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房产过户什么流程
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专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属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㈡ 秀屿区平海镇的户口去哪申请莆田廉租房
一、申请莆田廉租房是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廉租房的,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㈢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危房能否从建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12〕2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建村〔2012〕34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坚持政府引导、政策驱动,坚持自力更生、互帮互助,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等相衔接,统筹安排补助资金,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统筹搞好规划设计,科学选址,分步实施。
2、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经济适用、保证质量。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民建设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美观大方和满足最基本需求的住房。
4、严格管理、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从2012年开始,重点着力推进我区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加快解决和改善我市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2012年市下达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20户,根据各乡镇农村人口比例、农房现状和农民经济收入状况等实际情况,将改造任务分解给各乡镇。具体为:笏石镇60户、东庄镇35户、东峤镇140户、埭头镇160户、平海镇140户、南日镇60户、月塘乡25户,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分解下达给村(居)。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各乡镇要按照“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要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试点资金,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地方政府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并通过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补助标准。2012年中央、省级财政将按一定标准对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给予补助,区财政也将对农村危房改造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对验收合格、工作突出的全区前三名的乡镇,区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并于验收合格后给予拨付。
(四)资金发放。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规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各乡(镇)村建站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五)资金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具体入选条件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建房屋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二)建筑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三)房屋设计。设计方案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满足抗震抗灾和扩建、续建的要求。提倡选用省、市农村住房通用图集。
(四)工程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无偿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对集中重建工程加强抽查抽测和指导,并发动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操作程序
(一)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莆田市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附表1),翻建新建房屋的,还要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填写《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住房危险程度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乡镇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项目业主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验收。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任务分解。年度改造任务下达后,各乡镇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居),并分别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乡镇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各地要摸清需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各地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各乡镇要在2012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审批手续办理及公示等前期工作,争取于2012年12月份前开工建设改造房,确保在2013年春节前建成危改房一层封顶。