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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中心安全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0-12-13 09:34:55

『壹』 住房保障体系的住房分类

住房公积金制度及其发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是经济发达国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成熟经验,并一度在实践中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发挥了巨大作用。其本质是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自助形式,通过金融互助,以缴存公积金的方式,增强缴存资金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融资渠道。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按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并可以向职工个人提供住房贷款,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可以享受列入企业成本、免交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存贷款利率实行低进低出原则,充分体现政策优惠。
199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城镇全面推行,1999年我国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重新发布,使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
截至2003年底,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达6045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5563亿元,职工因购建住房和退休等支取17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43亿元,支持327万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为改善居民家庭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来源:《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住房保障》)。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58%,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达6138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740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4亿元,共支持434万户职工家庭购建了住房。
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住房金融,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广大城镇职工在市场上解决住房问题。从实践经验来看,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不仅本身满足和改善了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同时,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也成为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有力地支持了廉租住房的建设。但是,我国住房公积金是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建立起来的,还需要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其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应有作用。
住房公积金安全性、利用率制度局限
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为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消费和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等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但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也暴露出诸多弊端,或管理体制自身不足、或管理制度缺乏统一性、或监管体系存在多头性等普遍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快速发展。
公积金安全性主要体现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尚存在问题,近年来不断出现公积金被挪用和被贪污的腐败问题即为明证。另外,公积金的投资安全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由各方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共同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资金。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代理缴存人行使管理职责。尽管管理组织和监管机制相对比较健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有些管理委员会流于形式,重大事情不能充分起到决策作用,依靠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巨额资金运作,不仅责任大,风险也大。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向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实际上只是静态监管,很难充分起到监管作用。而银行托管也是按管理中心要求调拨资金,缺失真正的管理职能。因此,同级监管权不能有效行使是导致监管乏力的主要原因。另外,因金融市场风险较大,即使按规定购买国债,也因托管机构的经营效益、购买国债的品种风险等,导致公积金增值收益不能按预期收回,也导致部分公积金本金面临着巨大风险的可能。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反映了一个城市房地产业的发达程度,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左右,地区间也表现出明显差距。
分析表明,影响公积金充分发挥其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消费意识相对落后,不习惯提前消费,造成公积金只存不用。其次,管理中心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市场宣传推广力度乏弱,公积金服务水平效率不高,贷款手续复杂,发放贷款时间较长,开发企业更愿意与商业银行合作,挤占了公积金贷款的市场份额。第三,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差距较小,又受额度限制,在政策性住房金融上体现的优势不明显。第四,住房公积金的流通限制,造成部分地区公积金供不应求,需要严格控制贷款额度,而有些地区却大量闲置,使用效率不高,增值空间受到很大影响。第五,申请公积金贷款,部分地区有额外附加条件,不如商业贷款条件宽松。第六,公积金使用用途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实际应用于自建和维修项目的很少。而且只能用于购买不能用于租赁,导致买不起房子的家庭长时间享用不到住房公积金,同时,相对的低存低贷,实质上是使低收入家庭承受了利息损失。
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探讨
通过以上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辨析,不难看出,制度创新与加强监管是优化、完善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方面,相对应的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探讨制度优化:
第一,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强化管委会的实际权力和责任,管委会名单要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资金流向要经管委会同意,财务情况要及时向管委会和财政部门汇报。同时,如果公积金出现问题,管委会成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加强信息互通,统一联网监管,由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同级财政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网动态监管体制,随时把握归集、使用和其他流向情况。区域间统筹运用资金,改变目前分割现状,让公积金流通起来,用足用好公积金,提高使用效率。
第三,扩大使用方向。除用于房屋购买、自建和维修外,还应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包括按月按年支取支付房屋租金等。
第四,降低利率。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金融,带有保障性质,不应随商业贷款利率经常调整。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或实行差别利率,对于购买自住、小户型、总价较低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同时,创新、丰富贷款品种,使其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障性金融的作用。
第五,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宣传,主动与开发企业合作,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
第六,及时合理调整贷款额度。各地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合理地调整贷款高限,使公积金贷款能够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要。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及其发展
