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保障性住房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前不久联合下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规定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贷款定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作为参缴职工安身立命的一个本钱,政府越俎代庖偏离公积金既定使用范围来使用它恐有不妥。
首先,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分析。住房公积金的本质是职工劳动报酬或工资的一部分,是强制储蓄,是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资金。公积金的互助性质,是建立在职工与职工之间个人信用之上,具有极强的现实约束力和道德规范性;无论谁贷款,都需要以个人收入、个人信用作担保,需要将来慢慢偿还,如果有借无还,这就不是互助机制而是救济机制,这样的救济机制恐怕多数职工都不会参与。现在政府出面将住房公积金挪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等于政府以自身信用替代部分困难群体的个人信用,来与其他职工交涉并形成借贷关系,由于政府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职工之间的友爱互助就有可能演变为政府的滥取强夺。
其次,从住房公积金目前规定用途来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也可将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则可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等等。由上看出,在目前法规条件下,仅允许把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若挪用公积金本金,则已越过法规红线。
再次,从目前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机制来分析。2002年出台的《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则包括政府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但同时规定委员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聘任。由于委员的最终任免权利掌握在政府手上,管理委员会就具有一定的官办性质,而由官办机构来进行公积金的管理决策,自然也就难免将政府的一些目标取向夹带进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是一个具体表现而已。
第四,从资金投向和政府信用来分析。目前经适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早已遭到公众广泛质疑,住房公积金若投向经适房,等于去帮忙维持和继续推行这个千疮百孔饱受诟病的畸形制度。住房公积金若投向棚户区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这些项目好多根本谈不上投入产出比,都是政府搭钱的买卖,还贷责任最终恐怕只能落到政府财政身上。但政府只是一个虚的概念,当前问责机制大多尚不健全,政府承担的责任难以量化或具体落实到执行者个人头上;公务人员尤其领导一般都有任期,所谓新官不理旧事,这样政府信用很难落到实处。且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官办性质,政府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其实就等于自借自支,很可能把住房公积金演变为政府财政的又一口袋。如果财政运转不开,官办性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如何张嘴向自己顶头上司(政府)催讨债务呢?
最后,从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分析。老职工由于在房改中享受了低价买入公房的福利,从而使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结余大量资金,但这部分人行将逐渐退休销户,需要提取大量资金;而房改后没有享受实物分房福利的年轻人,他们买房大部分必然想要通过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入不敷出将是必然趋势。事实上,当前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富余局面也只是表面现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不少,只要不是脑残,人们买房贷款肯定首选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或被设置一定的门槛障碍,从而使得公积金没有贷空,其实在有的地区职工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甚至要排队轮候!
总之,住房公积金在被附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功能后,原本完全纯粹的职工互助保障性质就起了化学变化,到底用向何方、孰轻孰重全凭政府掂量抉择,住房公积金即使紧巴也可被公积金中心调节为节余,再将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安居保障本是政府应尽职责,政府履行这个义务应多从财政上开源节支等方面想办法,而不应打老百姓安身立命本钱主意。
② 关于申请北京保障性住房收入的问题
1、北京市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年收入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如果你想按最低回工答作标准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确实没有以单位名义缴纳过社保、个税和住房公积金;(2)单位发放工资时必须是现金或通过私人转账,如果是单位下发工资是以单位名义转账的,可能会被查出来。
2、如果申请报无收入,街道需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面进行调查。
③ 如何申请保障房
申请保障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3)关于申请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2008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
1、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等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3、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
④ 办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均一式两份,并出具复印件原件。
1、按要求填写《核定表》一式二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一张纸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4、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正面),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街乡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6、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7、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凭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0、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11、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帐簿”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12、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在职人员,需上《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打印2份企业信息。14、如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无在职人员,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写清是何缘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申请家庭成员无法提供10、11、12项保障性住房材料的,须出具未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书面承诺,提供上述证明原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要把10、11、12项的明细单拿回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电话及负责人签字
⑤ 领取了住房公积金后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⑥ 关于住房公积金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的几点建议论文
不一定。 保障性住房对收入有一定要求的,中等及以上的收入申请不了保障性住房; 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这个收入具体是多少,楼主可以拨打12329咨询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⑦ 深圳保障性住房 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所购保障房项目须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
六、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认购协议书(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按规定支付的首期款收款收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5.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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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向公司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怎么写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专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属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公司为你缴纳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强制执行的,无需你个人提出申请。按照《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你公司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为你办理公积金手续,你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所以你大可不必写申请书。
⑨ 在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能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保障房吗?
⑩ 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入证明有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在本市或县工作或者以及居住;申请人配偶为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家庭成员仅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不同代系结构家庭必须一方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公共租赁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户籍认定按照政府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非居住类房屋的;
(六)没有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的;
(七)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低于核心城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以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不含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的。
申请材料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四)家庭资产情况[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机动车辆(含牌照)、非居住类房屋(包括店面、写字楼)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帐簿打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