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村务管理包含农村住房吗

村务管理包含农村住房吗

发布时间:2020-12-15 00:23:53

❶ 村监委主任的职责是什么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

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

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

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

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1)村务管理包含农村住房吗扩展阅读: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1、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

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2、村级财产管理情况

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3、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

❷ 农村基层治理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对策

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在发生新的变革,同时,农村基层治理也面临着很多新矛盾和新挑战。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干部群众沟通渠道不畅。一些村干部民主意识薄弱,民主作风欠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事业发展、惠民为民政策落实上,向群众宣传沟通力度不足,出现“替民做主”现象。部分群众对村务工作不知晓、不理解、不支持,即使村干部为村民办了好事,也常常被误解,导致干群感情生疏、情绪对立。
(二)村务工作监督不到位。个别村干部仍然存在“家长制”作风,凭主观意志、人情关系办事,在生产和村务管理过程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不按规定召开党员、群众会议,不按照制度程序办事,提议决策不民主,村务管理执行不透明,过程结果不公开,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部分村的账务不进行公开,有的村公开的帐目不清,数目不明。部分地方低保户评选不公开、不透明,“关系保”、“人情保”时有发生。
(三)村“两委”关系不尽和谐。部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工作仍存在碰到问题互相踢皮球、扯皮现象,造成有些工作重叠,有些工作死角无人管。有的村委会班子成员认为自己是全村群众选举的,而村党支部书记只是由占村民总数一小部分的党员“两推一选”的,于是盲目自大,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尊重党支部的领导;有的村党支部认为,基层党组织是领导核心,就是要领导一切,于是就大包大揽,妨碍了村委会班子正常行使应有的权力。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少数群众大局意识不强。当前农村兴办公益事业,既要靠国家的优惠政策支持、引导,更要靠群众自力更生、自主筹资筹劳。但少数有承担能力的群众大局意识、公民意识不强,只想享受权利,不愿承担义务,导致农村发展不快,村级债务增大,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不和谐因素增多。
(二)部分村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当前大部分村干部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不高,现代基层治理理念有所欠缺。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工作上满足于过得去,对工作质量要求缺乏高标准;有的干部在仍习惯于 “一班人”“说了算,定了干”的“为民作主”的领导方式,常采用强迫命令和强制性行政手段,不能正确运用服务群众、民主协商的工作方法。
(三)部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基层干部有的民主意识较差,决策不民主,听不进群众意见,凭主观想象决策和开展工作;有的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存在享乐主义和盲目攀比现象;有的工作不深入,工作怕吃苦、怕担责任、怕吃亏,对群众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深入的了解;有的工作作风粗暴,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群众办事难,未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新时期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的对策和建设
(一)治理规范化,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积极探索新型农村治理机制,着力强化农村基层自治结构,构建在党组织领导下,以政府管理为基础、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因地制宜推广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推进村务、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实践。探索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二)培育民主意识,提高群众自我治理的能力。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当前基层干部的素质与村级治理机制还有一定的差距。进一步培养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仍然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全体村民的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村级干部要在制度框架内管理村中事务,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学会运用示范、引导、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运用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的方法处理农村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
(三)加强培养选拔,完善村级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确定候选人,再进行党内选举,改变村支部选举“由少数人选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党委会成员的选举实行“两票制”,先由全体村民对本村现有党员投“信任票”,然后从得票超过半数的党员中提名村党委会候选人,召开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村党支部组成人员。完善选民登记和投票程序,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组织和监督,严查舞弊贿选,确保村民有效行使选举权。加强对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私营企业主、返乡务工人员等新生代村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以改变目前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等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
(四)规范村务管理,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成立村民议事机构,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议事委员会,通过村民议事委员会,把重大村务的决定权交给广大村民,凡村务大事,都要经村民议事委员会充分讨论后再决定,做到村干部、党员、普通村民三者决策的有机统一,使村民能够表达意见并参与决策,真正成为决策议事的“主角”。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程序。对村里的重大问题决策,先由村党支部形成决议,然后提交支委和村委召开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凡涉及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村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努力提高村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村务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改革财务管理制度,探索每月到镇(街道)做账和每季度在联席会上公开账务和村级财务镇(街道)代管等制度,探索可行有效的村账审计方式,如第三方审计。
(五)深化“阳光村务”,完善村干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党员和群众代表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等群众性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议事会制度、党员和群众代表议事会等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度,听取和征求村民意见,深化民主监督工作。深化“阳光村务”工作,规范村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等“三务”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时限,将村事务“晒”在阳光下,“亮”在民心中,真正让村民知情,由群众监督,使村干部清白。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干部执行村务决策、履行村务管理和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全程监督,并及时公开。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村务、村账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在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实行“项目公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村民民主参政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打通民意反映渠道,让村民的意见顺利“上传”到有关部门,使村民成为村干部的“全天候”监督者。

