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桥区公租房,明天还有房源信息
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专供应对象范属围,意向登记时限等信息,请注意查询。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㈡ 济南公租房容易申请吗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3、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
4、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有居住证的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二、申请材料:
一)、济南市户籍: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住房证明;
5、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等(如有则需要提供);
6、《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需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需提供);
7、其它相关资料等等。
二)、非济南户籍:
单位资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劳动用工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
6、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
7、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等(如有则需要提供);
8、《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单身人员需提供);
9、其它相关资料。
三、申请流程:
一)、济南户籍:
1、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在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2、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本市户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二)、非济南户籍:
1、单位统一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或在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2、领取表格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单位进行盖章确认,并由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4、公示合格后,申请单位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㈢ 我是在济南的,请问济南公租房政策谁了解
济南公租房政策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3、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
4、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有居住证的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申请材料:
一、济南市户籍: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住房证明;
5、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等(如有则需要提供);
6、《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需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需提供);
7、其它相关资料等等。
二、非济南户籍:
单位资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劳动用工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
6、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
7、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等(如有则需要提供);
8、《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单身人员需提供);
9、其它相关资料。
申请流程:
一、济南户籍:
1、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在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2、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本市户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二、非济南户籍:
1、单位统一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或在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2、领取表格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单位进行盖章确认,并由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4、公示合格后,申请单位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㈣ 济南公租房什么时候摇号
6月12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8年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事项出炉。本月19日到下月18日,符合条件的市内六区居民,线上线下都可申请办理。今年申请程序优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免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办事处盖章等环节,基本实现只跑一次腿,方便市民申请。
滨河雅居公租房入住仪式。(资料片)
6月12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相关情况的通告》,对今年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政策做了说明。本次申请2018年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需要是济南本地人,要符合收入要求。
其中,家庭户需要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满足申请条件的单身人员则是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分为三档。符合济南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申请公租房共分为四个步骤,首先是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8日17时,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之后,要经过摇号排序、资格审核、选房配租三个步骤,可以成功入住。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公租房申请采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在前期不再需要准备大量材料,提交低收入证明后可以参加摇号,摇号结果被划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家庭,才需要准备相关审核材料。
另外,申请家庭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了,减少了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这一道环节,申请家庭在通过低收入认定后,也不再需要自己将低收入证明提交到房管部门,而是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民政部门进行信息对接。这些措施基本让申请人只跑一次腿,大大方便了广大市民。
㈤ 济南市2009年廉租房13处位置在那里
现将房管局提供的信息告知,供你参考.
2009年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及相关信息通告
发表部门:住房保障处 发表时间:2009年10月23日
为了解决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完成好为民办“九件实事”的目标,我局按照点多面广、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政府集中建设和收购等方式,在十三个片区内确定了我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房源共计839套,现将房源具体情况、受理截止时间和看房时间等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共计839套
房源名称
地 址
套 数
户 型
使 用 面 积
备 注
天保新居
天桥区宝华街209号
387套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23.62—31.23平方米
现房,小高层,高层,电梯
聚贤片区
天桥区顺河街西侧、北坦南街,济南三职专东邻
36套
两室一厅
36.91—40.01平方米
现房,高层,电梯
美里新居三区
天桥区清河北路北侧、二环西路与黄岗路之间
17套
一室一厅
42.14—43.51平方米
现房,多层,带地下室
茂新片区
天桥区广播电视大学西邻
17套
两室一厅
36.92—43.40平方米
现房,高层,电梯
顺河片区
天桥区顺河街西侧、馆驿街北侧,吉华大厦西邻
16套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18.13—44.98平方米
现房,多层,高层,电梯
怡苑小区
天桥区洛口马家庄100号
4套
两室一厅
45.5平方米
现房,多层,带地下室
世纪中华城
槐荫区段店陆军学院东邻
3套
一室一厅
46.98—47.06平方米
现房,多层,带地下室
汇馨祥和苑
槐荫区二环西路3666号、泉城花园北邻
3套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29.12—42.69平方米
现房,多层,带地下室
经一纬九片区
槐荫区经一纬八路与纬九路之间路南
113套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27.19—44.23平方米
期房,高层,电梯
北刘片区
天桥区经一路济南广播电视大学对面
91套
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25.62—45.84平方米
期房,高层,电梯
汽车厂东路片区
天桥区汽车厂东路与济洛路交叉口西南
69套
一室一厅
37.86—42.08平方米
期房,高层,电梯
中大槐树片区
槐荫区省畜牧兽医局东部
57套
两室一厅
37.09—41.26平方米
期房,高层,电梯
振兴街片区
槐荫区经十路、省劳动职业学校对面
26套
两室一厅
37.25—44.22平方米
期房,高层,电梯
二、本年度实物配租申请截止时间
各区房管局正式受理本年度实物配租审核申请的截止日期为11月8日,逾期将不能参与本年度实物配租摇号选房。
三、看房时间及地点
看房时间:2009年11月7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
看房地点:由于本次房源比较多,天保新居(天桥区宝华街209号)设集中看房点,现场提供所有房源的详细信息和地址,市民可以在天保新居项目看房的同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了解其他房源的情况。
公交线路:到天保新居项目可乘7、12、45、83、125、K107路公交车,在济南十一中站下车,下车后沿纬六路高架桥桥下西副道向南至南头,再沿宝华街向西300米路北。
四、咨询电话:
济南市房管局:82077612;历下区房管局:86568221;市中区房管局:81271510;槐荫区房管局: 87086036;天桥区房管局:81912156;历城区房管局: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87215727;高新区房管局:88871646。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㈥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家庭户:具有市内六区(含市南部山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
公租房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申请。核心家庭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二)单身人员:具有市内六区(含市南部山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单身家庭申请人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注:“市内六区”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
(6)济南天桥区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一)领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1)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证或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赁住房补贴租赁房屋专用合同;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证明并公示。申请人持《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四)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五)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六)领取补贴。取得《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书》的申请人,按照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领取租赁住房补贴。
㈦ 201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 最新济南公租房早请条件规定,家庭申请户分两类: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2.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
二. 单身申请者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或者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
三. 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特殊人才与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在济南市内六区无住房)。
四. 同时,也有几种情况认定为有房不能申请,申请者需注意。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认定为有住房。
五.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已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政策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六. 非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但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以及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且与单位签订正式
七. 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单身职工,方可申请公租房。
八. 不是所有的外来人口都满足201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要根据规定判定个人或家庭情况是否可以申请。
通过201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介绍,是否对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了一些了解,如果需要申请公租房,请及时准备好申请证明及材料,对于申请公租房有疑问的地方请咨询相关人士,以兔耽误您的申请。后续的信息更新请关注济南公租房网:[url]http://www.0531bzf.com[/url]
㈧ 天桥区申请公租房去哪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来2014年起,各源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㈨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济南天桥区公租房
可以在每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去申请天桥区公租房,具体政策如下:
一、本地户籍:具有天桥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和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
二、非本地户籍:在天桥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三、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去各区住房保障局申请哦!
四、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天桥区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