在农村危房危改任务完成后,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里将开展抽查验收,并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管委会)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省级抽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要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秀屿规划办事处、秀屿国土资源分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统一组织推进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安排、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工程验收,指导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及会同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危房改造翻建、新建审批有关手续。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制定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保障危房鉴定、日常管理等工作经费。监察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强化绩效考评。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年度绩效考评制度,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对各乡镇实行年度绩效考评,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管理与进度等情况,公布绩效考评结果与排名。
(四)落实管理措施。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帮助农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一律予以免收。各地要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表2)、莆田市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附表1)、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农户(夫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或残疾人证等复印件、拆除旧房协议、危房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资料及时、全面、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区住建局。各地危房改造进度等情况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㈣ 莆田市秀屿区独生户申请建房优惠政策法规:农村三个人口的独生户能批多少平之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内面积不得超过省容、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㈤ 莆田秀屿区有哪些镇
截止2019年8月,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下辖十个镇。
分别为:
一、笏石镇
地处莆田市东南部,秀屿区西北部,是秀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位于北纬25°19~4.31,东经119°05~9.10。南距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岛24公里,西南距秀屿港17公里,北距莆田市区、涵江区分别为17.2公里。
二、东庄镇
位于区境西部,湄洲湾畔。该镇地处礼泉半岛,濒海多丘陵,地势东西高中间低,东西横长13.8公里,南北最狭处只1.75公里,最宽处6.38公里。
三、东峤镇
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部,地处兴化湾南岸、平海湾半腰部,东与平海、埭头相连,西邻笏石镇,北与北高镇相接,笏埭公路贯穿全境,距区政府8公里。
四、埭头镇
位于兴化湾南岸,三面临海,南靠平海湾,秀屿区东部,海岸线长约25公里。 其南边 为莆田乌丘屿(乌丘乡),包括乌丘大屿(大乌丘)和乌丘小屿(小乌丘)两个岛屿。
五、平海镇
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在兴化湾之南、埭头与忠门两半岛之间,北起石城,南至文甲。镇东南有莆田乌丘屿上屿和乌丘屿下屿。平海湾处于兴化湾与湄洲湾之间,是莆田三湾之一。
六、南日镇
是福建省第三大岛,位于兴化湾和平海湾交汇处,距台湾新竹港72.89海里、莆田乌丘屿10.64海里。
七、忠门镇
位于东经119°04’,北经25°11’。境内大陆伸人海中,东濒平海湾,西临湄洲湾,南隔海与湄洲岛相望,东北与东峤镇接近,北边与笏石镇交界,西北与秀屿镇相连。境内最窄处的颈部,东西距离只有1.5公里,腹部则宽达14公里。陆域面积88平方公里。自西至东海岸线87公里,有石岛、烁屿、青屿、盘屿、门峡、大屿、小屿、鸭屿、铁丁仔屿、石榴屿、黄屿、黄牛屿、小礁、白礁、乌礁、外礁等16个岛屿环绕拱卫。
八、东埔镇
位于湄洲湾“黄金海岸线”上,镇西、正北、正南、东南为湄洲湾, 镇东北和东边部分为湄洲湾。
九、山亭镇
位于东经119°06′00″~119°08′56″,北纬25°07′30″~25°09′46″之间。地处秀屿区东南部,东濒平海湾与平海镇隔海相望,南与湄洲镇隔海相望、西与东埔镇接壤,北与忠门镇毗邻。人民政府驻地距秀屿城区22千米,距莆田市区42千米。
十、湄洲镇
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南部湄洲湾水域 ,包括湄洲岛及其旁边及其附属岛屿,湄洲岛的正式区划是 莆田市秀屿区 湄洲镇。东距台湾台中港72海里,南达厦门港 100海里,北抵福州马尾港70海里。
㈥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上班时间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上班时间(夏令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㈦ 2016年8月27日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涨潮与退潮时间
2016年8月27日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涨潮与退潮时间
㈧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新任的镇长