中国确定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始于1998年。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部2004年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指的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由此可见,经济适用住房具有两个最主要的特点:一是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政策性住房的保障性,这是与市场化商品房的主要区别;二是政府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上提供优惠政策措施,如减免有关税费、免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对应的在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上也对其有所限制。
出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并给予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是政府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的政策体现。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由于收入水平低,完全依靠市场化的手段很难解决住房问题,从而导致城市中的贫民区现象,并影响整个城市的稳定和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统计数据表明,从1997年至2004年,我国经济适用房的投资额累计达到了3852.85亿元,其占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11.1%。1999年至2003年5年间,我国经济适用房的竣工套数达26.8万套,占同期住宅竣工套数的22.1%。1999年至2004年,全国经济适用房销售面积达2.18亿平方米,占同期住宅销售面积的15.9%。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利弊浅析
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房改革风雨历程中走过了十余春秋,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国家为了支持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定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多项税费,同时地方政府也在政策措施制定方面予以扶持。经济适用住房在很大层面上有效地解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其贡献也是巨大的。
诚然,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作为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重要方面,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在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关注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引起了职能部门、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甚至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取消还是保留的争议,一度成为社会争论的焦点,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前景莫衷一是。从实际操作来看,经济适用住房的问题主要有:
户型面积偏大和高档化趋势,导致房屋总价偏高从而使真正的中低收入阶层消费受限。销售过程管理不严,导致部分不具备购买资格的群体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使补贴中低收入阶层的政策目的大打折扣,较高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被用作投资和出租,不仅使政府的补贴与公众资源流向了非目标对象,也给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投资逐年下降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给稀缺,造成一定的市场紊乱。开发商、监理部门和买房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开发商为了压缩建设成本追求利润,通常以提高容积率为手段,房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另外,与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及价格形成机制有很大的差异,具有其特殊性,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时,除了要考虑成本因素外,还应兼顾中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
健全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议
从以往的制度实施及市场现状来看,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和优化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第一,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范围,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专属性,建议仅对拆迁户和危改户发售。
第二,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米左右。
第三,加大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形成以普通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为主,以高档住宅市场和廉租住房市场为辅,以经济适用住房为必要补充的完善的市场体系。
第四,在减少经济适用住房投资的同时,政府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的实施,确保各单位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
第五,参考国外的平价住宅法案,政府出台法律要求开发商在建设商品住宅时,小户型低总价的住房不得低于开发总套数的一定比例。
第六,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杜绝从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中谋利的市场行为。 廉租住房制度及其发展成果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各地政府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多种保障方式。对住房面积和家庭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之下的家庭,当地政府按申请、登记、轮候程序给予安排,保障其基本要求。
从1998年提出建立廉租住房构想至今,中国廉租住房制度已经走过近十年历程。1999年建设部曾出台《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2004年3月在此基础上多部委共同颁布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申请享受廉租住房制度,须具备最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两个条件。据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资金70.8亿元,累计已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其中,2006年到位的资金占33%,2006年解决了12.2万户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占45.5%。
发展廉租住房须解决的三个问题
从廉租住房的发展和现状来看,当前我国廉租住房制度正处于健全完善过程之中。宏观调控政策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管理的举措,促使地方政府提高了对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视程度,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得到了较大的推进。尤其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指明了廉租住房将是今后住房保障的重心。总体而言,目前廉租住房建设尚面临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建设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资金严重缺乏,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相对不足;其次,一些城市对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廉租房制度覆盖面小,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第三,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监管、审批等程序均存在漏洞,符合条件的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住房保障。而且,今后发展廉租住房制度的最大困难依然是资金问题。
廉租住房制度:住房保障的重心
2007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的出台,提出了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由此可见,住房保障已作为公共服务被上升到民生的高度,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已经转移到住房保障层面上来,而政策对廉租住房这一保障形式的各项规定和政策目标,无不体现出廉租住房已经成为住房保障的重要渠道和方式。