❸ 农村监管会主任权力是什么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3)村务管理包含农村住房吗扩展阅读:

1、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2、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3、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

❹ 关于加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问题调查研究

开展“三个中心”工作,即“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和“会计服务中心”,以此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断健全和完善镇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明晰公有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范围,增强资产监管透明度,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增加集体收入,降低工程成本,遏制权钱交易,预防权力腐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不合理支出,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通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盘点资产,摸清家底长期以来,乡镇、村两级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资产、资源普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状况不清、账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情况。 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进行监管,加强和规范公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的工作。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每年都投入一定额度的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畜、机”等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治理、农机更新、环境改善和科技推广,而这笔资金中大部分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近年来,审计发现由农业专项资金购建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问题,表现于:一是有帐无物;二是有物无帐;三是帐实不符,无形中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和不同程度的资产流失。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二是对这部分国有固定资产核算要求、管护措施、制度规定和具体责任不明确。三是固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滞后,对用农业专项资金购建的这部分国有资产尚未纳入监督范畴。5月10日,中国财经日报报道:国有资产流失最大的漏洞其实是监管漏洞——如果监管漏洞不修补,即便建立起企业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也不可能自然闭合。如果监管严密,国有资产流失就能有效控制;只有监管存在漏洞,才会导致效率低下或浪费、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从而演变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国有资产如是,企业如是,镇、村资产的监管亦如是。(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镇、村公有资产领导小组,可以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人大主席、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一名党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可下设公有资产监管中心,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公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镇、村公有资产管理规范,使用得当,处置合理。各村也相应成立监管小组,确定专职监管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是公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各乡镇应当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站所、各村组织人员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在建工程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等各类报表,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并填报相关表格。(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摸清家底后,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指导村、站所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处置,具体在盘点清产的基础上,各村、站所对一些盘亏、盘盈、不实的固定资产逐一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中心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四)明析台帐,管好资产。通过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中心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延平区峡阳镇江汜村村民王某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村集体购买的一台碾米机归还,并明确记载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的监管台账。07年6月23日,江汜村将清产核资情况向村民公示后,有村民质疑这台碾米机的去向。经多方核查,村集体资产监管领导小组人员将碾米机从王某那追了回来,价值1万多元的集体资产重新归回村集体。水北镇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0份,标的额510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二、委托“招投标中心”进行阳光操作,处置家当在农村因小工程建设面大量广,如果监管不严,以权谋私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如果将招投标制度延伸到镇、村,把镇、村数千元的小工程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让每笔经费的使用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施招投标制度是镇、村政务公开的内容之一,通过公开招投标,既遏制了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又保证了干部廉洁从政,提高了民主法治和监督力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参与、公平竞争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一)建章立制,规范程序。近年来,由于镇村小工程规模界定不明确,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时有发生。“少花钱多办事,让基层群众满意”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初衷。“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是要求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办理,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规定工程建设投资额2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标的1万元以上,山林权属转让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必要时还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各村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90年代末,邵武市水北镇就尝试以法律服务所为主、经管站协助和部门配合的模式,探索农村民主管理的试点工作。先后在大漠、龙斗村摸索林木、林地承包改革,在大漠打破集体林木招标转让的先河,实行每亩无偿上交2—3立方米原木给集体,林木价格按树龄、林种、质地不同,每亩200元—400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那天,龙斗村竟有800多名村民参与投标承包,省民政厅一行在龙斗村调研见状赞叹:规模之大、秩序之好、积极性之高在全省实属少见。(二)严格监督,强化管理。为加强对小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必须组成专业的督查小组,对各镇村招投标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同时组织成立由镇纪委牵头,人大、司法所、财政所、农村经管站参与组成的镇招投标管理小组,对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职权受理并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山东省胶州市通过强化监督,先后取消了4个工程建设单位在本市承建工程的资格,对 6名主要负责人、9名直接责任人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水北镇从2002年开始,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参与资产、林木的评估论证,反复计算工程造价,千方百计挤掉造价中的水分,从而提高了评估和预算的准确度。(三)把好三关,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信息公开关。对纳入“镇村委托中心”统一运作的项目,必须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由“镇村委托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二是标的评估关。各村要成立标的评估预算小组,由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保证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和资产、资源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三是现场运作关,在乡镇设置固定的招投标场所,将原先分布分散在各村的招投标活动统一集中到乡镇进行。“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负责主持招投标会议,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竞价和招投标活动参照《拍卖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则进行。在资产和资源转让过程中,采取“保留价”,即在评估底价基础上再设一个“保留价”,报价只有高于“保留价”才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发生。三、依托“会计服务中心” 托管村账,规范收支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村财收支情况始终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村财白条抵库现象屡禁不止,滋生了许多人情账、利益账。