郑燕平,女,1980年出生,原笏石镇纪委书记。
㈨ 莆田市各个区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情况,到福州的距离特别是秀屿区
莆田市,史称“兴化”,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现辖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仙游县。
荔城区(距离福州市约110公里车程)
荔城区位于闽东南沿海中部,北接涵江区,西连城厢区,东临兴化湾,是莆田市的中心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荔城区是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城区,辖西天尾、黄石、新度、北高4个镇和镇海、拱辰2个街道,共有118个村委会,12个居委会,辖区总面积269.66平方公里,总人口46.38万人。
优越的自然环境,境内富饶的兴化平原是福建四大平原之一,耕地面积15万亩,肥田沃土,年可三熟,全年四季分明,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降雨量1500毫米,年均日照时间1996小时,无霜期350天,平均温度20摄氏度,常年多为东南风,温和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署。
完善的基础设施。境内溪流纵横,木兰溪、延寿溪等贯穿全境,地下水蕴藏量大,淡水资源丰富,各镇均有日供水万吨以上的自来水厂。全区共有11万伏变电站2座,35万千伏变电站11座,实现了村村通电。市政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全区所有镇(街)均已开通程控电话、移动电话、数据通信等邮电业务,并实现光缆数字传输,长途电话可直拨世界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区内城市建设方兴未艾,胜利路、文献路、梅园路、八一二大街、迎宾路等主街道业已形成、荔园路、延寿路、东园路正在规划建设中,城区东扩北拓空间广阔,是未来莆田城区扩张的重点区域,城市排洪、排污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面积达38%。
富饶的物产资源。全区已形成了以蔬菜、畜禽、水果、水产为四大主导产业的农副产品生产格局,是福建省的荔枝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是莆田市主要的“菜篮子”工程基地,新度镇还是全国最大的禽苗生产基地,年可孵化禽苗1.6亿羽。区内矿产资源丰富,可供长期大量开采。
丰富的人文资源。荔城区秉承原莆田县海滨邹鲁、文献名邦的本色,文化底蕴深厚,精神文明硕果累累。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有闻名遐迩的南少林寺、规划建设中的壶公山省级森林公园、人流、物流集聚的步行街,风光秀丽的延寿溪荔枝林带,形成了“一寺一山一街一溪”的旖旎景色。同时,区内还有三清殿、古谯楼、真武坛、九华叠翠、紫霄怪石、谷城梅雪、天马晴岚等著名景点。
全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70.29亿元,增长19.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96亿元,增长6.3%;粮食总播种面积12.50万公顷,产量7.29万吨,其中蔬菜种植面积1.04万公顷,产值4.59亿元,增长5.8%,牧业产值3.99亿元,增长3.6%。财政收入5.08亿元,增长3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11.3%;农民人均纯收入5210元,增长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45亿元,增长15.4%。银行各项存款余额56.49亿元,贷款余额29.61亿元,分别增长18.6%和21%。物价指数为100.77%。一、二、三产业比例为12.2∶60.9∶26.9。
工业经济。实现工业总产值109.11亿元,增长27.9%,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到164家,完成产值90.21亿元,增长33.1%,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的82.7%,其中亿元企业新增11家,荔园、黄石两个工业园区全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931万元,新引进工业项目53个,投资总额9.7亿元,其中46个项目竣工投产,全区全年共完成技改投资4亿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2枚、福建名牌5项、省著名商标2枚。2006年荔城经济开发区(荔园工业园区)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农业经济。农业结构持续调优,新增新美蔬菜、绿森枇杷2家省级龙头企业。农业水利冬春修完成投资6000多万元,修复水毁工程29处,解决人饮用水困难1.97万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21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0.28万公顷,14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进展顺利。
城市建设。东拓北扩南进战略初见成效,城市路网及配套设施不断完善,荔涵大道(荔城段)全线竣工,荔港、城港大道开工建设,三信、秀水华庭、浅水湾荔苑、汉庭花园等商住小区陆续竣工,荔园路一期、护城河四期安置房建设基本完成,福厦铁路(荔城段)、南郊片区安置房开工建设;妈祖工艺美术城展示中心完成建设、二期玉雕区开始动工,并举办了首届(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莆田鞋业服装城开工建设,西天尾自来水厂二期扩建主体工程结束,北高惠民自来水厂一期建设竣工,澄峰围垦工程成功合拢;万家惠御景花园店、绿洲步行街店等大型超市开业,帝宝大酒店动工建设。
项目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3亿元,增长50.0%,81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0.3亿元,其中三棵树涂料等52个项目已竣工投产或试投产,预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2亿元,12个市重点在建项目完成投资8亿元。
招商引资。全年新批外资项目16个,合同利用外资1.65亿美元,增长55.1%,实际利用外资8572万美元,增长44.9%,光纤陶瓷、彩色STN重大项目的引进填补了荔城区IT产业的空白。全年共引进内资项目155个,投资总额42.5亿元。
