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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0-12-14 06:34:19

1. 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另一方能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房补保证领满20年
对于未领足20年购房补贴离、退休的职工,按其离、退休时补贴标准继续领取购房补贴,至满20年止;在计发补贴期间,职工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从职工调离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新工作单位应在原计发补贴月数基础上继续发放补贴,连续累计满20年为止。
另外,在计发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从去世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本人账户中的购房补贴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而按原房改政策已购买了平房(不含按住宅楼一楼标准计价的平房)的职工,单位条件允许,可将原平房按当时售价退给产权单位后,享受购房补贴。

职工如何领取房补
明确住房货币补贴、补差程序。各单位确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和补差人员,本人填写由市房改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职工住房货币补差申请》,职工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由单位填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计算表》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计算表》一式3份,单位持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3份报市房改办,市房改办核准审批后出具《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通知单》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通知单》,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单后,将其补贴或补差款直接划转到单位个人账户(账号按个人身份证号编制)。
享受货币补贴的无房户职工购房时,持《售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购房补贴划转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而享受货币补差的职工,则持本人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划款(支取)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另外,按规定,我市财政非供给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办法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执行。

2. 单位集资建房不能享受住房补贴金了吗

国家规定自2000年起取消单位职工享受住房补贴金,因而现在单位集资建房早不能享受住房补贴金了!

3. 夫妻不是同一单位,一方已享受住房补贴(每月100多),另一方能参加单位的集资建房吗要有法律依据

房补保证领满20年
对于未领足20年购房补贴离、退休的职工,按其离、退休时补贴标准继续领取购房补贴,至满20年止;在计发补贴期间,职工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从职工调离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新工作单位应在原计发补贴月数基础上继续发放补贴,连续累计满20年为止。
另外,在计发补贴期间去世的职工,从去世之日起停止计发补贴,本人账户中的购房补贴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而按原房改政策已购买了平房(不含按住宅楼一楼标准计价的平房)的职工,单位条件允许,可将原平房按当时售价退给产权单位后,享受购房补贴。

职工如何领取房补
明确住房货币补贴、补差程序。各单位确定的住房货币补贴和补差人员,本人填写由市房改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职工住房货币补差申请》,职工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由单位填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计算表》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计算表》一式3份,单位持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3份报市房改办,市房改办核准审批后出具《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通知单》或《职工住房货币补差通知单》,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单后,将其补贴或补差款直接划转到单位个人账户(账号按个人身份证号编制)。
享受货币补贴的无房户职工购房时,持《售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购房补贴划转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而享受货币补差的职工,则持本人身份证报市房改办,经查档后,出具划款(支取)通知单,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支付。
另外,按规定,我市财政非供给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办法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执行。

4. 参加单位的全额集资建房,还能不能享受住房补贴

问题的关键是:房屋的产权真的是你的吗?如果完全拥有房屋的所内有权,那么你容就拥有房屋处分权(包括抵押、买卖等)

一般情况下,有两个问题:
1、学校用地是划拨的,集资房的土地性质也是划拨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性质没有改变前提下是不能交易的。
2、集资房屋的产权属于单位,个人只有其使用权。

5. 本人享受单位集资建房,其配偶就不能再享受新职工逐月住房补贴了吗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你的配偶要不享受的话,我认为还是不合理的。

6. 父母赠送的集资合作建房,子女能享受住房补贴吗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不能给你 应该是给你的父母

7. 夫妻二人不是一个单位,一方如已从单位一次性领取了住房补贴,另一方还可以参加单位的集资建房吗

个人认为不管你配偶是否领取了住房补贴,都可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
多数单位有一些限制是:配偶方已购房改房(含集资房)就不允许再在本单位参与集资房。

8. 个人集资建房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中国早取消了 住房补贴制度了。。。。。 多数地区都不批个人建房手续了。。

9. 夫妻双方离婚前已购买公有住房,离婚后不拥有住房的一方能否再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和享受住房补贴

根据“职工按成本复价或标准制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的房改政策规定该夫妇在离婚前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夫妇双方均享受了一次购房优惠待遇。因此,双方离婚后,不拥有住房的一方不能再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原购住房已达到本人控制面积标准的,也不能享受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

10. 房产证标明集资房就不能领取住房补贴了吗

不可以,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版规定:

第八条 集资建房可享权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配套费、人防费;

(二)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

(三)减半收取水电增容费;

(四)集资建房用地纳入计划,需新批行政划拨土地的,政府应尽量给予优惠,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划拨建设用地;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10)集资建房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集资住宅建成后,应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市、县房改部分产权核定意见,分别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集资建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的,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第十五条 个人取得部分产权的,一般住用五年后方可进入市场,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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