“24号文”对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的扩大、对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的合理界定、对现有制度在保障方式上的健全、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等方面,做了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安排,更深层次上对廉租住房的保障供给提出了实现的目标和途径。但就总体而言,廉租住房仍然存在建设资金、房源和受保障对象资格审批准入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从目前我国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看,其渠道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保障和社会捐赠等。参考国外的多元化经验,包括政府的资金注入、市场融资、建立基金或债券,可见,我国政策尽管进一步要求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但仍然显得比较单一而有限。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金,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和渠道,有望为廉租住房的建设资金来源提供更有效的解决途径。
其次,尽管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制度的体制建设,但地方政府落实情况尚有待改观。目前我国廉租住房数量占房地产市场量尚不足10%,地方政府任重而道远。如不能真正站在民生立场上,支持并放宽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鼓励和推行开发商建设廉租住房的优惠政策,政策实施未必能达到效果预期。因此,只有增加房源,才能满足大量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第三,加快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全面建立保障对象住房档案,并及时出台实时可行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退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规范廉租住房申请审批机制的同时,引导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消费观念,厘正因廉租住房非自有产权而产生心理抗性的错误认知。 双限商品房,即由政府在土地出让的时候限定户型、限定售价的商品房。双限商品房是面对近两年房价的一路攀升居高不下,国家政策调控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上继“经济适用房”之后的又一政策调控的产物。双限商品房由限价商品房演进而来,即由原来的只限售价进化到增限户型面积。
国内早在2004年2月,宁波市政府率先推出了限价商品房,实践证明,限价商品房在降低房价涨幅,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方面有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限价商品房也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推广,进而以增加对户型面积的限制而成为双限商品房。
从双限商品房的市场现状来看,部分地方政府推行双限商品房的积极性相对更强。双限商品房既带有住房保障色彩,但又具有商品房属性。政府经过对开发成本的测算后,在售价、户型面积、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等方面进行限制,将开发商利润控制在合理范围,最终设定土地价格。这从土地源头上控制房价,打破了房地产市场垄断,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利益。同时,地方政府仍然能够收取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双限商品房的出现,有效弥补了住房供应中的断层。在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消费群体之间,存在一个既无能力购买商品房又不够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消费断层,而双限商品房能有效地解决这一两难问题,正好弥补了这一市场空白。双限商品房价格相对普通商品房要低,购买条件又比经济适用房相对宽松,成为市场的有益补充。
双限商品房作为对市场的有益补充,其意义是积极的。在实施过程中的许多细节也需要探索和完善,从目前的市场经验来看,把握和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将有助于政策的推进和执行效果。
其一,要确定双限商品房开发企业的利润范围;其二,合理规划双限商品房的开发规模;其三,引入有效的监督机制,避免滋生腐败;第四,建立有效的流转机制。 住房租赁·梯度消费模式
不置可否,近年房地产市场和居民住房消费心理都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阔、买房就得买新房等消费误区。而这一消费观念是与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少的国情严重不符的。引导并强化合理消费观念,倡导建设小户型住房、购买二手房和租赁住房等,让房地产市场回归正常的理性供需状态是当务之急。
目前我国二手房市场发展滞后,大量存量住房流通不畅,住房需求过度集中在一级住房(新房)市场的现状普遍存在。相关数据显示:中国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只占房屋交易总量的20%—30%,亟待建立和形成住房市场的梯度消费模式。
住房消费市场梯度消费模式的形成,将有效平抑房价和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即中等或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通过购买价位较低的存量二手房来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或中等偏高收入家庭通过转让旧房,再购买新建的价格性能比较高的中档房、中高档房来改善住房条件。从而形成住房的梯级消费,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
同时,健康的住房市场应该也是买卖和租赁并存的市场,购买与租赁并重的二元消费观念的形成,有利于梯度消费模式的形成。租房应该也是住房消费的一种选择,住房租赁使人们可以依据自己的收入状况,调整住房支出,形成合理的梯级消费模式。这种消费模式、消费行为反映的是真实需求,是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的。
因此,简化已购公房、二手房交易的审批程序与交易审批程序,适度下调交易税费,加大对二手房按揭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变单一销售方式为租售并举的营销方式。同时发展规范中介服务业,为交易双方建立畅通的渠道等,从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相应的政策鼓励与规范,对促进住房梯度消费模式的形成也将产生良性作用。

『贰』 如何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住房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第一,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了一个法制化、规模化发展的新时期。现实施的条例是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强制单位和个人为个人未来购房进行储蓄的住房货币分配方式,其特点是直接以金融手段支持广大城镇职工购买住房,旨在帮助个人缓解购房压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普通商贷的利率低1%.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和缴存额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中等收入者购买房屋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作用。但是,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首先,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10多年来,覆盖面不断扩大,但覆盖率仍然较低。全国公积金覆盖率不到50%,仍有4000万左右的职工还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2]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也有些企业由于资金流转不畅任意停缴。其次,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低,沉淀资金高。“就全国来看,除在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6省市的公积金运用率情况比较乐观,超过了60%,其中北京高达96%,而其他省市则普遍面临运用率不足的压力。”[3]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多、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影响购房者贷款热情;虽然公积金贷款比商贷低1%,但是这个利率差很小,当商贷采取优惠利率时便优势不存。而且,利用公积金贷款可贷得额度低,即使采取商贷+
