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查
上东莞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查询,http://www.dggjj.cn/
右边有个网上办事大厅,选个人业务公积金信息快速查询,输入公积金账号跟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了
❷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怎么公积金提取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要取,当然行了。
❸ 东莞市南城区建设银行各网点周末上班吗要去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事情,周一到周五自己要上班!
银行上下班时间一般是早上8:30到下午17:30,但不同银行的具体上班时间点有所不同,同一银行不同的网点上班时间点也会有所出入,此外还有周一至周五的上下班时间点和周末或节假日的时间点也是不同的。
以农业银行为例:
1、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下午17:00,可办理私人业务和对公业务,但要注意对公业务中午11:30-14:00会关闭部分窗口或者不办理;
2、周六、周日:早上9:30-下午16:30,不办理对公业务;
3、法定节假日:如国庆、五一、大年初一等都是集体放假3天,只有部分网点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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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举报查询电话:0769-12329
❺ 东莞住房公积金可以开通每月取款吗
住房公抄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袭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❻ 东莞住房公积金每月要交多少钱
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是固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工资和当地的征收比例来确定征收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计算方法为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规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6)东莞南城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钱一个月扩展阅读: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审批上述事项的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期限届满后,单位未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可将缴存比例恢复至5%。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❼ 在东莞这边怎样申请住房公积金
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到东莞的建设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自助服务开通业务。
开通后办理租房提取有两种方法:
(1)发短信ZFTQ到指定号码,号码在东莞公积金官网www.dggjj.cn办事指南可以查询;
(2)登陆官网上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去后选择“个人提取”——“提取申请”——核对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缴存状况要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申请贷款,除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样式详见附件)、《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及近6个月内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外,还应提供申请人或配偶户籍在东莞的证明。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
(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❽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专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属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