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陕西西安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029)87619853 西安市房管局 - 029-87610294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你这事就得看开发商, 他可能有什么东西一直没办下来, 所以房产证人家不给批, 我只知道这么多了,
㈡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2)西安市雁塔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
㈢ 西安市雁塔区的房管局在哪
西安市雁塔区房管局第一分局:朱雀广场写字楼D411号
参考地址:小寨兴善寺西街68号翔瑞大厦226号
㈣ 西安雁塔区房管所在哪
西安雁塔区房管所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146号;联系电话:029-85264904。
西安雁塔区房管所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人防管理科、雁塔区城建监察大队、雁塔区人防稽查队、雁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综合管理中心、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雁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
(4)西安市雁塔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扩展阅读
西安雁塔区房管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行业综合性、系统性重大问题研究;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相关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意见,并组织协调及配合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城市建设、人防工作的协调、指导职责;
(三)负责组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储备,编制全区年度城市建设维护项目投资计划;制定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人防通信、警报网络建设计划。负责住房保障、城市建设、人防工作等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管理和协调;负责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申报和“三无小区”改造组织实施;负责辖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督促指导辖区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区建设项目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建筑、城中村(棚户区) 改造项目安全生产属地登记和监管,负责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人防设施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依法对属地登记的房屋建筑、城中村(棚户区) 改造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人防设施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辖区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地、辖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七)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区建筑节能推进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
(八)负责辖区物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审查、复审、补贴发放等保障房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E类人才租金补贴审核、复审、信息录入及租金补贴发放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补建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有关信息统计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区域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九)负责全区人防管理工作;负责开设战时人民防空指挥所;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备案,人防工程平时变更使用备案;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防空袭演练,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组建和训练全区防空专业队伍;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人防工程设施建设、治理和开发利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㈤ 雁塔区房屋登记过户在哪
一、雁塔区房屋登记过户在雁塔区房管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西安市雁塔区房管局第一分局:朱雀广场写字楼D411号。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㈥ 想知道: 西安市 雁塔区房管局 在哪
西安市雁塔区房管局第一分局:朱雀广场写字楼D411号
参考地址:小寨兴善寺西街68号翔瑞大厦226号
酌情采纳
㈦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哪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房改办):雁塔区建设局5楼(翠华南路146号)
电话:029-85215074
㈧ 西安市雁塔区昆明池路恒大城的房产证在哪办理
西安市雁塔区昆明池路恒大城的房产证是在西安市雁塔区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朱雀广场写字楼D411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四、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