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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0-12-15 01:04:20

『壹』 到建行领住房公积金出来还首付要什么手续呢

这个不是还首付,一年只能取一次,你有贷款合同,还有一些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办理。

『贰』 怎么激活建设银行公积金卡。

一、公积金卡的激活可以在网上办理

1、首先应当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网站,各地公积金网站都是不同的,我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为例。

(2)建设银行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卡一般指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叁』 建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卡需要什么

你来的公积金卡如果是建行的源,那么就带上公积金卡、身份证去建行询问,首先肯定是要先激活,另外如果想要支取的话,要符合公积金的支取条件,并且申请支取,办理完手续后,每月才会划转给你。
网上激活步骤:
1、登录公积金网站;
2、在“网上办事大厅”模块选择“状态查询”进入;
3、在“系统登陆”中选择“个人登陆”,在登陆前请下载“系统登陆”下端的“密码控件下载”;
4、下载控件后,务必刷新登录页面;再在“个人登陆”下输入个人公积金号,登陆的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后六位(尾数为X默认为0),15位或18位身份证都要试一下;
5、成功登陆后按系统提示在联名卡目录下:联名卡密码修改,更改密码以激活公积金账户。

『肆』 南京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复需要以下条制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伍』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职工符合本通知规定提取条件但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符合一项或几项提取条件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次提取时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是销户提取的;二是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三是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购买其他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支付凭证;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

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2、农民工在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农民工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3、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4、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5、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6、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7、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9、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10、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11、职工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应提供民政、工会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12、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3、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医保费用结算单和1年内的治疗费用发票;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继承权进行核实,将其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账户并转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15、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16、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和物业公司出具的1年内缴费单据或证明。

『陆』 建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6)建设银行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柒』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是联名卡开户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捌』 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卡丢了怎么办

答:挂失。因为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卡是涉及到2大业务部门,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所以两个地方都要去挂失。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发生遗失,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的挂失手续。也可以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深圳公积金服务随时关联新卡。

2、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挂失申请,确认并告知职工挂失时的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冻结其帐户。职工以口头、函电方式先行申请挂失的,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的该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帐户予以撤销。

3、到建设银行柜台或拨打银行电话进行挂失。

(8)建设银行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您的存折(单、卡)丢失、或密码错记、遗忘、印鉴丢失后,为了您的资金安全,您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正式挂失或临时挂失。

1、正式挂失又称书面挂失,是指您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机构对您确认的存款帐户进行挂失止付,并发给您挂失申请书(客户留存联)。挂失止付后,您凭挂失申请书(客户留存联)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存款凭证补发或销户、密码重置、印鉴更换业务。

2、临时挂失又称口头挂失,是指您在因紧急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够办理正式挂失情况下,通过营业机构、95533等途径向银行提出存款账户临时止付的请求,银行对客户指定的存款账户进行临时止付的挂失行为。

3、临时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5天后口头挂失自动失效。您可随时多次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也可以根据您的要求,提供永久挂失服务(办理正式挂失或临时挂失撤消前,账户始终处于止付状态)。

『玖』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因为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一样,所以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也不一样。

有的城市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有的城市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任何贷款都对收入有要求,公积金贷款也一样。若想顺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借款人的收入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一般来说,银行对借款人的收入要求是月供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一半,如果超过了,就算收入不达标,申请公积金贷款就会被银行拒绝。

『拾』 提取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各城市规定略有不同,广东只要是外地户口又有离职证明就可提,而一般大众公积金中心规定如下

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根据情形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一)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二)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过户前后《房屋所用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过户手续及复印件;

(三)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土地证、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或协议、交款凭证及复印件;

(四)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五)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手续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提供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所提供材料、凭证时间至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最高提取额度为帐户余额的80%;

二、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明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复印件;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

五、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六、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及复印件;

八、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个人因购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提取职工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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