有的会计科目使用混乱,出现账实不符等现象,会计资料失去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成立“会计服务中心”,从财政、经管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各村的分帐户。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的帐户,由服务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一)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原则,在委托授权的基础上,对各村银行账户进行集中管理,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在金融单位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国家下拨财政性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以村为单位和分户记账核算。各村收入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由“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进行核对、核销,资产按时上缴“村集体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资金体外循环。 二是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村集体账户集中管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其限额根据各村规模大小、可用资金存量等情况,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核定。日常小额支出项目,从领用的备用金中列支,村级重大项目开支,要经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后,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拨款手续。 三是统一由中心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每月向村级会计服务中心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然后再经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代理会计的复核和中心主任的审验后方可入账。(二)把好“三个关口”。一是严把资金收入关。村“两委”组织收入时,必须按照村级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收取前由村报帐员编制收入明细表一式三份,由村负责人、村报帐员及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分别签字盖章后,一份张榜公布,一份由报帐员存查并据以收取款项,一份报代理中心存档并据此领取收款收据。村级各项收款必须使用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款收据,否则交款人有权拒付,镇财务代理中心不予记帐;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一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使用;各村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镇村两级票据领用登记簿,填写票据起止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盖章,用完后将存根交回经管审计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领新收据;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代理中心代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准坐支。二是严把大额资金支出关。村级财务代理后,取消或变更原村级银行帐户,由代理中心统一在银行分村开设帐户,留存代理中心和村级双方印鉴,对资金实行双重管理。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代理中心根据各村实际规定500—1000元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预算审批拨回的资金中开支,严禁坐收坐支。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先经村“两委”研究、村民理财小组同意之后,填写预算资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民理财小组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镇经管审计中心审核,由镇分管领导或镇长审批后,由代理中心出纳员按审批额办理拨款手续,拨付资金。对村级一般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开支10000元以上支出,由镇长审批;对村级一般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下、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开支10000元以下支出,由镇分管领导审批。三是严把现场审接关。镇代理中心审接员在各村每月的固定审接日定期进村现场审查接帐,由村负责人负责召集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有2/3以上参加;否则,审接员不得审接,村负责人必须择日重新召集。四、“三个中心”对监管“三资”的积极作用近年来,用“三个中心”来管理“三资”的办法深得干部的欢迎和群众的拥护,不但使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壮大,而且铲除了以往村级经济诱发腐败问题的土壤,让村干部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增加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章理事”的格局基本形成。山东省胶州市从干群最为关心的农村财务、工程、资产三个重点问题入手,建章立制,使之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建立起村级经济活动规范的运作机制,不但使集体经济获益,而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增强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按章办事的格局基本形成,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保护了干部,也赢得了民心。水北镇原村集体购买国库券近万元,长期财务挂帐;通过这次清查,一任追一任,有60%已有着落,原镇政府干部宿舍30多套,住宿人员调换失控,房租几年无从收取,有的甚至私人转租收取租金,通过这次清查核收,为镇政府收取租金3-5万元。(二)提高了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性,“有钱办事”的条件日趋成熟。在过去的财务管理方式下,乡镇经管审计中心对村级日常经济收支事项的审计,往往停留在业务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备性上,而对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的确认上却存有较大难度,因而难免出现一些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后,代理中心人员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报帐员一起对村庄经济业务来往就地审计,有效杜绝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南平市在推行“三项制度”后,使村集体“三资”监管有了具体的抓手和载体,借助这一平台,解决了目前南平市乡镇监督人手少,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06年底,南平全市共开展了1608场招投标活动,为村集体增收节支6372万元。邵武市水北镇从92年开始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已组织了土地林地承包、林木转让、道路硬化、校舍工程招标400余场,增加集体收入达700多万元,节约工程支出200多万元,避免集体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特别是2005年招投标委托中心成立以来已组织了14场工程发包,标底251万元,节约工程支出28万元,增值150万元(三)促进了村级民主理财,“有人管事”的目标初步实现。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村民理财小组落实了对村级“三资”活动的决策权;通过“审接日”审议、公开公平进行集体资产处置落实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权;通过财务公开、村级小工程公开唱标阳光操作落实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知情权,真正做到让群众事前参与,把好决策关;事中介入,把住执行关;事后评议,把握奖惩关,使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找到了切入点,激发了民主决策的热情,增加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山东省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胜利村是个拥有集体资产2.2亿元的富裕村,近几年年年都有大小工程建设。2005年农贸市场、佳乐家超市两个大项目投资额达2亿多元,幼儿园装修等6个小工程标投资额达6700多万元,大项目由市里组织招投标,小项目由办事处和村进行招投标,从项目论证、落户到验收、资金拨付,全过程都有村民代表和理财小组参与,一切皆在群众眼皮底下操作。南平市通过“三个中心”的监督把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阳光作业”,有效阻断了村干部“暗箱操作”的机会,近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主任干涉“三资”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案件77件,与实行“三项制度”前三年相比,案件总数下降了34%。总之,“三个中心”相辅相成,成为了管理集体“三资”的制度有机体,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了村务管理,有效遏制了腐败之风,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了新农村的和谐发展。资产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会计服务中心这三项制度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整合了镇村两级力量,改变了以往单一的监督管理体制,实现了镇、村两级协同运作和镇、村、民三层监督格局,使农村基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由过去的“单兵突进”到现在的“整体推进”,达到既监管钱物、又监管资产和资源,既监管“三资”使用结果、又监管“三资”使用过程的目的,使农村基层“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从不完善到完善,制度建设也从不规范到规范。该体系的建立,变“三资”由过去的“粗放式”管理逐步转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管理轨道,开辟了新时期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管理的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前乡镇与建制村关系中容易出现的“直接管理越位、疏于管理漏位、间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使农村基层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❺ 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强化村务公开