社会事业。被评为“全省科技进步先进区”,教育事业继续发展,完成教育基础设施投入8643万元,莆田四中通过省一级达标校验收、莆田八中实现省二级达标、莆田二十四中实现省三级达标,高中阶段入学率、幼儿入园率分别达86%和92%,通过了“双高普九”评估验收;莆仙戏《杀贡鹤》获得福建省第23届戏剧剧本、剧目等8个优秀奖;2006年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上,荔城区运动员获3枚金牌;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86%以上;通过了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的考评验收,发放失业、医疗和养老保险金5553万多元,8803名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得到保障;新增城镇就业3695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8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6%;实施“幸福工程”,扶助贫困母亲324户;1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完成。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新建村道22.6公里,新建8个村级健身工程和8个文化示范村,环境卫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和80%。南少林旅游景区列入全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实施项目。
城厢区(距离福州市约112公里车程)
城厢区是莆田市的中心城区,管辖华亭、常太、灵川、东海4个镇和龙桥、霞林、凤凰山3个街道,人口36万。区域面积509平方公里,域内山、海、田兼备的地形特点,使城厢呈现多元经济齐头并进的蓬勃发展态势。
建区以来,城厢国民生产总值一直保持快速增长,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5.5亿元,比增16.1%,人均GDP28500元。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1.45亿元,增长15.6%。
这里是南国有名的花果之乡,主产四大名果龙眼、枇杷、荔枝和橄榄。所辖常太镇被誉为全国枇杷第一乡,华亭镇是全国优质龙眼生产基地。
城厢海岸线长22.8公里,滩涂浅海养殖面积2.3万亩,已形成花蛤、麒麟菜等蓝色产业带。全国最大的花蛤育苗基地就在灵川。
这里的农业以水果、水产、畜牧和蔬菜为主导,是莆田市最大的“菜篮子”供应和创汇农业基地之一。
这里工业发展快速,鞋革、服装、建材、食品和电子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城厢经济的新亮点,已有珍奥核酸、万邦电子、视创电子、莆田传感器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城厢,莆田LED光电基地正抓紧规划建设。企业的品牌工程建设也不断增强。“才子”是“中国驰名商标”、“才子”牌衬衫荣登“中国名牌”产品行列,“沃特”牌运动鞋、“肖大妈”酿制酱油获国家质量免检称号;百年饼家“复茂”也叫响“中华老字号”。
这里经贸合作广泛,招商引资成绩斐然,已吸引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来城厢投资兴业。侨胞投资及民营资本的回归成为建设城厢的主力军。是莆田市制鞋、电子和食品出口的重要基地。
这里商贾云集,商业网点星罗棋布。果蔬、建材、装饰材料等一批专业市场生意兴隆,餐饮娱乐、服装鞋革、IT经销业等商业街市人头攒动。房地产业正在崛起,旅游、教育、保健、通讯等新兴服务业蓬勃发展。
一个个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一个个重点项目的落地建设,给城厢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这里,涌动着商机,充满着活力。
涵江区(距离福州市约95公里车程)
全年全区生产总值达120.39亿元,增长17.9%,经济总量居莆田市首位;完成工业总产值236.59亿元,增长26.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91亿元,增长7.1%;财政总收入5.59亿元,增长23.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2.56亿元,增长2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2亿元,增长1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11.3%;农民人均纯收入5058元,增长9.8%。
经济运行。工业支撑作用日益突显,品牌战略和科技创新实现重大突破,新增1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省级名牌产品。全区有24个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5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个,分别占全市43%和60%。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家,规模以上工业达到232家,完成产值205.68亿元,增长29.7%。形成电子信息、鞋革服装、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和工艺美术、印刷包装、化学工业、物流配送股产业集群,产业竞争力逐步提升。全年共投资7800万元进一步完善莆田高新区和新涵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落地工业项目73个,投资额达17.9亿元。高新区实现“产值超百亿、税收超两亿”的目标,跃居全省10大经济开发区第7位。农业经济有效提升,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东南香米业、华林蔬菜等13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五大农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一批特色种养基地。“莆兴农牧基地种、肉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华林蔬菜基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列入全省50个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涵江区被定为2006年全国八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示范区”之一。
项目开发。12个省、市级在建重点项目,总投资28.15亿元,年度完成投资6.17亿元,其中8个项目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7个省、市级预备项目总投资16.4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11亿元;64个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40.6亿元,年度完成投资12.52亿元,其中33个项目超过年度计划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89亿元,增长36.5%。全年新签项目98个,总投资46.2亿元,其中外资项目75个,投资总额33.9亿元,内资项目23个,投资总额12.3亿元。全年实现合同利用外资2.07亿美元,增长14.4%;实际利用外资1.536亿美元,增长34%;实现外贸出口3.80亿美元,增长10.6%。
