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市房补政策
本市扩大住房保障“三种补贴”保障范围以来,最新的天津房补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也随之出台,近日,许多密切关注的中低收入群众致电本报,对申请家庭无住房、涉及拆迁或离异家庭等情况咨询如何进行住房面积认定,对此,市国土房管部门进行了详解。
与父母合住但有两户户籍
可推举一户先申请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父母或子女住房处的。
(1)独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积认定。(2)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与父母或子女同一户籍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参与分摊面积人员(包括未参与分摊面积的该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处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或将参与分摊面积该人(包括同一户籍中该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从总人口中减除,他处住房不合并计算。(3)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既可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也可先按落有户籍数量均分,再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其中,按户籍分摊现住房面积的家庭,只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该住房有两户以上独立户籍的,在户籍家庭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共同推举一户家庭先申请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再申请租房补贴时,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口从总人口中减除,再分摊认定现住房面积。如户籍家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作为一个“大家庭”共同申请,各独立户籍家庭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5)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6)户籍在市内六区以外无住房的申请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居住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父母住房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经会审研究确定现住房面积。(7)申请人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申请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住房被拆3年以上
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按分摊面积认定;若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2)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原立户违章(落有户籍的独立违章建筑)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出售或置换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未购买住房的,认定所出售或置换的住房面积。(2)按所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进行分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原住房面积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将原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无住房,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户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父母或子女他处无住房的,不认定原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离异家庭共有房产未分割
按一半面积认定申请住房补贴
此外,离异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时,涉及住房的面积认定也受到关注。
(1)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申请家庭住房的,按其明确的住房认定面积。(2)申请人离异有未分割共有房产且未主张的,按该房产面积的一半认定面积。(3)申请人(含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离异无未分割共有房产的,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且他处无住房的,分摊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面积;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仍在原住房处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人(含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离异,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现住房面积按其离婚前原居住住房面积的一半认定。
『贰』 2017年天津农村户口在市里买房国家有补贴吗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专偿,一般来说属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
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叁』 天津租亲属的房屋能申请租房补贴吗
1,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以下简称租金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A:申请租金补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全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养老金或社会定量补助金的定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抚对象的家庭或持有特困救助卡
(3 )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7.5平方米(含)
(4)家庭租住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租金补贴),没买的直销价格实惠房屋拆迁定向安置房。
2,申请租金补贴家庭人口如何确定?
答:(1)申请租金补贴人员是否在城市非农业户籍为基础的家庭户口薄;
(2)家庭享受租金补贴的数量确定:享受最低生活津贴,“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人口的记录为准;享受定期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根据持证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籍人口确定他们的持股,享受特困救济的家庭,根据人口的家庭特困救助卡记录为准。
3,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如何确定?
答:(1)家庭自用住房的应用是目前住房面积在“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平房系数为1.2,多层建筑系数为1.4高层建筑系数为1.6(房屋所有权证书,记录了以下条款和条件的建筑面积,统一的系数换算为使用面积)。
(2)申请家庭出租公共房屋,现在记录的住房面积使用面积由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即,考虑到租面积加阳台面积)。
(3)申请家庭家庭拥有自己的住房或出售公屋租户或更换,尚未购买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的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计算。申请家庭原有的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前