一、加强领导、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乡、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党委会、党政联系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成立和调整了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为组长、驻村科级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督导小组等相应的配套组织机构。
二、加强民主管理,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还政于民。 依法进行了村两委换届选举。 为规范村级民主管理工作,使村干部们真正肩负起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重担,乡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对各村党支部进行了“两推一选”,对村委会进行了直选,新选出新一届村两委干部33人,交叉任职11人。实现支书、主任一人兼的村9个,交叉兼职率达100%。在党支部“两推”工作中,户代表到会率达85%以上, 实行村民自治工作以来,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激发了群众同违法乱纪现象做斗争的勇气,使违法乱纪现象大幅度减少,进一步净化了农村干部队伍,树立了党在农村的良好形象。
三、丰富载体,注重创新,有力地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内容,我们积极创设工作载体,帮助农民群众解难题、办难事、排忧愁、释民惑,既丰富村务公开内容,又推进乡村民主管理,促进了乡村和谐。 以“党员承诺制”为抓手,着力推进党务公开,确保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落实。以“一事一议”和“民主日”活动为载体,不断规范民主决策的形式和内容。为完善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表达权,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通过广泛开展“一事一议”和“民主日”活动,集思广益,征求意见,实行民主决策。
四、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化建设。 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初乡党委政府都与各村、相关站所签订责任书,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之中,明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采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办法,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采用“村务通报”进行公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严重的发出公开工作整改通知书,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实效。 通过乡村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扩大了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民主决策水平,强化了监督管理机制,使得干部清清白白,农民明明白白,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开发,特别表现在乡村公益事业诸如修渠、修路、绿化、篮(排)球场地等方面有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而使乡村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 目前,全乡90%以上的村庄达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标准,全乡没有出现一例违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现象,为进一步深化我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❻ 农村监督委员会待遇