公积金贷款并行的方式,但也终因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等弊端而使人们不得不放弃它的使用;公积金的使用仅限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资助房屋,不能用作租赁之用,这也限制了那些卖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对于那些直至退休都卖不起房的人来说,只能等到退休再将公积金支取出来自用,这有悖于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的原意。再次,公积金缴存设定了最高缴存比率,不利于单位自主提高职工公积金额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这些不足都影响了其提供住房保障的力度,需要加以完善方能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首先,加强对我国劳动用工的管理,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必须改变目前我国用工制度的无序状态,凡是企业用工必须经过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劳动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对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进行跟踪,即在本市工作后,要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手续。[4]逐步推进农民工参统住房公积金的改革措施,使农民工也能从中受惠。其次,赋予住房公积金中心稽查处罚职能,对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予以相应处罚,迫使其按期及时缴纳。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吸引人们选择公积金贷款。第四,取消最高比率限制,设定弹性比率,对于有能力且对住房公积金热情高的单位鼓励其自己确定比率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额度。第五,拓宽公积金的使用用途,以自住为目的的租赁也可申请公积金的运用,真正保障公积金用户的住房需求。第六,加强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管理,强化对其的监督,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第二,经济适用房政策。1998年,我国推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提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目的是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经济适用房是指以行政划拨土地建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以保本微利(开发商利润控制在3%以下)为原则,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不完全产权的普通商品房。“从1998年至2002年,全国共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3959.67亿元;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达71644.6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42857.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竣工量占商品住宅竣工总量的41.2%,也就是说,经济适用住房已经占了中国住宅的半壁江山。”[5]按此统计数据而言,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规模已经很大,应该能够满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而为什么实际上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效果呢?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当时国家决定全面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并不仅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也是一个重要目的。正是由于这种政策定位上的模糊性,使得经济适用房很难与商品房界分,经济适用房的房型面积如何确定,销售对象资格如何审定,经济适用房如何管理规范等问题不够明确,导致在一些地方经济适用住房被富人购买,成了富人房,偏离了它应有的目标。[6]目前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消费主体错位,由于审核不严,高收入者往往凭借其经济优势购置多套经济适用房,剥夺了本属于中低收入者的房源;房屋面积规模普遍偏大,中小户型供应量少,而中低收入者真正能够消费起的只有那些中小户型的房屋;虽然政府限定了经济适用房的利润空间,然而,本来很低成本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却也不断上涨,与普通商品房差价不大,而质量往往不如普通商品房,失却了其本来的功能。经济适用房存在的这些问题是关乎我国住房保障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所在,因此一定要下大力气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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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办公楼,住宅楼办公生活应注意事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电、消防)

厂办工作管理制度
在工厂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协调、处理工厂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财务报销及成本核算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1.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工厂安全保卫部门(门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1.1 每日监督、指导门卫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对门卫夜班的值勤情况应予以调查监督。每日监督门卫室卫生情况,确保整齐清洁,树立工厂良好形象。
1.2 每月严格审查门卫的出勤统计,考核、评估门卫工作成效。
2.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工厂环境卫生维护的日常管理。
2.1 每日监督、指导清洁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办公楼、公共厕所、公共厂区每日打扫一遍,维持工厂整齐清洁的良好工作环境。
2.2 每月严格审查清洁工的出勤统计,考核、评估工厂环境卫生维护的成效。
3.在厂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和报销制度,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3.1 每周五前收集、汇总工厂各部门的费用报销凭证,按公司财务制度和报销制度严格审查每一份报销凭证,对不合格的报销凭证一律退回,确保各项报销费用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在日常工作中指导工厂各部门的费用报销工作。
3.2 每月25日至当月底期间按合同分项汇总当月材料成本,确保准确无误完成。
4.在厂长的领导下处理好工厂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4.1负责工厂所有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日常管理,合理申报、发放及监督管理工厂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和设施,建立工厂办公设施的管理台帐。
4.2负责做好工厂质量文件的发放、登记及回收、存档工作,做好公司下发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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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各类文件和资料的发放、登记、存档工作。
4.3 负责安排好工厂后勤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厂后勤保障的稳定提供。
5.人力资源管理
5.1建立、健全工厂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每一在职员工应建立个人履历表、转
正评定报告、个人小结、年度评定报告、以及其他员工在厂工作期间的业绩或处罚报告资料等,确保每一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对离职员工按要求规范组织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对其个人档案在三年内予以合理保管。
5.2负责在员工试用期后一个月内组织办理好员工的转正评定。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年度工作、薪资评定或定级报告。
5.3 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申报工厂员工的福利。
6.在厂长的领导下,做好工厂的对外接待工作, 任何到厂参观、考察的客户或公司来人由厂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或亲自接待,接待客人应热情大方,细致周到。

『肆』 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总公理负责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对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1.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2.各分公司、厂、场(以下简称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其它领导负综合治理责任。
3.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其它领导和各基层单位行政第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各基层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及其它领导对本单位行政第一领导负责。
4.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及公司其它领导负责,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职能人员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5.科室管理人员对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班组长对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员工对班组长负责。
第五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可在管辖范围内行使安全生产全方位的检查、监督职能,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章。
第二章 安全机构设置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各基层单位相应设立安全领导小组。