(4)申请租金补贴,和家庭成员目前还没有其他住房的名称,是现在的家庭住房面积计算的面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批准。
(5)申请家庭现居住独立的非法房屋及户籍(以下简称为“Tatsudo非法房屋”),书面承诺申请申请前拆除非法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申请房屋作为家庭现住房面积未删除非法应用程序的家庭生活住房,住房面积从那里的房子是位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会同区房管部门(县)域测量,以确定(DD信息仅用于申请租房补贴家庭现住房面积,其他房屋鉴定的基础上)。
(6)申请家庭成员的名字原来和现在没有住房,申请家庭单独居住的近亲属住房,现住房面积居住在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明上记录的面积批准适用于家庭和近亲属,亲戚住在附近房屋,现在的法律证明所有权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乘以该地区的住房面积。一经查实,应关闭户籍的住房和其他地方的的住房近亲属,家庭成员,从下拉菜单中扣除,有户籍人口。
近亲属申请租房补贴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住所和户籍总人口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租金补贴发放前的户口薄记录为准,持有“特困救济卡上的”家庭“城镇最低收入扩大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范围的通知下发之前,户口薄记录为准,“办法”,“通知”下发后,由出生或结婚日期,除了可计算户籍总人口的新移民,其他省的移民,在原则上可以计算出来的。
(7)家庭成员申请租金补贴涉及现金收支的住房为基础,在法院确定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离婚协议,离婚涉及的现金住房的基础上确定的离婚协议的性能结果。然而,申请人须在离婚行为发生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八)申请家庭户籍落在近亲属住房,由于离婚,知青回城,但实际上并不住在住所发出的家庭提供的住房,街道办事处申请解决的情况下发出后,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寄宿人口登记表或临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发出临时登机值得注意的是,解决住房租金补贴家庭近亲属申请时间确定家庭现住房。
(9)申请租房补贴家庭的住房,是与房屋有关的文件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其房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管理部门会同区(县)域测量,以确定目前的住房面积。
(10)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兄弟姐妹,共享后,原来的房屋拆迁,提供证据,由申请人家庭的居住及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落户的兄弟姐妹合并的时间来计算其现住房。
(11)申请家庭租赁市场住房的,市场租赁住房是不是现在申请住房的家庭确定。
4,如何申请家庭住房面积人均计算?
答: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现在确定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住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现在住房面积的总和。
5,调整后的标准租金补贴?
答:租金补贴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中全市城镇标准自2007年4月1日起,高达20%的6区的城市$ 20每平方米每月,在4区周围唐汉军月每平方米的18元至15元每平方米每月,两区三县分别调整为24元每平方米每月,22元,18元。
租金补贴面积标准: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
回答人的补充2009-07-01 21:54
6,调整和享受家庭每月租房补贴最低享受多少补贴?
A:租金补贴的最低标准全市6个区,4区堂就270元左右每月,每2区和3个县每月225元,每户每月300元,增加20%,分别为,调整到了每月360元,325元, 270元。
7,每月租金补贴金额如何计算?
A:每月租金补贴金额=每月租金补贴标准×家庭补贴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享受租金补贴面积标准,租金补贴家庭人口 - 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计算面积??小于15平方米,15平方米。
8,提高补贴标准,如何调整租金补贴的金额一直享受着家庭的租金补贴?
:市房屋安全管理,享受租金补贴待遇的家庭,2007年4月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重新核定的租金补贴的金额,根据家庭办公室租赁租赁住房租金的记录时,重新确定每月租金补贴金额。
新的家庭申请租金补贴,合资格的家庭重新租的记录,根据调整后的租金补贴标准租金补贴发放。
/> 9,哪个部门申请租金补贴后的程序?
A:申请人相关的内容适用于居住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申请租金补贴的应用程序,验收,审核,公示,审查,认证,租房,申请补贴后,公布10计划的结果。
10,申请租金补贴时须携带元素:
需要携带以下四个要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2)家庭的小册子还必须提供共享家庭户口簿(与他人分享)原件及复印件;
(3)发行由民政部门“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量定期补助接收证书“或”定期抚恤金领证“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特困救助卡;
(4)与房屋有关的材料。私人财产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租公共住房,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市场租金的住房,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和天津租赁登记证书;房屋出售或更换还没有购买住房的,提供出售或置换房屋的销售合同或转换协议,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其他有关证据。
回答人的补充2009-07-01 21时54
11,管理部门颁发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凭证吗?
A:房屋委托审计由区(县),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查备案,由区(县)房屋委托合资格的申请人签发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租金补贴证明“),向申请人颁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12时,申请人已收到的租金补贴证明”如何在市场租赁住房
A:申请人必须证明,“在有效期内的6个月的租金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市场本身,出租房屋,应是日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有关登记手续的元素后,租赁双方房屋区(县)房屋委员会。
13,申请房屋租赁登记申请租住公屋。所需要的元素进行?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条件: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租赁集体土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街道,村,所发行的联排别墅准建证,或村(居)发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由托管人委托已同意出租的证明;总租金住房,租金,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证明;租金的住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a>
(5)转租的公共住房,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的出租人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的代理,律师出租人的力量,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申请人租赁住房可以不享受租金补贴?