农村监督委员会委员是没有什么工资待遇的,在开会时可能有会议补贴。

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他们可以定期检查、审核村级财务管理,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投诉等。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成员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

❼ 农村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般说来,就村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以下3个类型:
一是政务公开,主要是涉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级政府布置的有关任务,以及村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事项的公开。
二是事务公开,主要是涉及村内日常事务管理等事项的公开。农村事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生产性建设和公益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集体企业、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和经营者情况;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生产性建设和公益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土地、荒山出卖和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村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以资代劳的使用情况;群众用电、用水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情况;村合作医疗的情况;村组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情况;安排计划生育指标、人员名单、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情况;协助乡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等等。同时,还包括农民群众认为应当公开的各项事务。
三是财务公开,主要是对村内公共财务的收支,如农民负担、集体企业经营、日常开支等情况的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一是年度财务计划及集体经济收益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集体企业、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和经营者情况、承包费及收缴、合同履行和其他生产服务项目收入、土地转让费、其他集体收入;二是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生产性建设和公益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资金筹措及使用等情况;三是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包括征用土地的数量、补偿费额和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数额及使用情况,土地、荒山出卖和使用情况,企业和非农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和支出情况,计划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发放条件和收费标准,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名单、申请理由和原有宅基地面积,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户名单,批准建房的名单、地点、面积及收费情况;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四是上级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五是农业税额以及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集资、收费、罚款的收费标准和管理使用、村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以资代劳的使用情况;六是群众用电、用水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七是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八是村组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如招待费、办公经费方面的开支情况;九是安排计划生育指标、人员名单、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十是协助乡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等等。

