
图为秦汉新城管委会办公楼即秦汉新城规划展览中心
5. 请问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5)秦汉新城保障性住房地址扩展阅读: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
6. 西安的廉租房都在哪里
丰硕佳园一期、蔚蓝小城、亿润花园一期、星雨华府、长安星园(学林雅苑)、经发新北居、金泰新理城、宏远新城、曹家堡、东泘沱、西泘沱和天赐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6)秦汉新城保障性住房地址扩展阅读: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参考资料:网络.廉租房
陕西省住房保障中心官网.《3124套公租房可分配》
7.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7)秦汉新城保障性住房地址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