答:申请人租赁其相同的家庭的住房或住房现在已经确定了他们的家庭成员,你不能享受租金补贴。同一个家庭的家庭成员是指的申请人在同一户口薄上的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15,申请人如何申请租金补贴?
答: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委托申请领取租金补贴的相关元素。申请人须携带以下元素:ID卡(代理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申请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本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房补贴证明“。
我的回答2009-07-01 21时55 <BR / 16,如何收取租金补贴?
A:从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的租金补贴发出通知“下发月份开始总脂肪的城市生活安全办公室每月10日,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补贴款包括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内,申请人可存折营业网点的承办银行的补贴。
17,与实际每月租金每月租金补贴,每月租金补贴的金额不一致,如何提供答:
实际支付的每月租金补贴申请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确定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的租金补贴,低于核定的租房补贴家庭承担的部分由应用程序之外, ,根据实际的租金支付的租金补贴。例如:一个符合条件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条款的申请家庭,其家庭每月租金补贴为420元,如果租赁住房实际月租金$ 500元,420元每月的租金补贴,其租赁住房实际每月的租金是400元每月花140美元的租金补贴。
18,在什么情况下
A:在下列情况下,租金补贴暂停租金补贴的,应当中止:
(1)租房补贴开始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这个时候申请人的家庭不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自不再符合条件之日租金补贴的13个月内支付的租金补贴的家庭停止。
申请人的家庭不符合条件的租金补贴家庭原因增加或减少家庭由于家庭住房面积人均住房面积的大小吗?超过7.5万平方米,家庭不再享受低保待遇或特殊护理和治疗或特困救济。
(2)租房补贴开始发布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这段时间内,申请人的家庭和出租人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中止次月停止发放租金补贴。
精神(国发[1998] 2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根据使人心境平和的通知,中央放心有利于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积极原则稳步推进,能力,和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接受一个全面的板政策是不参与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多方面的意见,并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法: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制度
(一)机关,团体,企业和机构在镇自1999年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新房子新系统,旧的方法,逐步实行住房制度的老房子。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机构组织停止收购或建设住房,以及其他单位,原则上,以收购或建造的房屋的购置或建造的房屋单位,以实施新的购置或建造住房销售不租或新家新的出租,出售的工人不低于购买价格或房屋成本,或成本租金,市场租金。同时,各单位可根据单位职工住房的旧公房收购或建造住房或腾空留出一部分作为廉租房。
(三)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的工人家庭由所在单位或者政府租用或购买提供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工人家庭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高收入工人之家购买或租赁商品房。
高,中,低,最低标准的分类,低收入工人家庭,市和区,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公布并及时进行调整。
(d)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基金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规定每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增加职工个人的努力。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实物分配
(五)停止住房货币分配资金到源单位与现实,房或住房未达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工人采取建立额外的住房公积金,每月支付的住房补贴,以及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和每月支付的住房补贴,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相结合的形式。
新工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的形式按月支付;没有达到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前没有工作住房或住房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主要采取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或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和住房补贴的形式按月支付相结合。单位转换可视化的住房公积金,采取集中或分批发放住房补贴的工人。的
住房货币分配单位的资金来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由主管区,县批准的转换,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可暂缓执行的住房货币分配。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相等于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会的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乘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人的退休日期。补充住房公积金存比率,市和区,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和及时的调整。
(七)房价收入比(即,该县成立60平方米平均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双收入家庭的年平均工资的比例)区,县,四倍以上实施住房补贴或住房房的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不符合的工作人员。
(八)住房补贴标准价格补贴的住房标准和工人的服务补贴标准长度。
住房价格补贴标准。建筑的平均工资收入的4倍,去年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缺口计算,由县级去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住房价格补贴标准的双收入家庭。计算公式如下:
每平方米的住房价格补贴标准=(去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60平方米年后收入×2×4)÷60平方米÷2
工人工人工龄补贴标准。单位,1991年年底前工龄长的工人的服务没有住房或住房不符合空间标准单位住房补贴补贴。在