❽ 试论如何强化村务公开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作用

一、做到全公开,使农村“三资”处于事事监督之下 村务公开是防止村干部腐败的有效手段,因此,要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各项内容、程序及过程都纳入村务公开之中,并作为重点进行公开,这样才能保证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处于事事监督之下,不留监督“死角”。 1.农村“三资”管理的公开要做到内容全。首先,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要全面公开。从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到财务预决算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从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到资产经营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从资源登记制度,资源招投标拍卖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到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等资源管理制度;都必须全面系统地进行公开,使群众对“三资”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有效监督。其次,执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情况要全面公开。集体资金管理方面,要全面公开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入账核算情况,日常开支按程序审批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结果。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要全面公开资产清查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评估情况,资产资源招投标及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情况,资产资源统一经营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农村“三资”管理的公开要做到过程全。农村“三资”活动的每个过程都要公开。首先,财务流程每个项目要公开。如重大项目开支从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报经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整个财务流程都要逐目逐项公开。其次,资产、资源经营活动每个环节要公开。经营决策,招投标方案制定和实施,资产和资源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的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的明确,合同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等,从决策出台、实施过程到最终结果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公开。 二、做到真公开,使农村“三资”处于实时监督之下 当前,村务公开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做到真公开,特别是群众非常关注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没有认认真真地去公开,该公开的不公开,该透明的不透明,或者公开的内容空泛,避重就轻,致使广大群众难以了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真实情况。因此,只有做到真公开,才能保证农村“三资”处于实时监督之下,使监督有力有效,不留监督“软肋”。 1.农村“三资”管理的公开要求数据真实。农村“三资”各项公开的数据,要真实可靠,特别是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策结果,要真实地向群众公开;资产清查,资产增减变动,资产评估等数据要真实地公开;资源普查,资产和资源承包或租赁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收益分配等公开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要确保公开的数据真实可信,还必须发挥监督部门或监督组织的作用,如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所有公开的数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财务预决算或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资产评估等数据,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将数据和审计结果予以公开。 2.农村“三资”管理的公开要求干部用真心、群众真参与。首先,干部要真心公开。村干部对待农村“三资”情况公开,一定要做到真心实意,不隐藏,更不能做假去欺骗群众,越是群众关心的内容,越要重点公开,越是群众疑惑的,越要详细公开。为促使干部在农村“三资”公开上做到真心,除要加强农村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其认识之外,关键还要建立相关制约机制,如强化村干部的廉政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旦发现村干部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蒙骗群众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其次,群众要真参与。监督的主体是广大群众,只有群众真参与,才能促使真公开。因此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真心参与到村务公开工作中来,不仅要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而且要最大限度地使广大群众真心参与民主监督。为了确保群众真参与,不仅要制定有关制度保证群众参与,而且要有组织有系统地对群众进行教育培训,增强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能力,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 三、做到常公开,使农村“三资”处于时时监督之下 任何事情都贵在坚持。村务公开工作要求细致、严格,容易造成厌烦心理,出现一阵冷一阵热现象,使村务公开工作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村务公开对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确保农村“三资”安全的作用。因此,要做到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使农村“三资”处于时时监督之下,在时空上不留监督“空白”。 1.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农村“三资”管理公开经常化。要建立健全一系列保障制度,如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村务公开工作考核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在村务公开工作上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要建立民主监督制度,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村务定期公开、特别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各项事务及时公开。要建立村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和报告制度,村务公开联络员定期将本村村务公开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到乡镇纪委。村务公开的资料原始凭据存档备查,使乡镇党委能时刻掌握村务公开工作动态,保证村务及时经常地公开。 2.加强监督和指导,保障农村“三资”管理公开规范化。乡镇纪委要加强调研督查工作,每个月至少要进行一次调研督查活动。采取“看、听、查”的办法,看即看公开栏,听即听取干部汇报、群众意见,查即查记录、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调研督查。调研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强化审计监督,对财务预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指导和帮助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指导和帮助依法进行招投标并按程序逐一公开。形成 “在监督下公开,在公开中监督;在指导下规范公开、在公开中加强指导”的良性态势,通过监督、指导确保农村“三资”的各项事务的规范公开、及时公开、经常公开、重点公开。(作者系江西省安福县纪委副书记).

