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哈尔滨市的住房系数一般都是多少
哈尔滨市的高层住宅系数一般都在1.6左右,个别有达到1.65的,在全国应该是最高的了
② 什么是普通住宅哈尔滨普通住宅如何区分
普通住宅不等同于普通住房,两者不能混瑕。普通住宅泛指整幢楼,而普通住房指内单套住房。
普通住容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2005年5月31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2、建筑面积在140(不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总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目前,多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多层住宅是指2-6层(含6层)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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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哈尔滨市房屋惩收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
1、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
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包括搬家费和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入迁移费、煤气建设安装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非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包括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入迁移费以及机器、材料、煤气、动力电、生产用水等设施设备的搬迁、拆装费和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残值、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2、第二十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奖励、补助、优待:
(一)积极主动搬迁,对房屋征收工作贡献较大的,给予奖励;
(二)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给予补助;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给予优待的情形。
奖励和补助标准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3、第二十一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除政府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定外,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4、第二十二条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或者被征收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并由公证部门对抽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
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机构名录、推荐参选名录及简介,供被征收人选择。
5、第二十六条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作出评估的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
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④ 2011年哈尔滨动迁法有什么新的政策 对下面积动迁户有什么政策么(建筑面积不到40米的)
有照的面积1米盯1米给你楼房,无照房2米盯1米给你楼房面积!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5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新拆迁办法是以“和谐”为主题,本着为百姓谋利益的角度出发,从而真正意义地达到“居者有其屋”。
住房困难家庭补偿标准
新拆近办法在住房困难家庭补偿方面较过去有了明显的优惠。新拆迁办法第三十五条三款规定给予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其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补偿标准为7万元,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低于7万元的,由拆迁人按7万元给予补偿。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1万元照顾。
住宅房屋用作经营的补偿
新拆迁办法规定,拆迁的住宅房屋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产权调换房屋的落实
针对产权调换落实较难的实际情况,新拆迁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在拆迁方案中落实产权调换房屋,要求拆迁人在拆迁方案中,明确产权调换房屋标准、房源、确保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能够将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楼层、户型等内容,进行约定。为了保障就地产权调换,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在拆迁范围内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在选择产权调换方式时,既可以通过评估(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估价机构进行复核,也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复估。拆迁当事人对复核、复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以通过与拆迁人协商确定所调换房屋价格,将“回购房”纳入产权调换这种补偿方式中,解决“回购房”不受法律保护问题。
对未搬迁的被拆迁房屋的保护
目前,部分拆迁人为加快拆迁进程,擅自对未搬迁的被拆迁房屋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甚至予以损坏、拆除,违法拆迁、野蛮拆迁也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些问题,新拆迁办法规定,拆迁人应法保证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房屋完好,不得擅自损坏或者拆除,不得擅自停止供水等,否则,由拆迁人及时组织恢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临迁补助费和损失补助
新拆迁办法规定,对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迁补助费,并对因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给予6个月的损失补助。
⑤ 哈尔滨长江路打通化工路范围内的动迁政府占地还是开发商占地
哈尔滨部分区域征地拆迁安置政策解读 提前搬家奖12000
东北网2月26日讯 从有关部门获悉,长江路打通工程前期征地拆迁涉及香坊区段征地拆迁面积83.1万平方米,拆除建筑总面积29.59万平方米,征用国有土地42.39万平方米,集体土地40.71万平方米。涉及动迁659户,其中公企35户,商服148户,住宅476户。该工程项目将于2010年3月中旬开工,2010年11月末建成通车。
长江路香坊区段拆迁安置政策
根据哈尔滨市道路交通总体规划要求,哈尔滨市今年城市重点工程打通长江路拆迁安置项目,由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拆迁,拆迁安置政策要点如下:
1.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被拆迁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拆一还一”,就近上靠安置户型方式执行,由被拆迁居民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结算差价。
2.产权调换房屋户型,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安置户型,标准安置户型设计为:建筑面积50、60、70平方米左右,同时设置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保障户型,根据实际需要也可设计80、90、100、120平方米相应的户型,标准层及户型设计仅供参考,最终以回迁安置实际需要为准。
3.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免交结构差价。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内的部分,可以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价格交纳购房款,房屋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被拆迁居民要求超过上靠安置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上靠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房屋产权性质为商品房。
4.本项目安置房为高层住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安成本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00元,综合建设成本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00元。
5.产权调换安置房屋中原房建筑面积部分及上靠标准户型部分免收楼层差价。购买商品房部分交纳楼层差价,标准为从第7层(含第7层)开始每上升一层按建筑面积20元每平方米收取,顶层不加价。
6.对在拆迁须知中规定的期限前,自行搬家且验收的被拆迁居民(承租人),给予下列奖励:
(1)住宅房屋以一个合法产权证照为一户,每户奖励12000元。
(2)在奖励期限内自行搬家验收的,经被拆迁居民自愿申请可在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基础上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商品房优惠价格为5600元每平方米。
(3)凡是已交纳2009年—2010年度热费的被拆迁居民,在搬迁奖励期内搬迁完毕,可持交费票据予以百分之五十退款。
(4)在搬迁奖励期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居民,给予被拆迁居民一次性冬季搬家补助2000元(以一个合法产权证照为一户)。
7.具体拆迁政策以拆迁须知为准。
拆迁范围
该项目位于香坊区、道外区交界处,安置用房位于规划长江路、化工路、东棵街、哈药仓库围墙围合区域内,新建高层回迁安置。规划占地面积1277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6919.55平方米,规划高层住宅20栋,容积率4.5,建筑限高120米。
本项目规划理念定位于人文、绿色、健康为一体的商住社区,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生活配套,打造高品质人居社区。20栋24至33层高层商住社区,欧风建筑立面,围合布局,辅以绿化,近10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商服环绕。
⑥ 哈尔滨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什么时间开始摇号
哈市今年首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在群力西区率先开始摇号,该区域将提供约3000套建筑面积60平米左右的中小户型经适房,预计6月摇号。同时,征仪路花园小区三期、群力宜居家园小区三期、河山街项目还将于年内提供约1000套经适房。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住房局了解到的。
作为哈市今年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数量最多的项目,群力西区易地安置暨保障住房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群力新区的西区,南邻哈双北路、北临安阳路、西邻拟建的天平路延长段、东临三环路。主要用作全市棚户区改造易地安置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等。截至今年年底,该项目将提供总计约2.9万套各种保障性住房,其中约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有望于6月接受摇号入市销售。哈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提供的经适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分布在小区的多层、小高层及高层建筑里。
据介绍,按照《哈尔滨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和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规定,今年城区(不含呼兰区和阿城区)居民申请经适房购买或货币补贴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289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此外,征仪路花园小区三期、群力宜居家园小区三期、河山街项目等三个项目还将提供总计约1000套经适房。
其中征仪路花园小区,位于征仪路、哈平路、南昌路和宁安路围合区域,该小区于2006年启动建设,是当时哈市乃至全省最大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小区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今年可提供经适房约400套。
宜居家园小区位于道里区哈双北路2.5公里处,新三中附近。今年建设的宜居家园三期项目将建7栋16-18层的高层,全部为6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该工程已于今年2月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竣工,可提供住房1059套,除部分作为回迁安置房外,其余经适房将通过公开摇号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销售
⑦ 哈尔滨松北城市之星房子可以办产权证吗
一、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具体小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另外产权年限是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不是从购房日期算起的。
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