第九条 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设备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章 各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在委员会主任(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和方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工作整改决定,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执行。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审定公司年度和日常安全生产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和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努力提高全公司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7.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8.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听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重大事故有关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的重大奖惩。
9.审查监督安全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党委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督促行政领导认真执行和落实。
2.把安全工作列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争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行政领导反馈。
3.在考察选拔干部时,把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行政领导把好安全管理用人关。
4.会同行政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分析原因,总结事故的教训,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理。
5.参与公司重大安全措施,安全活动的研究、决策,组织和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第十四条 工会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工会群众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4.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和女职工保护权利。
5.维护职工提安全生产建议、意见的民主权利和职工在责任事故中受处分后的申诉权利。
6.组织并协助行政开展劳动保护宣传、培训工作。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认真推行。
8.在各类评比、评优、表彰、奖励活动中坚持安全一票否决权。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公司行政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起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和各种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3.每月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部署安全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针对不同季节特点,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交通运输、生产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狠抓预控、防范事故。
6.经常深入基层各单位,掌握和了解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声音、隐患严肃查处,并责成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7.负责指导和服务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8.负责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年审。
9.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表彰安全先进,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对违章肇事人员有权按规定予以批评教育、罚款。
10.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好事故"四不放过"工作。
11.负责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上报资料积累,建立事故档案,健全和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做好原始记录。
机务技术管理
1.负责制定公司车辆、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维护工艺规范,贯彻国家技术标准,并督促实施。
2.组织开展车辆、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类设备不安全隐患。
3.倡导科技进步,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安全作业,劳动保护条件,增强设备安全可靠性。
4.认真做好用电管理和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加强检查监督。
5.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操作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技术素质。
6.加强车辆、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做好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和上报工作。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条例、法规,提出改装职工的劳动条件的方案或建议,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2.按劳动保护规定,制定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负责指导实施。
3.负责抓好新职工及转岗职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监督各基层单位做好"三级教育"和转岗教育,把好上岗入口关。
4.负责牿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贯彻未经培训、复审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
5.合同有关部门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办理职工工伤保险,负责员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审报和相关待遇的申办。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部安全工作职责
1.在编制年度或季度财务计划时,视实际情况对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等费用作出安排,并负责监督该费用的落实使用。
2.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并建立安全经费专项台帐,保证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3.凡涉及安全重大隐患的整改,应优先安排整改资金。
4.负责财务部门的安全设施健全有效,认真做好各种票据和现金保管工作,防止遗失和失窃。
第十八条 投资发展部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新开发项目涉及的行业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2.在开发新项目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在签订协议书或合同时,应明确安全责任。
3.根据基建维护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基建维修施工安全。
4.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设计。图纸的审查,施工监理和验收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三同时",即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九条 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 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等收文后,及时送达有关领导或部门阅处。
2. 及时转办基层、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请示、报告、事故隐患整改意见等工作。
3. 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度等,妥善保管归档。
4. 负责公司内房屋租赁工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列入安全的条款,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5. 负责公司公务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督促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做好爱车例保,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 党群工作部的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干部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2.考核干部时,要注意对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意识和业绩的考核。