(九)6个设区的市的拨款由财政部门,组织和机构的工人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并发布标准的住房执行补贴,其他县,区财政部门,组织和机构职工的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单位的拨款位于区,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和批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公布的住房补贴标准的实施。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区,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公布并及时进行调整。
标准的住房补贴给员工,发展的实际,讨论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主管区,县,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单位。
(十)住房补贴的发放年。工人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工作经验(即工人工龄)原则上应在长达25年。工人还没有达到25年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发行单位。年的25年每月支付的住房补贴。
(十一)职工个人的住房补贴,由工作单位发行的。房职工的住房补贴,根据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单位制定乘以应享受住房补贴的标准,我不符合工作人员的单位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面积? ?的标准和员工的现有住房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我应享受的住房补贴标准之间的差异;?标准的工人住房单位住房补贴面积已经达到,不发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与工会职责的变化作相应调整。
(十二)支付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发展的经费由财政机关,团体,机构支付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为员工面积标准的住房补贴,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制定的,由主管区,县,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13)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用于收购或建造住房的成本租金,市场租金租。住房货币分配的资金被用于其他目的,原则,转移支付,而不是现金的形式。
(十四)住房货币分配资金从原来的购置或建造住房金融单位。机关,团体,机构住房资金分配资金,的份额住房资金转移的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自己购买的住房金融转型;企业单位住房资金分配资金的企业住房资金(包括企业房屋折旧摊销的住房使用权,住房公积金,公益金出售房屋收入,住房周转金等)的转变。
(十五),以确保平稳过渡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采取以下收敛政策:
(1)单位前市已经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新系统与原有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衔接,或购买住房还没有被分配到工人的新家园的好,可以卖到按照城市公共房屋政策出售给员工。
2,全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前退休人员,房屋的单位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相结合。
3,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职工,可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政府提供廉租住房的租赁或购买。
二,继续推进改革现有的公共住房
(十六)现有的公有住房,继续按照天津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城镇住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郑发[1995] 2号)的要求,推进改革。现在继续出售公共住房,房屋销售价格,按照今年的价格同比增长,降低折扣调整的原则。
(十七)继续推进公共住房租金改革。公屋租金和工资收入的工人和价格水平逐步调整。加租,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不太补充政策。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住房市场的
(十八)规范和搞活房地产市场的关键是实施住房商品化。房屋管理部门在各级按照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九)完善的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体系。上市不再是购买已经购买了住房,公共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立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以防止暴利。要盘活存量,规范的公共房屋置换,并鼓励员工买一所房子,以促进住房,二,三级市场联动,促进住房商品化。
(XX)制定的,处理工人人口普查的家庭的住房情况,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时,建立职工住房档案。
四,大力发展住房金融
(21)培育住房有效需求,引导职工住房消费,我们必须大力发展职工住房贷款的个人,和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范围。在住房组合贷款,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资金的投资开始活跃。
(二十二)各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优先考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支付。
五,加强住房物业管理
(二十三)提高现有住房的维护管理系统的改革努力,逐步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管理结合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系统。
(二十四)新建的住宅小区全面实施物业管理,旧住宅区,完善的配套设施,逐步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
6对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25)复杂的情况下,涉及范围广泛,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方针, ,关系到社会稳定,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和完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稳定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小组。
(二十六)做好住房制度改革的宣传。
『肆』 {急}天津退休职工房补政策是什么 有哪些政策 ...
1、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以下简称租房补贴)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或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2、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如何确定?
答:(1)申请租房补贴人员是否为本市非农业户口以家庭户口薄登记为准;
(2)享受租房补贴人数的确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按其所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记载的家庭人口为准;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按持证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人口确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按《特困救助卡》上记载的家庭人口为准。
3、申请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如何认定?
