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天津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您是未婚,所以要和父母一起联带审合,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米可以申请房补。
② 天津住房补贴政策 离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天津离休人员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广大离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全面落实离休干部各项政治、生活待遇,是中央和市委的一贯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市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工作,在执行全市统一房改政策的情况下,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天津市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一、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政策和实施范围
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按照《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9〕38号)、《批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住房货币分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1〕5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6〕53号)等有关房改政策执行。
实施范围:市属企业和实施住房货币分配的区属企业中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休干部(含1999年6月30日之后去世的离休干部)。已经出台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区和单位,仍按原定方案执行。
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步骤
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企业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具体工作步骤:
(一)建档验收。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按照市住房委员会《关于市级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老职工住房补贴相关问题的通知》(津房委〔2007〕3号)要求,推动所属企业建立无房或住房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离休干部住房档案,建档工作要做到程序规范、信息录入准确、资料完整详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离休干部现住房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要成立专门的房改工作班子,负责对所属企业建档工作进行集中验收,并留档备查。
(二)审核名单。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将《三类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无房或住房未达标房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三类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无房或住房未达标房补情况明细表》(附件3)一并报市国资委党委,由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已实施退出和拟实施退出的三类困难企业名单;由市委老干部局审核上述企业离休干部名单。
(三)落实资金。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将自筹的所属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划入专门账户;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按核定的离休干部人数和标准,将三类困难企业专项补贴资金一次性足额核拨到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三类困难企业专用资金账户。
(四)发放补贴。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按核定的住房补贴额,一次性发放给离休干部本人;离休干部已去世的,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程序领取。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记入职工住房档案中保存。
(五)审查监督。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离休干部切身利益和单位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由组织、人事、财务、监察和老干部等部门组成的内部监督组织,加强对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货币分配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企业单位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解决,资金或经费有困难的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三类困难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在企业自筹资金、三类困难企业专项补贴资金和相关费用中解决;转制为非国有或破产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和企业原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解决。
四、责任分工
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负责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做好相关房改政策的指导工作,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等部门督促、检查、推动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和集团公司要积极做好离休干部住房建档、补贴资金核定筹集和发放工作,并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离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实施。
五、专用账户的监督管理
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污专户资金,有违反行为的,要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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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天津领取住房补贴以后还能要公租房吗
您的房补办完一年内需要备案才可以领取住房补贴,只要您有房补公租房是可以申请的,不过如果您的备案时限不符合房管局规定,您在申请公主房时需要去提前解除合同。
④ 天津人离异无房怎样申请住房补贴
离婚后名下无房这个条件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关于天津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下。
2,人均收入低于2200/月。
3,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4,五县以内。
5,家庭下无车,无营业执照,无企业执照。
以上都通过,就可以申请。
按照《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对因人口减少而停发租房补贴的家庭,若能够提供近3年内为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办理的满2年以上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视同“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离异家庭申请租房补贴问题,申请人离婚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⑤ 天津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还起作用吗
天津市只要还有这个政策,那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继续享受的
⑥ 天津市 是否有一项补助是住房补贴。 不是公积金,请问什么条件能领。是否分平房和楼房
你说的应该是租房补贴,要求是天津本市人,名下没有住房,并且所租住的房专屋的房主名下必须有两套属及以上的私产房,还有一种是享受天津市低保的,享受天津低保的必须是本市户口,可以分房,但是只拥有居住权,不能买卖或者是转租。
⑦ 天津教师住房补贴政策
去你购买住房的房产商家咨询就知道了
⑧ 听说天津市教师住房补贴发放办法出台了,有人知道详情吗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⑨ 天津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1、符合规定条件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版请审批表》。
2、单位权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现行规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元,一次性住房补贴比例为40%;工龄住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