❾ 谁告诉我农村村务理事会章程的制作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样式)
[日期:2007-07-19]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理事会章程(样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自始至终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五新一好”进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按照“两委组织领导、自然村为单元、坚持因事而立、村民选举产生、自愿义务担任、遵守法律法规、民主管理事务”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人。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四条 理事会由农村老党员、村民代表、离退休干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社会能人等人员组成,以“五老”和青年能人为主体。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3)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
(4)在群众中有威信、有群众工作经验。
第六条 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本村(自然村)有选举资格的村民通过选举产生。
第七条 选举
1、选举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主持下进行。
2、选举程序:
(1)提名候选人。由本村(自然村)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五老”人员、社会能人出席的会议提名产生。提名候选人差额2—3名,提名候选人名单在全村(自然村)榜示。
(2)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将提名候选人交本村(自然村)户长会投票初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差额1名,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全村(自然村)榜示。
(3)选举产生正式理事。候选人交全村(自然村)村民无记名投票,按“双过半”原则选举产生正式理事,通过理事成员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在全村(自然村)榜示。
(4)理事在任期内改选,可按本程序进行。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组织搞好新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1、组织搞好本村(自然村)“三清六改”工作。
2、建立健全本村(自然村)农户住宅情况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3、搞好本村(自然村)村庄建设长远规划。
4、搞好新村规划点土地、老宅基地的有序流转和拆旧建新,组织清理和杜绝一户多宅现象。
5、组织实施新村规划点建设,包括配套的路面硬化、环境美化、畜禽圈养区规划建设,公厕、垃圾池建设等。
第九条 创建社区服务中心。
1、每个村(自然村)建好1个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商店、医疗所、幼儿园等活动场所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活动制度,把社区建成群众活动、娱乐、聚会的中心。
第十条 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1、建立本村(自然村)农户轮值制度,搞好社区内的日常卫生管理;
2、筹措资金定期清扫公厕和垃圾池、道路等公共场所;
3、制定并宣传本村(自然村)卫生文明公约。
第十一条 组织农户开展创评活动。
1、组织开展本村(自然村)“文明信用农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新风“四进农家”等创评活动;
2、组建“禁赌协会”、“纠纷调处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并制订专门章程,发挥积极作用;
3、制定本村(自然村)村规民约,检查并督促村民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 开展农民知识化工程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各级政府落实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第十三条 培育、组建、规划新经济组织。
根据本村(自然村)的实际情况,立足培育新产业、壮大支柱产业组建和规划新经济组织。
第十四条 监督、评议村班子
1、参与村委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2、配合村民代表监督执行村务公开制度;
3、参与配合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
第五章 财务管理和资金筹集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理事会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本村(自然村)新村规划、“空心村”改造等新农村建设事务由理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向全村(自然村)村民公开。理事会的日常财务管理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设会计和出纳。
第十六条 理事会可以开展村(自然村)内外的募捐活动等方式筹备资金,用于完善和建设公共设施,创办经济实体或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带动新产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管理
为确保章程的实施,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组长,具体负责检查、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帐目实行定期公开,并接受监督检查小组、全体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❿ 村务公开的意义是什么

就是向村民公开村里的各项收入支出,做到透明化,这样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形式,第一,公开的不一定就是真实数据,第二,村民不一定真正关心这些数据,再者也不一定相信

