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东佛山顺德有解困房吗
什么叫解困房
1、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因此也称为经济适用房,它属于一种政府宏观性调控的政策房,解困房综合性价比高的特点。
2、解困房是中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早在1991年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3、解困房租赁是指政府以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所建造的解困房,按准成本租金短期出租给住房困难户的行为。广州市关于租赁房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解困房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广州市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解困办)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市解困办可委托物业公司具体负责解困房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经济适用房和解困房有什么区别
二者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政府为了解决广大低收入者住房难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2、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3、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因此也称为经济适用房,它属于一种政府宏观性调控的政策房,解困房综合性价比高的特点。
综上所述,解困房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解困住房困难家庭而兴起的一种建筑房屋,跟经济适用房同理,价格上有相同的标准,都是比较便宜的,小编整理的资料希望对这类型房屋比较感兴趣的购买者能带来帮助。
具体还是要根据地政策了解,不过目前没听说顺德有解困房!
『贰』 顺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支付房租提取资料
(一)、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二)、租赁普通住宅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容桂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提取金额及间隔规定
1、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提面积为144m²以下,租金单价为35元/平方米以下,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租房提取每年提取划账一次,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3、无房提取每提取年度内提取一次(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4、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
『叁』 办顺德居住证要什么手续
办理材料
一、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二、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带备资料到流管服务站;
2、受理后上传数据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
4、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
办理时限及费用
10个工作日内便可到流管服务站领取,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
(3)容桂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申领范围
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申领条件
申领人必需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
2、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3、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4、外地来粤务工人员凭劳动合同或居委会居住证明也可办理。
5、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具体资格条件,可上广东省政府网、广东人事网或广东人才网查看《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中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资格条件审核细则》。
办证时限
政府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
办理机构
广东省人事厅人才管理开发处
『肆』 顺德买了房,那么在广州申请公租房
只要面积不来超过34平米就可以自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伍』 2016顺德还有保障性住房吗
有啊
『陆』 离婚带一个小孩怎样申请最低保障房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住建部门,以广东顺德区为例,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一、审批要件
(一)事项编号:13051
(二)事项名称: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廉租、经适、限价、公租房)
(三)事项性质:便民服务类(日常管理)事项
(四)设定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五)生效及失效时间: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六)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区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原廉租房实物配租相应并为公租房配租,现廉租房保障是指发放租赁补贴。
2.每年1、4、10月份为租赁补贴受理申请时间,7月份为租赁补贴受理年审时间。
3.公示和其他职能部门审核的时限不计入办结时限。
4.租赁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季度,每季度末月发放本季度补贴金额。
5.新申请获批家庭下季度起发放租赁补贴。年审获批家庭当季度起按新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6.年审不通过或逾期未申请年审的家庭,自当季度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七)适用的申请主体:本区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
(八)法定实施主体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九)实际实施主体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
(十)审批文件或证书名称:有关通告(网上刊登),有效期限:无有效期限
(十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有关申请表格、经济收入(资产情况)申报表格;
2.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家庭各成员在本区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5.家庭各成员拥有车辆价值的证明材料(如有的,必须提供);
6.家庭收入包括家庭各成员劳务报酬等。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如有的,必须提供):
(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雇主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印制版本);
(2)家庭成员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如1月份申请,提供去年和前年的清单;如4、7、10月份申请,提供本年和去年的清单);
(3)家庭成员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其他可反映家庭年收入的证明材料。
7.属低保户或低保临界户家庭,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
8.家庭成员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十二)提交资料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十三)审批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本区居住且不少于一人具有本区户籍。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如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
3.在本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人均拥有房产(不限房产用途,下同)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人均拥有房产面积=家庭各成员在本区产权登记面积总和÷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4.家庭成员人均资产(已计算人均拥有房产面积的物业价值除外,下同)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如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12。
(十四)审批条件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十五)是否收费:不收费。
二、审批流程
责任科室: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
受理地点:家庭成员本区户籍的户籍所在居(村)委会
咨询电话: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咨询电话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每年1、4、10月份居(村)委会受理申请(7月份受理年审)→镇(街)民政部门审核→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镇(街)网站公示(20日)→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家庭名单
参考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http://js.shunde.gov.cn/data/main.php?id=15379-7190119
『柒』 顺德大良离婚的可以申请廉租房吗我离婚三年多了,没有住房还带一个小孩,请问可以申请吗
符合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一、审批要件
(一)事项编号:13051
(二)事项名称: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廉租、经适、限价、公租房)
(三)事项性质:便民服务类(日常管理)事项
(四)设定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五)生效及失效时间: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六)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区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原廉租房实物配租相应并为公租房配租,现廉租房保障是指发放租赁补贴。
2.每年1、4、10月份为租赁补贴受理申请时间,7月份为租赁补贴受理年审时间。
3.公示和其他职能部门审核的时限不计入办结时限。
4.租赁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季度,每季度末月发放本季度补贴金额。
5.新申请获批家庭下季度起发放租赁补贴。年审获批家庭当季度起按新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6.年审不通过或逾期未申请年审的家庭,自当季度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七)适用的申请主体:本区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
(八)法定实施主体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九)实际实施主体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
(十)审批文件或证书名称:有关通告(网上刊登),有效期限:无有效期限
(十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有关申请表格、经济收入(资产情况)申报表格;
2.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家庭各成员在本区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5.家庭各成员拥有车辆价值的证明材料(如有的,必须提供);
6.家庭收入包括家庭各成员劳务报酬等。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如有的,必须提供):
(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雇主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印制版本);
(2)家庭成员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如1月份申请,提供去年和前年的清单;如4、7、10月份申请,提供本年和去年的清单);
(3)家庭成员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其他可反映家庭年收入的证明材料。
7.属低保户或低保临界户家庭,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
8.家庭成员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十二)提交资料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十三)审批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本区居住且不少于一人具有本区户籍。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如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
3.在本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人均拥有房产(不限房产用途,下同)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人均拥有房产面积=家庭各成员在本区产权登记面积总和÷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4.家庭成员人均资产(已计算人均拥有房产面积的物业价值除外,下同)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如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12。
(十四)审批条件依据:《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十五)是否收费:不收费。
二、审批流程
责任科室: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
受理地点:家庭成员本区户籍的户籍所在居(村)委会
咨询电话: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乐从镇城市建设和水利局咨询电话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每年1、4、10月份居(村)委会受理申请(7月份受理年审)→镇(街)民政部门审核→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镇(街)网站公示(20日)→镇(街)住房保障部门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家庭名单
参考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http://js.shunde.gov.cn/data/main.php?id=15379-7190119
『捌』 顺德区公租房平均面积是多少
公租房面积一般在40平方米左右,但要以实际面积为准。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专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属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玖』 关于在顺德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一、无房户可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二、公积金具体提取流程:
职工前往房管部门或者房产交易中心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四、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拾』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哪
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4号,即公路规费征稽所、顺德体校附近。
顺德公积金查询方法:
1、拨打顺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22836680。
2、带上个人身份证,到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3、登录顺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查询:http://www.fsgjj.gov.cn/index.do。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升级和电子政务的开展管理工作,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的协调工作等,保证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业务科
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贷款,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等。负责政策解释和业务咨询;受理群众的来访、投诉等。指导各管理部开展各项业务。
(三)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工作。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帐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并依时记账、造册;负责与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对帐,对个人贷款进行核算、催收等;对各管理部的二级分帐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