城乡建设。城区路网不断完善,全年共新建成并投入使用荔涵大道涵江段、滨海大道涵江段、新涵大街北伸线等近15公里的城市道路。旧城东西区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4亿元,拆迁旧房56万多平方米。三信水乡花园、温泉河滨花园、锦江家园、华林家园建成竣工;新建住宅面积200万多平方米,建成区面积达12平方公里。完成监前路电缆下地工程及前街至三门井夜景工程,建成垃圾压缩站和12个垃圾转运站。30个试点村共投入资金7808万元。山区第二通道——“大江线”新县至大洋段竣工通车,实现全区199个行政村(居)“村村通”。完成26个村级通水工程,解决农村1.9万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农村垃圾压缩站1个、收集点266个、“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25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大力推进,127家农家店通过验收。
社会事业。“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通过复核验收,保持低生育水平。公共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6家,其中二级甲等医院2家,二级乙等医院1家,各类各级卫技人员1100多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全区29.7万农民参保,参保率达91%以上。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稳步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廉租住房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明显,投入各项资金250多万元,落实“造福工程”搬迁任务83户380人。
秀屿区(距离福州市约111公里车程)
200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莆田市秀屿区成立了,对于这里人们来说,这是一个难忘的时刻,从此,莆田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开发湄洲湾、振兴莆田市”开始有了新的进展,年轻的秀屿区肩负重任,正蓄势待发。秀屿区地处莆田沿海,陆域面积39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514.75平方公里,下辖6镇1乡,147村居,城镇化水平30%,人口62万。这里山海兼具,资源丰富,这里是海峡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具有独一无二的妈祖文化优势,同时,秀屿区又是广大海内外投资者的乐园,这里不仅有得天独厚的港口优势,独占鳌头的区位优势和完善的基础设施,而且有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正在崛起的秀屿区已成为海内外客商投资兴业的一片热土,目前有佳通轮胎厂、湄洲湾火电厂、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燃气电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秀屿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木材加工区、风力发电场等一大批重大项目落户秀屿区。
秀屿建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区情,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努力构建海洋经济、工业经济、城市经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以建设新兴临港工业城市为目标,积极参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秀屿区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介于福州与厦门和香港与上海之间,东距台湾台中港72海里,北距福州马尾港132海里,距上海港510海里,南距厦门港96海里,距香港397海里,是我国沿海对外开放地带及对台往来的交通枢纽。这里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宜人,自然条件优越,不仅是旅游观光的胜地,更是投资兴业的风水宝地。
全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02亿元,增长10.9%,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30亿元,增长6.3%;工业总产值81.40亿元,增长9.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3.20亿元,增长9.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37.78亿元,增长91.7%;合同外资额5016万美元,外贸出口总额24600万美元,增长9.6%;实际利用外资4048万美元,增长15.1%;财政总收入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56元,增长9.8%。三次产业结构为第一产业增加值17.07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41.05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14.89亿元,增长8.6%。
农业经济。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调整,粮食生产发展平稳,增长2.5%;畜牧业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得到恢复性增长,达7.1%;农业主导产业特色更加突出,水产业产值达21.5亿元,增长12%。
