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农村拆迁每一户最低补偿住房面积是每户多少平方米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复中,制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或者去当地的论坛和贴吧问下,比较详细点
上面的人毕竟都是挺多的关心的人,他们估计会给你明确的答案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这个上面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开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备的了,以及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
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受手访脚乱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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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动拆迁房,上海政策是最低人均面积22平米,出处在哪里
出处是《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1号)》
第三十一条(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
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住房面积核定规定以及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折算公式计算后,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难户,增加保障补贴,但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补贴可以用于购买产权调换房屋。
折算公式为: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
保障补贴=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
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上海住房最低保障面积扩展阅读: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已经2011年10月10日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6年7月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区(县)人民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C. 上海最低人均居住面积是按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一般都是自己算的,因为里面有很多出路。上海要求的都是建筑面积,开发商卖你的也是一样!
D.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多少
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专法》第九属条(最小出租单位)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
(4)上海住房最低保障面积扩展阅读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承租面积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 现在国家规定人均最底住房面积是多少符合标准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人均最低的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一般为统计局统计的经济指标。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截至2009年底,中国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自己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自己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自己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居住面积是居住建筑中卧室、起居室、餐室和壁柜等居住生活用的空间净面积的总和,是我国五六十年代控制面积标准的重要指标。
为避免在设计中片面扩大居住面积系数(K值),而压缩辅助用房面积给住户带来的不便,同时也为了适应各种厅室组合的平面设计,增加设计的灵活性,统一以使用空间面积计算,而不用 K 值指标,因此在设计上“居住面积”概念已无存在的必要。
F. 上海人均住房最低标准是多少
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1平方米,折合人均住房居住面积17.8平方米。
G. 上海市1985年最低住房标准是多少平米
上海市1985年最低住房标准是没人8平米左右,一般家庭一家挤在一间屋子里。
H. 上海最低居住面积是多少
上海界定群组的相关规定,住房出租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结构,以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版,(厨房,卫生等不权允许改装作为房间出租,客厅可以适当封闭为房间,但不允许分割)。且房间内最低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非建筑面积);
就这个意义上,
上海最低人均居住面积是5平方。
I. 住建部国土部等五部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住房面积是多少
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及单位按照规定在住房方面履行社会保障职能,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家庭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办法,采取“补(发放租金补贴)、配(提供廉租住房)、减(减免现住公房租金)”三种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
一、“补”,即发放租金补贴。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家庭,租金补贴按照现住房面积与租金补贴面积标准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4元。由申请家庭按市住宅发展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房屋。
1、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人,应当与市住宅发展中心签定《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协议》。
2、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租赁房屋后,持《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房屋租赁中心办理租赁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然后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协议提交市住宅发展中心。市住宅发展中心出具《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发放通知书》,由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人与出租人持通知书及身份证共同到市住宅发展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领取当月租金补贴;今后由已登记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人每3个月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领取租金补贴手续,市住宅发展中心将租金补贴划入出租人账户。
J. 上海低保对人均住房面积有要求吗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1.配偶;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