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修订后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哪些方面作出了完善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家庭保障方面,从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拒绝啃老等多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子女护理住院父母也可享受累计每年最高20天的护理假,《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1)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扩展阅读
具体措施
1、拒绝赡养、扶养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60岁以上人口达111.4万,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各种老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方面,子女干涉尤为突出。
另外,老年人有权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属提出经济资助的要求。
为确保条例落地,接下来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的、不按照规定给予护理时间等行为,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乘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到影响和限制,包括银行贷款也会受到限制。
2、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公租房给予减免有关费用
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落实医保慢性病和特殊病用药目录的规定,明细社区和乡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建立慢性病患者门诊长处方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和异地医保购药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时,应当对老年人家庭给予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赁补贴,对经济困难的失独老年人、无子女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并按照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对需要住房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的贫困老年人家庭给予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
3、这些公共服务享受免费或者优惠
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乘坐市内轨道交通工具;倡导老年人非交通高峰时段出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补助。
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公园、旅游景区(点)的,可以带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高龄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为寿星老人,享受长寿补助,由民政部门颁发百岁寿星荣誉证。补助标准由民政、财政部门拟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
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等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常规体检1次,为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半年免费体检1次,开展定点、巡回或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心理咨询、安宁疗护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4、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公共服务优惠或者优待
(一)免费进入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点),优惠进入非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公园、旅游景区(点);
(二)免费进入公共的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纪念馆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三)免费进入政府兴办或者集体投资兴办的各类老年人活动场所;
(四)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公立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诊查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当设置老年病门诊;
(五)优先办理银行储蓄、用水、用电、用气、通信、邮政等业务;
(六)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应当设置爱心窗口、柜台,方便老年人购票、托运行李、物品;
(七)因健康原因不能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遗嘱公证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公证机构应当提供上门服务;
(八)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九)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和优待。
5、禁止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7日内无理由退款
禁止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举报向老年人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器械等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金融机构应当向办理转账、汇款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提示风险,按照规定对老年人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建议其成年子女或者亲属陪同。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投诉、控告、举报,实行首办责任制;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经营者通过会议、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授权的人有权自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7日内提出退款退货或者终止服务,无需说明理由。
②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从何时开始实施
12月11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总结昆明立法经验和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注重与上位法相承接,重点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与优待、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2)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扩展阅读:
《条例》还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
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落实医保慢性病和特殊病用药目录的规定,明细社区和乡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建立慢性病患者门诊长处方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和异地医保购药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时,应当对老年人家庭给予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赁补贴,对经济困难的失独老年人、无子女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并按照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对需要住房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的贫困老年人家庭给予政策支持和物质帮助。
③ 2017年最新昆明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的;
(二)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未享受实物配租的;
(三)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外,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的具体准入条件由当地住建(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住建(保障)部门备案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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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一个家庭或者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赁1套成套住房;单身人士也可以申请合租1套成套住房或者宿舍型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需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和财产的具体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由市住建(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统计部门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转让私有产权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直管公房或者转让直管公房承租权的;
(三)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
(四)财产超过一定限额的;
(五)其他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④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云南省注册资本:85056.5万法定代表:胡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登记机关: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胡斌
成立时间:2011-02-22
注册资本:180360.11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3010000002539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14楼
⑤ 昆明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昆明市的公租房抄,只能租不能出售。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⑥ 昆明空港区印城家苑公租房位置在哪里
昆明空港区印城家苑公租房项目位于昆明国际包装印刷产业基地一期(官渡区大板桥街道西冲社区),距离主城约16公里,距离昆明长水国际机场5公里。
昆明市2018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已阶段性完成申请、审核工作、户型确认等工作,并拟定于9月19日开展摇号工作。参与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空港经济区印城家苑项目,房源共计1232套,全部为一室户型,建筑面积均在46平方米左右。
项目共建公共租赁住房2021套及其他配套设施。房源全部为精装修,配备卫浴、马桶、抽油烟机、天然气灶、太阳能热水器。
项目租金基准价为每平方米每月8.46元(以建筑面积计),住宅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月0.99元,地下车位占用费每个每月100元,地下车位物业费每个每月35元;电梯使用费每平方米每月0.29元;二次加压费每户每月8元;生活垃圾清运费每户每月10元。
(6)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扩展阅读:
昆明空港区辖区内拥有中国第四大门户枢纽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贵昆铁路、沪昆高速铁路、昆曲高速公路、嵩昆高速公路、320国道及小龙高速公路、嵩昆大道穿境而过,区内还有昆明轨道交通6号线、长水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有着特殊的地理区位优势。
昆明空港经济区累计投资近200亿元,先后建成空港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自来水厂、公租房等一批重要配套项目,区域内已实现新建道路(含轨道)通车里程93公里,环长水机场道路实现闭合。
昆明空港经济区是云南唯一一个临空特色产业园区,是云南省深入实施桥头堡、民航强省建设两大战略和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⑦ 昆明公租房最低一个月多少钱
昆明市公租房的房租价格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