答:(1)申请家庭拥有自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计算,其中,平房系数为1.2,多层楼房系数为1.4,高层楼房系数为1.6(以下条款中房屋权属证明上记载为建筑面积的,统一按该系数换算为使用面积)。
(2)申请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计算(即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
(3)申请家庭将家庭拥有的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尚未购买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所出售或置换房屋的面积计算。
(4)申请租房补贴之前,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目前没有其他住房的,家庭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
(5)申请家庭现居住独立违章住房且落有户籍(以下简称“立户违章住房”)的,申请家庭书面承诺在申领租房补贴前将该违章住房自行拆除的,该住房不作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计算;申请家庭未承诺拆除所居住违章住房的,该住房使用面积由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会同区(县)房管部门实地丈量确定(丈量的资料仅用于申请租房补贴家庭现住房面积计算,不作为其它房屋认定依据)。
(6)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原先和现在均没有住房,申请家庭独自居住近亲属住房,现住房面积按所居住住房合法权属证明上记载的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与近亲属合住近亲属住房,现住房面积按该住房合法权属证明上记载的面积乘以该家庭申请租房补贴人口占该住房上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经查实,在该住房上落有户籍且他处有住房的近亲属家庭成员,应将其从落有户籍人口数中减除。
近亲属是指申请租房补贴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住房上落有户籍的总人口以《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租房补贴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前户口薄记载的为准,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以《关于扩大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范围的通知》下发之日前户口薄记载的为准,《办法》、《通知》下发之日后,除因出生或结婚新迁入人口可计算户籍总人口外,其他迁入人口原则上不予计算。
(7)申请租房补贴家庭成员离婚,由法院判决的,离婚涉及的现住房认定以法院判决为依据;协议离婚的,离婚涉及的现住房认定以离婚协议的履行结果为依据。但申请人须在离婚行为发生1年以上方可申请租房补贴。
(8)对申请家庭由于离婚、知青返城等将户籍落在近亲属住房,但实际未在该住房居住的,由该家庭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租房补贴家庭落户情况说明》和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寄宿人口登记表》或临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寄宿情况说明》后,落户的近亲属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家庭现住房。
(9)申请租房补贴家庭现住房相关证件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其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会同区(县)房管部门实地丈量确定现住房使用面积。
(10)对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兄弟姐妹处,原合住房屋已经拆迁的,由申请家庭提供户籍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证明材料后,落户的兄弟姐妹住房可不合并计算其现住房。
(11)申请家庭租赁市场住房的,市场租赁住房不作为申请家庭现住房认定。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如何计算?
答: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确定的申请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
申请家庭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现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5、调整后的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自2007年4月1日起,将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标准上调20%,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20元、环城四区和塘汉大每月每平方米18元、两区三县每月每平方米15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24元、22元、18元。
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7-01 21:54
6、调整后,享受租房补贴的家庭每月最低可享受到多少补贴额?
答:将每户家庭最低租房补贴标准上调20%,由市内六区每月300元、环城四区和塘汉大每月270元、两区三县每月225元分别调整到每月360元、325元、270元。
7、月租房补贴额如何计算?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8、补贴标准提高后,对已享受租房补贴的家庭租房补贴金额怎样调整?
答: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对已享受租房补贴待遇的家庭,自2007年4月日起,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重新核定租房补贴金额,再根据该家庭租赁备案时所租赁住房实际租金重新确定月租房补贴发放金额。
对新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和符合条件重新进行租房备案的家庭,按调整后的租房补贴标准核发租房补贴。
9、到哪个部门申请租房补贴?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租房补贴须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复核、发证、租房、申领补贴、发贴、公布结果十个程序。
10、申请租房补贴时须携带哪些要件:
须携带以下四个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与他人合住的还须提供合住家庭的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民政部门颁发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核发的《特困救助卡》;
(4)现住房有关材料。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已拆迁的,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尚未购买住房的,提供出售或置换该住房的买卖合同或转换协议;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其它相关证明。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7-01 21:54
11、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什么凭证?
答:经区(县)房委办审核、市住房保办复核备案后,由区(县)房委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6个月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以下简称《租房补贴证明》),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发给申请人。
12、申请人领到《租房补贴证明》后如何到市场租赁住房
答:申请人须在《租房补贴证明》6个月的有效期内自行到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租赁到住房后,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持相关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须携带哪些要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要件: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租赁集体土地房屋的,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出租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街、乡、镇出具的房屋准建证,或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申请人租赁哪些住房不能享受租房补贴?
答:申请人租赁其同户籍家庭成员住房或已认定为其家庭现住房的,不能享受租房补贴。同户籍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同一户口薄上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15、申请人如何申领租房补贴?
答: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请领取租房补贴。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要件:本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房补贴证明》。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7-01 21:55
16、租房补贴如何领取?
答:租房补贴自《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开具当月开始计发。市住保办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租房补贴款划入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内,申请人可凭存折到承办银行各营业网点支取补贴。
17、月租房补贴额与实际月租金不一致时,月租房补贴如何发放?