项目建设。70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53个,开工率为75.7%,累计完成投资34.9亿元,重点项目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85.2%,增加6.9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工业项目投资占重点项目投资的比重为78.2%,增加13.4个百分点。项目数量、投资总量和完成质量均创历年来的最好水平。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上塘金银珠宝城和笏石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0.81亿元,高起点编制了医药器械科技城的发展规划。目前,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累计引进项目71个,总投资60.2亿元,2个企业投产,13家企业正在建设;笏石工业园区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4家,年产值5.6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7%;上塘金银珠宝城已签约项目23个,总投资4亿元,开工建设11个。福厦铁路秀屿段征地拆迁工作实现全市率先完成交地任务,已进入正线施工阶段;向莆铁路预可研已通过论证;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工程全线已完成放样,项目的控制性工程A标段已动工建设,秀屿段已进入全面征迁工作;LNG空气分离冷能利用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全年共招商引资签约项目80个,总投资81.9亿元。船舶修造业引资取得新突破,总投资20亿元的东源机械船舶修造项目和联发船舶修造项目已落户。
城乡建设。全年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35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09亿元,城区规模面积从2002年的1.3平方公里扩大到2平方公里。沁峤路开工建设,港城大道、毓秀路和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进区工业大道的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同时中晖商业广场第一期商品房已交付使用,港城大道和毓秀路的安置房建设基本完工,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新区的面貌明显改观,城区、港口、工业园区三位一体整体开发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完成了26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完成道路硬化62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社会事业。计生工作逐步转入正轨,出生率比上年下降0.41个千分点;环保工作重点加强对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教育工作继续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高中入学率为68%。莆田十中顺利通过省一级达标校验收,4所小学完成撤并,享受学生达2213人,其中免除学杂费1753万元,免除贫困学生书籍费23.6万元;卫生工作加大了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制定了《秀屿区防控人禽流感预案》,大力整治农村垃圾,共修建农村垃圾收集点486处,聘用农村保洁员326人,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完成村道硬化建设16条,里程36.8千米,新增乡村客运3条,新增受益人口5000多人。乡村客运已覆盖全区10个乡镇,174个行政村,除海岛外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97%。
秀屿区妈祖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妈祖信徒有二亿多人。湄洲岛是国家AAAA级旅游度假区,湄洲妈祖祖庙被海内外誉为东方的“麦加”,是妈祖信徒的朝拜圣地,同时,港里祖祠是海峡和平女神妈祖的诞生地,每年前朝拜的海内外妈祖信徒,游客达100多万人次。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妈祖城、主要围绕弘扬妈祖文化,依托湄洲妈祖和祖庙的名气,湄洲岛妈祖文化旅游的人气,以及妈祖祖祠依山面海的灵气,整合妈祖故里和莆禧城的旅游资源,在湄洲岛对岸围海造地,建设国内一流的美丽滨海城市,打造海峡两岸民间交流的新平台。妈祖城将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贸、商住等功能于一体,规划为海滨度假区、生态休闲区、文化古迹风貌区、居民住宅区、综合服务区、紫霄风景区、渔港游艇码头区、海滨休闲景观带等八大功能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8平方公里。目前,妈祖城的前期规划、论证已完成,正在进行围海造地。妈祖城的崛起,必将推动湄洲湾港城市发展成为一座有文化品位、有经济实力、有优美环境的现代化城市,名气、人气、灵气俱备,是有识之士投资兴业和旅游观光的最佳选择。
秀屿区地处福建东南沿海中部,兴化湾、平海湾、湄洲湾三湾环绕。全区20米等深线内浅海面积987平方公里,湄洲湾深水岸线长达21.4公里,可建上百个万吨级泊位码头,有天然深水良港东吴港和秀屿港。最近,山乐屿岛已被福建省政府规划为国际货物集散基地,规划建1—25万吨级码头20个。秀屿港已开辟为国家一类口岸,是交通部规划的全国四大中转港口之一,1999年对外籍船舶正式开放,现港口年吞吐量达1000万吨。秀屿港、东吴港常年不冻不淤,风平浪静,10万吨级的船舶可以自由进出,15万吨级船舶可以乘潮进港,30万吨级巨轮可以在港停泊,是大型临港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港最佳选址。
秀屿区形成以福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为龙头,火电、气电、风电一起发展的能源基地。LNG总体项目于2005年4月15日动工建设,项目一期投资300亿元,供气规模为260万吨/年,工程将于2007年竣工投产。一期投资8400万元的南日风电,建设11×850千瓦,风机装机容量9350千瓦风机,二期投资6600万元,建设8×850千瓦风机,已投产发电。湄洲湾火电厂装机容量为2×36.2万千瓦,已全面投产并网发电;投资65亿元的燃气电厂场地正动工平整,主体工程2006年开始,总投资5亿元石城、石井各5万千瓦的风电场已列入“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并上报立项审批。
秀屿区凭借:独占鳌头的地理区位优势、独一无二的妈祖文化优势、得天独厚的天然港口优势、充足的气电能源优势、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独具特色的产业优势、日臻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投资区位优势、高效优质的投资服务环境。为方便广大业主来秀屿区投资兴业,秀屿区委、区政府着力构造优质完善的投资服务环境,在全区倡导高效、优质、文明、便捷的服务办事流程。已经成立并投入运转的秀屿区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全过程的代理服务;投资服务环境的改善必将加快全区投资项目的落户进程,为广大的投资者提供一个优良、快速、高效的服务环境,让广大的投资业主来得开心,干得欢心,赚得安心。
崛起奋进的秀屿区蕴藏着无限的商机,是一片正待开发的处女地,我们期待着海内外有识之士前来投资兴业,共襄盛举,共谋发展,我们将为广大的投资者提供一个优质的服务环境和发财致富的安定稳定环境。
