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海南省新公租房是多少套
具体套数建议咨询海南公租房管理中心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Ⅱ 海南省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申请
(一)家庭户籍条件申请人须符合如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二)家庭收入和资产条件:
1、2017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 26530元(含)。单身居民申请的, 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39790元(含);
3、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优惠住房,或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房产。
2、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
(2)海南省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扩展阅读: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二)提交材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住房保障窗口领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无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直接填报,须提交租赁证明或租赁合同。自有住房面积不达标的申请人须提交房屋面积文件(房产证或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出具工资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自由职业的申请人个人申报收入,由街道、社区予以佐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家庭须提交结婚证,离异或再婚家庭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申请方法和地点申请人持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非本市户籍的需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申请。
Ⅲ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详细位置
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
坐11路的终点站 即到怡心路口了 内进约200m就到
或乘5、15、17、20、26、30路到万福新村站下 再向回走100也到怡心路口
Ⅳ 明珠广场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怎么坐车
公交线路:15路,全程约8.1公里
1、从明珠广场步行约450米,到达明珠广场站
2、乘坐15路,经过14站, 到达万福新村后门站
3、步行约1.1公里,到达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Ⅳ 如何申请海南省海口市廉租房
,《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申请方式 可向街道或镇申请
修改后的《办法》规定,申请人凭户口簿及身份证明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廉租房保障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后,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再将档案转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复核后再回交区房管部门。
廉租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12元(含)。廉租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政府提供保障住房面积标准为: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12平方米。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9元。实物配租住房中经核准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住房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实物配租中经核准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外的住房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元。
Ⅵ 申请海南省经济适用房要什么条件
目前申请海南省经济适用房必须达到三个基本条件:
一、拥有海专南常住户口,在辖区内工作并属缴交社保满8年;
二、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3712元、人均资产净值低于9万元。
Ⅶ 海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是几位数
您直接拨打全国公积金服务热线区号12329,查询公积金。
从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上查询公积金一般在详细信息里有公积金账号。每个公积金中心的排序当时不同。
Ⅷ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省内转移到下一个单位
如果是省内不同的市有都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是可以转移的,如果某个市没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就是不能转移的.
办理公积金转移除了到原单位,主要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
你到原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转移就行了,具体怎么开,管理中心会告诉你的。你把原来封存的相关东西一起拿过去。
Ⅸ 海南省首套房住房证明在哪开
如果您在海口 到海甸五西路的怡心路(海南大学北门斜对面)海口房产局先开一张 我户口在琼山区 还得倒琼山房产局(琼山电影院旁)再开一张
Ⅹ 海南省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啊,如何公积金提取啊
可以使用网络地图直接搜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版相关规定应该具权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