3.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表扬报道安全生产好人好事,先进事迹,批评违章违纪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4.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5.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民兵抢险队伍,参与应急突发性灾害性社会抢险和企业自救。
第二十一第 托管服务中心安全工作职责
1.托管服务中心是公司主管内退、协保、续保及职工再就业的职能部门,对所属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责任。
2.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负责所属人员劳务输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卫生所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本单位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预防传染病,职业病、常见病及中暑、冻伤的发生,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单位爱国卫生工作。
3.督促炊事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拒绝食物中毒发生。
4.加强药品进出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剧毒、危险及麻醉药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各类消毒器材与药品安全使用状况。
5.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工作事故的调查鉴定,对工伤病员积极组织抢救和治疗,做好长病假人员复工鉴定,对不适应本岗位的人员及时建议劳动人事部门调整。
第二十三条 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监督实施到位。
4.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推行全员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5.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活动学习,做好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教育工作。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经常组织安全竞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完好。
7.加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教育并督促各工种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严肃处理,抓好用电安全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发生事故,按事故性质、类别及时逐级上报,做好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
第四章 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领导和组织制订、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法规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3.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审定季、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4.督促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行政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并根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正确行使聘任权。
5.组织重大节日或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6.负责对各部门、各基层行政领导的安全奖惩。
7.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党委书记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督促公司行政执行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2.及时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研究和讨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决策。
3.把安全教育列入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组织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法制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高度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5.认真执行国家的干部政策,将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工作责任性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6.发生重大事故,会同公司行政领导做好事故"四不放过"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理。
第二十六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委会例会,定期向总经理和安委会报告安全工作,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提请总经理或安委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公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
5.负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基层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6.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特性,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7.经常深入各基层单位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8.发生重大事故,应亲临现场查处,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和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其它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安全生产负有综合治理责任,对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
3.组织提出经营发展项目,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并定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对安全技术设施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科技人员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对技术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在职责范围内无力解决的及时向总经理报复。
5.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6.处理各类分管范围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清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并协助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实施。
2.健全和发挥各级工会安全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收集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突出问题,提交公司(各基层单位)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3.根据工会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4.引导教育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障。
5.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
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吸取教育,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并协助行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严格执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3.根据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订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主持召开每月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状况,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5.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群众性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6.结合生产实际,季节变化和重大节假日等特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7.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培训教育工作。
