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海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海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16 23:48:10

㈠ 海安县拆迁有那些补偿方式,以什么为标准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建设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海政办发〔2004〕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县建设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拟定的《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已经县三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一日

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

评估技术规范及其它补助费标准

(县建设局 物价局 国土资源局 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通政发 [2003]16 号)、《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通房发 [2003]17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本评估规范所称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是指政府指导下的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不同于市场调节下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的市场价。

三、本规范适用于海安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评估(以下简称拆迁评估)。

四、评估的目的: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五、依照房地产评估的一般规律,拆迁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路线价法等方法。

六、承担拆迁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讲求评估信誉,实行良好服务,并对估价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负责。

七、拆迁评估应遵循公平、合法、替代和估价时点的原则。

拆迁评估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

八、本规范未规定的事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房地产市场评估常规办理。

第二章 拆迁评估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一、拆迁评估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1 、掌握被评估房屋的合法权原则和依据;

2 、根据合法性依据进行实地勘测评估;

3 、绘制、填写评估材料;

4 、编制评估报告;

5 、报告评估结果。

二、拆迁评估方法:

拆迁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路线价法等实施评估。对同一评估标的(楼房以幢为评估单位,平房以户为评估单位),采用同一评估方法实施评估。

拆迁评估标的计量单位为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或合法土地面积。

(一)市场比较法:

1 、本方法主要适用于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和被依法征用的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拆迁评估。

2 、本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被拆迁房屋补偿额 = 合法建筑面积的建安成新价 + 合法土地使用面积或合法建筑面积的区位补偿基价

3 、建安价补偿:

( 1 )被评估房屋建筑结构、等级、成新因素的评估补偿按《海安县(货币安置)各类被拆迁房屋建筑结构、等级评估标准》( 附表2-1 、 2-2 )和《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评估标准》(附表 3-1 、 3-2 )及《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折旧率( % )》(附表 4)对照评估。

( 2 )区位补偿:

根据《海安县城区居民、征地拆迁农改居户房屋拆迁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1 ),并结合被拆迁户所处区位、地段的具体位置评估确定其区位补偿基价。其面积计算办法:

①规划区内居(村)民住宅合法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的按合法土地面积计算区位补偿,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合法土地面积的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区位补偿。

②居(村)民住宅如属受让土地,按以下标准计算区位补偿:受让土地时每平方米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剩余使用年限×受让土地面积。

③对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承租国有公房或单位公房的承租人,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中不得享受区位补偿,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贴。

( 3 )被评估成套住宅房屋所处楼层因素的修正按《海安县成套住宅楼房楼层调整修正系数标准》(附表 5),修正的价格基数按建安价补偿额计算。

( 4 )被评估成套住宅房屋为多层标准住宅水、电、配套设施齐全的,按评估值的 +3% 进行修正。

( 5 )被评估房屋环境因素的修正。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居住环境在眺望、景观、噪音、空气污染、建筑密度、道路交通、周边绿化、受教育(学校、幼儿园)、购物、就医方面的因素进行修正,修正权重比在 -2% 至 2% 之间。

4 、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征用后的被拆迁户,所在村、组有条件在另处安排宅基地供其异地迁建住房,并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实施的,对被拆迁房屋的建安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按《海安县(自拆自建)各类被拆迁房屋迁建补偿评估标准》(附表 2-3 )及《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折旧率( % )》(附表 4 )对照评估。

(二)路线价法:

1 、本方法适用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评估。

2 、本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额 = 合法建筑面积的区位补偿额 + 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建安成新价补偿额

( 1 )区位补偿价的确定:临街商业铺面房屋根据《县城区主要道路临街商业铺面房屋拆迁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7 )和《海安县非住宅房屋临街状态调整系数计算表》(附表 9 )及《海安县非住宅房屋楼层调整修正系数表》(附表 10 )进行修正确定。生产、仓储、办公和非临街商业铺面用房根据《海安县营业、生产、仓储、办公房屋拆迁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8)确定。

( 2 )非住宅房屋拆迁,合法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同类地段区位补偿基价的 20% 计算补偿。

( 3 )非住宅房屋建安价评估按《海安县(货币补偿)各类被拆迁房屋建筑结构、等级评估标准》(附表 2-1 、 2-2 ),结合房屋成新《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成新评定标准》(附表3-1 、 3-2 )和《海安县各类被拆迁房屋折旧率( % )》(附表 4)评估确定。

3 、对非住宅房屋拆迁停产、停业补偿:

对拆迁非住宅房屋,致使经营活动停产、停止或中止的,可根据拆迁前两年增值税、营业税纳税额平均值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见《海安县非住宅营业用房一次性综合补助表》(附表 11 )。

三、其它补偿评估

1 、对超出被评估房屋结构等级条件以外的设施、设备和装璜项目的补偿评估按《海安县房屋拆迁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璜项目补偿标准》(附表6-1 、 6-2 、 6-3、 6-4 、 6-5 、 6-6 、 6-7 、 6-8 )单列进行评估。

2 、在拆迁范围内,对属于拆迁人的树林(含果树)、竹园、祖坟等需要砍伐或迁移的,按《海安县房屋拆迁范围内附属物补偿标准》(附表 12-1 、 12-2 、 12-3 、 12-4 、 12-5 、 12-6 、 12-7 、 12-8 )给予一次性补偿。

3 、因房屋拆迁,致使被拆迁户饲养的畜禽变卖处理的,按《海安县房屋拆迁养殖类补偿标准》(附表 13 )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章 搬迁补助标准

一、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标准:

1 、对被拆迁的住宅房屋,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为:按每平方米 5 元标准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对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不足 200 元户的由拆迁人补足 200 元( 200 元为保底数),对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超过 200 元 / 户的按实补助(住宅用房改作经营场所的仍按住宅房屋标准计算搬迁补助费)。

2 、对非住宅房屋拆迁的搬迁费补助标准,按《海安县非住宅房屋搬迁费补助标准》(附表 14 )规定执行。

二、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1 、对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应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为:被拆迁房屋面积在 30 平方米(含 30 平方米)以下的,一类区位: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100 元;二类区位: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80 元;三类及以下区位: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50 元。被拆迁房屋面积在 30 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3 元。

2 、对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 6 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回迁安置的,按协议的约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规定:

1 、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书证所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按户计算。对因析产造成少于 30 平方米的不单列分户计算。

2 、拆迁租赁的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房屋承租人。但在租赁合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拆迁生产型工业、企业非住宅用房,造成被拆迁单位正常生产停产的,根据县劳动部门提供的被拆迁单位在册、在岗、缴纳劳动保险的人员名册,按海安县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工业职工人均月收入标准补助。其中,造成部分停产的,经济补助不超过 3 个月;造成全部停产的,经济补助不超过 6 个月。对非正常生产的企业或在拆迁前已经停产的企业,按下岗职工月生活最低保障线的标准 176 元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6 个月。

五、最低保障补偿额:

1 、县城区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奖励费、临时过渡费)低于人民币 4 万元或 3 万元(公有住房承租人补偿额低于 3 万元);其它乡镇镇区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奖励费、临时过渡费)低于人民币 3 万元或 2 万元(公有住房承租人补偿额低于 2 万元);且经公示确认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县城区由拆迁人分别补足 4 万元或 3 万元;其他乡镇由拆迁人分别补足 3 万元或 2 万元。

( 1 )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本县范围内仅有被拆迁房屋一处住房的;

( 2 )享受政府最低生活补贴,属“三无对象(无子女、无工作、无生活来源)的”;

( 3 )被拆迁房屋长期用于实际居住;

( 4 )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未享受过住房补贴

2 、 县城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 4 万元或 3 万元货币补偿,其他乡镇镇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获得 3 万元或 2 万元货币补偿后;仍无经济能力解决住房的,由拆迁人负责在被拆迁房屋区位等级以外(县城区不得超过三级以外,乡镇不得超过本集镇区外),购置二手房安置,(安置用房:面积不得低于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质量不应差于被拆迁房屋质量) 。

六、新建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不满 5 年(自批准建房日期之日增加建房施工期 9 个月)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按所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建安重置价的 20% 以内增加补偿。

七、对被拆迁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并持续作经营场所 1 年以上的住宅房屋,可按实际经营面积,以非住宅房屋区位补偿价的一定比例增加补偿,其中, 1 年以上(含 1 年) 3 年以下的,增加 5% 的比例; 3 年以上(含 3 年) 5 年以下的,增加 10% 的比例; 5 年以上(含 5 年)的,增加 20% 的比例。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评估规范涉及的补偿、补助标准和区位地段划分等适用于海安县县城规划区内。其它各乡(镇)区位补偿基价参照《海安县乡镇居(村)民住宅、非住宅拆迁户被拆迁房屋区位补偿基价》(附表 15 )执行。

二、被拆迁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按期签订协议并主动搬迁交房的被拆迁户,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适当奖励。

三、本评估规范自 2004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海建 [2003]26 号《海安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同时废止。在本评估规范实施之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已实施的拆迁项目,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四、本评估规范由海安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㈡ 海安买一套130平米房75万过户需要缴多少钱

二手房交易主要分四种情况:正常过户、赠与过户、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各种交易形式所需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

一、 正常过户

1.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了有关2015年二手房营业税的最新政策: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②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同时废止。

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5.其它税费

如交易手续费、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配图费、贷款手续费和中介费等费用根据房管局政策或市场行情据实结算。

二、 赠与过户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三、 继承房产交易过户和析产都不需缴税。

㈢ 我在海安买的学区房,可是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到手,孩子上学怎么办

第 一,开个居住证明。第 二,购房合同。第 三,契税票。去当地民政局。第 四,还要你户口在这个房产上。去问问,户口不在,一般读不了。

㈣ 海安拆迁 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

首先,你在网上找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好好学习一下,里面写的很详细。
现在拆迁房屋叫征收房屋,如果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和征收房屋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给你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征收补偿决定上有补偿的金额或安置房屋的所在等内容,如果在3个月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你的房子,这都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
至于你说有证和没证补偿是否一样,实际上你好好想想这个事和你没有多大关系,只要是补偿合理,达到你的满意就好了么。况且,现在好多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那么多徇私枉法的人在啊。

㈤ 海安现在办房产证转户口上学还来得及吗

今年是来不及了,可以把一切办好,等待明年上学或是转学吧

㈥ 海安房管局在哪里

如果没错的话,不叫房管局,叫海安县房地产交易所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
中坝南路9号
0513-88855688

㈦ 海安二里社区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回房通常三个答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㈧ 我是江苏省海安县的。我的购房合同上有编号和备案合同编号,我如何查询网上的备案合同给个链接也行。

备案合同你查不了,得去房管局,或者售楼处查看,他们有那个网址,而且都是不外露的,他们都有密码,一般人不会告诉,只是用在签合同登陆的。

㈨ 为了孩子上学在海安县办房产证能有短时间办理吗

资料齐全一般八个工作日就可以办下来。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版一个月内持房屋买权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阅读全文

与海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