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1.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
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
村务公开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上访事件增加,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落实,有些村庄长期处于管理混乱状态,一盘散沙,无法集中力量脱贫致富;有些村虽然比较富裕,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得不到落实,干群关系紧张;有些原本富裕的村,因为少数干部独断专行,挥霍侵占集体资产,以权谋私,导致由富返贫、负债累累。这些情况,都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意见很大。实践充分证明,干部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导致的,只有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才能建立起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制度,培养出一支政治强、作风好、善于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基层干部队伍形成干群同心、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农村的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1.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
农村干群关系是重要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之一,是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良好的干群关系只有在干部和群众之间互知、互信,并自动化解矛盾而非不断积累矛盾的环境下,才能生成和维系。事实表明,村民对村务活动不了解,会有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总是担心或怀疑干部立身不正、办事不公。多数村干部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他们为群众操了很多心,干了不少事,但由于村务不公开,群众不了解,社会风气的不正,群众往往从坏的方面推测干部,形成许多误会。群众怀疑干部有问题,干部抱怨群众无事生非。村务不公开是导致农村干群之间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严重对立的重要根源。把村中事务、村干部的工作和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知情、知根、知底,就会使过去因不公开造成的矛盾得以化解,群众对干部由误解变理解,由怀疑变信任,由反对变支持,促进基层干部与群众的感情沟通、思想沟通和工作目标上的协调一致。可以说,实行村务公开,为在新时期实现我们党长期以来倡导和追求的农村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2.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
近年来,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在各业承包、宅基地审批、扶贫和救灾款物发放中优亲厚友,用集体财产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现象呈上升趋势,引起了农民群众的强烈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遏制农村基层腐败只依靠典型案件查处,不启动和健全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监督机制,腐败现象很难杜绝。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各种矛盾和问题加起来量大面广,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有限的力量去遏制腐败现象,远远不能适应,势必陷入被动应付的局面。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勤政建设,除了严肃查处已经发现的问题外,更重要的是启动和健全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农民群众对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最为关心,对于监督村务具有极大的积极性。村务公开的内容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情,他们了解得最清楚、最深入,这种监督比任何高层次的监督都更直接,因而也更有力、更有效。通过村务公开,干部办事是否公道,行为是否廉洁,政绩是否明显,群众一目了然。可以说,村务公开是适应农村新形势的最具体、最简单、最有效的监督制度。农村实行村务公开,给我们怎样健全防腐倡廉的工作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3.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这是实行村务公开所带来的最大的社会效益之一。民主管理与集权式管理相比程序复杂了,但它自身能化解矛盾,使干部与群众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机制。这种机制具有很大的稳定性。村务公开是以开放的姿态,自主消化农村社会矛盾,治理农村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在公开状态下,权力的运行受到监督,腐败的霉菌无藏身之处,有了矛盾和问题很快就会得以化解。干部群众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就为形成充分体现民情、及时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的农村新的管理方式奠定了基础。推行村务公开的事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农村社会不稳定带给城市社会的冲击和影响,要比城市社会不稳定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大得多。在世纪之交,当我国各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时,我们在重视城市稳定的同时,尤其要注意启动和健全农村自我稳定机制,保持农村稳定,用农村的稳定来促进城市的稳定,为国家的各项改革提供好的环境。这是因为,随着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下岗职工和分流机关干部任务繁重,城市里各种不安定因素增加,如果农村不稳定,城乡各种不稳定因素胶合在一起,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村务公开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改革事业的继续深入具有宏观的战略意义。

三、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需要
1.村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9〕9号)下发以后,全国各地农村普遍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但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还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比如,有的地方村务公开很不规范,内容缺乏针对性,更新也不及时,随意性很大;有的在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上,议事不民主,决策无程序,理事无规章;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松劲情绪,工作时松时紧,不能持之以恒。这些问题如不认真解决,势必对村民自治、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产生不利影响。
2.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促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第一,村务公开有利于搞好村级民主选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农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确保农民群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落实,就必须有一个公开的环境,要把选举组织、选民名单、候选人条件、初步候选人提名、正式候选人确定、选举时间、地点、程序、办法,以及最终选举结果公开。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民主选举的水平,选出群众公认的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否则,就很容易出现指选、派选、贿选,以及少数人操纵选举,使民主选举变味走形的现象。第二,村务公开有利于搞好村级民主决策。村里的重大事情,如果由村干部决定后,交群众去执行,往往难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而且常常因为少数人智慧和经验有限,造成决策失误。要避免决策失误,就要将决策的内容、决策的形式、决策的时间、决策的程序向群众公开,并组织群众参与决策,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使决策符合群众意愿,同时,还会使群众自觉落实自己做出决定的事项。第三,村务公开有利于搞好村级民主管理。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都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都是群众关心的事情。要搞好日常事务管理,就要组织群众民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向群众公布,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群众心平气顺。第四,村务公开有利于搞好村级民主监督。要有效地进行民主监督,就必须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实施情况、村级组织工作情况、村干部的政绩等,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行为置于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如果村务不公开,民主监督就无从谈起。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公开。概括起来可以说,推行村务公开有利于搞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阅读全文

与村务管理包含农村住房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