8.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切实抓好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工作。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政策,在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计划、目标的实施。
2.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工作。
3.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监督和检查。
4.参与工作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伤残鉴定和相关待遇的申办工作。
第三十一条 投资发展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为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开拓、投资发展的关系,在投资发展过程中,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要求。
4.领导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和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投资发展经营的行业安全知识。
第三十二条 财务审计部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2.负责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对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设施及劳动保护等经费,作出专项安排,并负责监督该费用的落实使用情况。
3.参与总经理室对计划外安全经费的审议,并保证实施到位。
4.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各种票据和现金的保管工作,防止遗失和失窃。
第三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安全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协助公司领导加强对干部的安全教育管理。
2.负责党委、总经理室布置的安全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做好安全工作,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广泛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3.根据公司实际,建议合理设置各基层的安全机构人员,并督促其开展有效工作。
4.加强公司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情况,疏导危及安全的苗头,稳定职工队伍。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及时转发、批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级文件法规。
2.参与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审定,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经常深入各基层单位了解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并向公司总经理室及时反馈。
4.负责抓好公司的各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5.抓好办公室档案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
第三十五条 各基层经理(厂长)安全工作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临时下达的指令。
3.根据公司安全工作管理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保证计划的全面实施。
4.定期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的形势,组织部署的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安全工作目标,抓好安全工作的总结、评比。
.......................

『伍』 跪求啊,安全管理的中心是什么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以科学可靠的管理保证人、物、环境的安全。
安全管内理是指容以人、物、环境的安全为管理目标,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决策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涉及的主要问题是:
1.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过程管理组织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及制度体系,并明确业务联系和权责关系。
2.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的前提下,通过权责关系建立全员安全意识。
3.进行具有人文关怀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启发主观安全意识,推动全员主动参与安全管理。
4.以安全工程的原理和技术为依据,科学的组织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管理科学、技术知识。
5.严格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规定,逐级落实安全管理权力和责任,即权力到人,责任到人。
6.严肃安全责任追朔,即追事到清,追责到人。实行安全否决制。
7.系统的辨识和认识安全隐患,避免认识性、管理性安全漏洞。建立预防、预先、预判的安全管理观念和实施方法。

『陆』 如何构建数据中心安全管理体系

一、准备抄项目前期工作
二、现袭场调研诊断
三、人员培训
四、整合体系文件架设计
五、确定信息安全方针和目标
六、建立管理组织机构
七、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八、体系文件编写
九、管理体系记录的设计
十、管理体系文件审核
十一、系文件发布实施
十二、组织全员进行文件学习
十三、业务连续性管理
十四、审核培训及内审
十五、管理体系有效性测量
十六、管理评审
十七、认证机构正式审核

『柒』 如何建立以安全为中心的生产管理体系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运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战略部署;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指导方针;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五全”(即全面、全员、全方位、生产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标准达到:“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在规章制度上严密有效,在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在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的工作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并定期检查考核等现代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型企业”和达到“QHSE综合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见注解)” 的安全生产“十二”五奋斗目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组建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 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副主任:生产副厂长(负责生产安全工作)
设备副厂长(负责设备、机修、机电安全工作)
安全主管(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委 员:
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工作、工艺安全和化验室安全工作);
工会主席(代表工会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生产主任(负责本分管工作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调度主管( 同上 );
储运主管( 同上 );
设备主管( 同上 );
化验室任( 同上 );
后勤主管( 同上 );
采购主管( 同上 );
财务主管( 同上 );
人事主管( 同上 );
安全管理(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班长(代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2.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督办安委会形成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和有关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安全工作信息,编发“安全情况通报”,定期总结并向安委会报告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委会其它的日常工作等。
3.公司级安全监督员:
经公司总经理任命以下同志为“公司级兼职安全监督员” 并配发“安全监督员”专用标志。
安全监督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协助公司安委会对车间、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考评与指导。
业务达标:(1)必修: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通用电气安全技术、通用机械安全技术、职业健康技术。(2)选修:车辆安全技术、焊接安全技术、起重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防尘防爆安全技术、辐射防护技术、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心理学、人机工程学等。
