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问一下住房补贴拿过了,现在想退可以吗
要看你与单位来就住房补贴是否自订立了相关协议。如果协议对住房补贴有服务期的约定,而你没有完成服务期限,那么根据双方协议约定,你应当退还部分住房补贴。否则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你最好带上相关资料面询能更准确的给你提供相关解答。
❷ 已经领了住房补贴,准备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要退吗
不需要退
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❸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单位享受了住房补贴后,(没退回)又享受了福利分房符合政策吗
享受了福利分房后,停止领取住房补贴就符合政策。分了福利分房而还继续领取住房补贴,就违规了。那就退回吧。
❹ 社区住房补贴退回,社区给开证明吗
社区收到退回款,要开收款单给你的。有账单收据还要证明做啥?
❺ 住房补贴没有申请退休或辞职补贴还能取出来吗
职工健在,由单位和本人依法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没有退休或者辞职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❻ 辞职了,住房补贴要退给原单位吗
1、收齐单位收到你退回住房补贴的收据(注明是收到住房补贴;
2、收齐你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的证据;
3、找个律师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4、表面上看胜算在80%左右
❼ 住房补贴可以退还吗
您好!
住房补贴是需要看补贴是谁发的,发布时有会有无可退换的约定或者规定,建议您可以具体咨询下当地住房公积金部门!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祝您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
❽ 我工作10几年了,单位给我住房补贴在辞职时要退还吗
劳动者辞职,无论工作多久,用人单位已发放的住房补贴都是不需要退还用人单位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贴,是为了激励劳动者更好的工作,用人单位已收益,无再次收回的道理和法律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扣除劳动者工资或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