仙游县(距离福州市约152公里车程)
仙游地处福建东部沿海,木兰溪中、上游。县境东邻莆田,西接永春、德化,南连惠安、南安、泉州鲤城区,北介永泰,东南濒临湄洲湾,挨天然良港秀屿港,靠肖厝港口。县域东西宽49公里,南北长63公里,海岸线长5公里,区域总面积1815平方公里(折合272。2万亩),其中耕地35.5万亩,山地203万亩,有林地178万亩。从县城至福州交通里程152公里,至莆田44公里,至泉州85公里,至厦门192公里。
全年全县生产总值78.9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86亿元,增长46.8%;合同利用外资1.81亿美元,增长114%;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首次突破亿美元大关,增长118.1%,增幅连续3年居全市第一位;外贸出口额1.34亿美元,增长10.4%;财政总收入3.94亿元,增长19.9%,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2.20亿元,增长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38元,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4184元,增长9.2%。
项目建设。2个省重点建设项目、13个市重点建设项目、50个县重点建设项目、30个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和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仙游抽水蓄能电站核准报告通过评估,投资主体确定,项目法人在仙游县注册,进场公路动工建设。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初设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主体工程加快建设。福厦铁路仙游段完成全线征地拆迁工作,安置区正加快建设。仙游经济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确认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一期建设基本完成,累计入园企业106家,二期正在开发建设。仙港大道基本完成全线征地、拆迁工作,部分路段动工建设。滨海通道全线路基通车。
工业经济。全县工业总产值达78.52亿元,增长22.4%,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57.02亿元,增长32.9%,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72.6%,比年初提高5.4个百分点。服装鞋革、金属制品、电子信息三大产业体量位居前三位,占规模工业产值的70%。工业集聚能力增强,枫亭工业规划区初步形成鞋革、化工、机械等产业,鲤南工业规划区初步形成电子、服装、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等产业。云敦服饰获中国驰名商标,中源食品等11家企业12项产品再创福建名牌产品称号。荣获“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称号,成为全国古典家具三大生产基地之一。
农业生产。农业总产值达24.4亿元,增长5.8%。全县现有农业龙头企业21家、省级名牌农产品8个,国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2个。茶果、食用菌等八大农业生产基地初步形成,台湾农民创业园列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重点项目。林浆纸一体化原料林基地顺利推进,完成林地签约面积0.89万公顷。成立全市首家“山林权登记流转服务中心”,发放林权证3028本5.01万公顷。
第三产业。旅游资源开发整合得到加强,菜溪岩风景区经营权转让工作顺利完成。全县全年接待游客6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7800万元。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商品房施工面积17.59万平方米,增长31.6%;销售面积4.94万平方米,增长22.4%。交通运输、商贸、通信、保险等第三产业稳步发展。
城乡建设。鲤城、鲤南城区建设完成投资6.9亿元,九隆商住楼、龙翔新城(一期)、温泉安置区基本竣工,兰溪南岸公园建成使用,仙游汽车总站、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城区路网建设全面铺开,八二五南街、南一环路、解放南路等主次干道建设加快推进,城区框架不断拉大。城区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完成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和兰溪两岸夜景工程。枫亭、郊尾、盖尾、榜头等重点集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9000万元,道路硬化率提高到96.3%。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村“户户通电”。
人民生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7亿元,增长9.2%。落实税改和惠农惠民资金7812万元,农民减负1.45亿元,人均减负154元。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转移农村劳动力24.4万人以上。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省、市扶贫开发重点村各类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受益人口10多万人。农村医疗用品实行统一配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趋向良好。
社会事业。连续3届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项目69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19个。2006年高考本科上线人数达3904人,本科万人口上线数达37.9人,超出省市平均水平。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19个,竣工面积1.5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2.1万平方米。文化发展步伐加快,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参加第13届省运会列全省86个县区第9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94‰,计生政策符合率86.42%,同比提高5.52个百分点。严格保护耕地,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成果得到巩固,4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