管 理:(1)兼职安全监督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接受安委会办公室直接领导,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2)根据个人业绩,年终给予适当奖励。(3)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称职者报总经理解除任命。(4)对工作优秀的人员,优先向相应岗位推荐。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安委会的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部署,执行国家以及总公司颁布的劳动安全、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有关规定及人身、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规则。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工厂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考核与管理。
2.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研究、部署、指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和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各项措施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和使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费,不断改善员工安全生产条件。
3.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并根据季节特点,定期组织设备、伤害、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研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4.定期召开安委会议,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分析诊断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不安全因素,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对策措施,控制规律性、惯性、倾向性、关键性、超前性问题。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5. 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并对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违纪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拟定处理通报和整改措施。并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坚持不懈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和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培育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共同价值观。
7. 安委会负责评审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并对基层安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
8.安委会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各单位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目标)考评和大检查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年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每年评审一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项。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 月度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例会每月26日前召开,有关车间、部门汇报上月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总结本月生产安全情况以及设备、安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3)根据本月生产中存在的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研究确定具体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部署下月安全重点工作。
2、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每年年初召开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上的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全公司安全生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安全奖励活动;并根据总公司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总体思路(计划)。
3、 临时安全会议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结合公司各时期工作重点或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较大安全问题,临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有关重点工作或应对措施。
4、 自上而下参会和自下而上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要参加车间部门安全例会,特别是各主管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分管车间部门的安全例会,检查督导和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高车间部门安全例会质量。各车间部门要将本部门月度安全例会会议议程及当月安全工作总结25日前报给主管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部)汇总,由安全办负责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整理反馈上报总公司。
此管理体系是洗煤公司的,比较简单。仅供借鉴参考

『捌』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些什么具体内容

普通住宅楼部分的安全管理制度,再加上高层住宅特有的部分,比如封闭楼梯间,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等~

『玖』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系构成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系构成是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位一体的筹资机制,将市民的一部分经济力量,投入到住宅上来。
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由职工与单位分别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强制缴存的方式,为职工家庭住房消费提供法定资金保障和储蓄积累,并在参缴职工之间形成互助性融资机制,成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广大职工在住房市场体制下实现自住其力,发挥重要的政策性住房融资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定位于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从福利住房体制下,以筹集建房资金加快职工住房建设为主要功能,演变为福利住房体制结束后市场住房体制下,以发放低息个人购房贷款为主要功能,为我国城镇住房体制市场化顺利转轨、引导职工住房观念转换、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服务业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房地产支柱产业形成,发挥了巨大的历史积极作用。

『拾』 什么是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有哪些

安全管理是指以人、物、环境的安全为管理目标,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内决策等一系列管理容活动。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以科学可靠的管理保证人、物、环境的安全。涉及的主要问题是:
1.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过程管理组织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及制度体系,并明确业务联系和权责关系。
2.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的前提下,通过权责关系建立全员安全意识。
3.进行具有人文关怀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启发主观安全意识,推动全员主动参与安全管理。
4.以安全工程的原理和技术为依据,科学的组织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管理科学、技术知识。
5.严格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规定,逐级落实安全管理权力和责任,即权力到人,责任到人。
6.严肃安全责任追朔,即追事到清,追责到人。实行安全否决制。
7.系统的辨识和认识安全隐患,避免认识性、管理性安全漏洞。建立预防、预先、预判的安全管理观念和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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