答:实际发放的月租房补贴根据申请人所租赁住房实际租金确定,申请人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低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的,按实际租金发放租房补贴。例如:某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按补贴标准计算,其家庭月租房补贴额为420元,如其租赁住房实际月租金为500元,则月租房补贴按420元发放;如其租赁住房实际月租金为400元,则月租房补贴按400元发放。
18、什么情况下停发租房补贴
答:以下情况须停发租房补贴:
(1)租房补贴开始计发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这段时间内,出现申请人家庭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情况的,自不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之日起第13个月停止向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人家庭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情况有:因家庭住房面积增加或家庭人口减少造成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超过7.5平方米、家庭不再享受低保待遇或优抚待遇或特困救助。
(2)租房补贴开始计发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这段时间内,申请人家庭与出租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提前中止的,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中止次月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按照人民安心、中央放心、有利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大多数群众能接受,政策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伍』 我是外地户口在天津打工八年了能在天津申请住房补贴吗
应该不可以。但是看来有没有居住证什么的?不是。五证齐全的话。也有可能。我在天津打工,十年了,也没有说。能申请到房补贴的。
『陆』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6)2019年天津落户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柒』 天津市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房补
最新的天津房补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
1、与父母合住但有两户户籍,可推举一户先申请。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父母或子女住房处的。
(1)独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积认定。
(2)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与父母或子女同一户籍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参与分摊面积人员(包括未参与分摊面积的该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处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或将参与分摊面积该人(包括同一户籍中该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从总人口中减除,他处住房不合并计算。
(3)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既可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也可先按落有户籍数量均分,再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其中,按户籍分摊现住房面积的家庭,只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4)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该住房有两户以上独立户籍的,在户籍家庭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共同推举一户家庭先申请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再申请租房补贴时,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口从总人口中减除,再分摊认定现住房面积。如户籍家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作为一个“大家庭”共同申请,各独立户籍家庭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
(5)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6)户籍在市内六区以外无住房的申请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居住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父母住房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经会审研究确定现住房面积。(7)申请人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申请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2、住房被拆3年以上,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按分摊面积认定;若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2)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3)申请家庭原立户违章(落有户籍的独立违章建筑)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捌』 天津大学毕业,天津蓟州区户口,毕业留在天津工作。这样的情况有什么补贴优惠政策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天津大学毕业……?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天津户口,大学毕业后在当地工作,现在还没有补贴的优惠政策,至于住房补贴,需要看所在单位有没有住房补贴的规定,祝你生活幸福!
『玖』 天津滨海新区放宽落户 给予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
天津滨海新区官方公众号5月29日消息,天津滨海新区出台《海河英才经办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并叠加实施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旨在营造最宽松、最灵活的引才环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为吸引人才落户,滨海新区针对天津“海河英才计划政策”做出改进,并新增“鲲鹏计划”,具体政策为:
1、学历型人才——双证放宽至单证: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毕业有毕业证书即可;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学位证书即可。
2、技能型人才——放宽工作年限要求:高职毕业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取消工作满1年限制,在津有工作有社保即可;中职毕业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津工作缴纳社保满1年即可。中职院校包括中专、职高、技校。
3、资格型人才——扩大资格型人才范围:公证员可按照资格型人才引进。
4、申请人累计在津缴纳社保超过5年,或连续在津缴纳社保超过3年,或本人与配偶名下在津有产权房,可放宽年龄2岁。
5、除特殊规定外,对申请人社保年限不做要求,有社保即可。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北方人才存档,不再核查原户籍社保。
6、无需申请人提供在津就业纸质证明,可实行承诺制。
同时,在新出台的“鲲鹏计划”中,新区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住房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年1.2万元,硕士每年2.4万元,博士每年3.6万元,连续发放3年,大力支持引进落户人才在新区落地生根。为来新区各类英才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拾』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户口的作用:
1,人才引进后,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户口可投靠;从而解决子女在当地入学的问题;
2,人才引进落户后,当事人可以享受天津的社保待遇;
3,当地户口对当事人的工作生活更方便。
一,天津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凡普通高校的非津生源本科以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批准进津就业。
二,相关待遇:
1,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迁);
2,配偶、子女不愿随调(迁)的,也可单独调入;
3,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岁的已婚人才,在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人才的标准时,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