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住房建设
每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不过现在农村住房建设已经在慢慢的统一管理,比如我们这边,农村建房也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
你那个宅基地的手续太不完整了,才到村一级,如果镇里发现你这块地是规划控制区,可以不让你建的,建议还是到镇里办手续,如果有必要,三级手续也去办理了吧。不然后续要是镇里有什么规划影响到了,说不定你建到一半人家就不让你建了。
⑵ ·新农村住宅建设起什么作用新农村住宅有没有考虑农民独门独院的情节新农村建设是否成为新的浮夸风
现在推广的是建设新户型。考虑的就是独门独院的事。但是要求集中连片。因为那样更适合以后发展,比如建设社区,里面有卫生医疗等服务。
⑶ 吉林一乌拉街满族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村”民间评选是真的吗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族镇(简称乌拉街镇)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北30公里,全镇西临松花江,幅员面积188平方公里,乌拉街镇现有27个行政村、1个街道、总人口7.1万人。乌拉街镇是满族主要发祥地之一。远在五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满族人的祖先肃慎人就生活在这里。乌拉街镇历史悠久,古迹传闻众多,曾是明朝海西女真乌拉部及清朝三大贡品基地之一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负责进贡土特产品的经济特区)所在地。清代十二任皇帝,有五任在这里留下过战迹、足迹、墨迹。被清王朝封为“本朝发祥之地”,有“先有乌拉,后有吉林”之说。乌拉街镇满族民俗风情浓郁,闻名省内外,其中满族文化、萨满研究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乌拉街镇种植业历史悠久,农业特色突出,是吉林市的蔬菜基地。这里拥有百亩中华寿桃园、千亩奥运苗圃、万亩无公害蔬菜园区、七大特色农业基地。乌拉街的大白菜、大蒜、小毛葱等农产品闻名国内外,乌拉白小米更是清王朝独一无二的“贡米”。以瑗大公路为界,乌拉街镇东部是兵陵地区,面积47平方公里,西部为第二松花江冲击平原,面积为141平方公里。第二松花江在境内流程26公里,张老河在境内流程29公里,矿产品有沸石、珍珠岩、花岗岩、砂石、粘土等。乌拉街镇交通便利,距长春-珲春高速公路出口20公里,距离吉林民航机场7公里。吉哈铁路、瑗大公路(一级公里)从南到北纵贯全境,同时乌拉街镇还是规划的吉林市至哈尔滨水上航运线的重要节点。镇内现有1个铁路车站、1个客运站。乌拉街镇位于吉林市北部"二松"冲击平原上,幅员面积是188平方公里。全镇生活着满、汉、朝、蒙、回等8个民族。总人口7.1万人,其中镇区人口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万人,乌拉街满族的水资源十分丰富,松花江在镇内流程29公里,张老河在境内流程29公里,流经富尔、万家等14个村,充足的水资源为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矿藏资源有沸石、磁石、珍珠岩、澎胀土等。有旅游资源,乌拉街镇曾是满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曾是明朝海西女真的扈伦四部之一的乌拉部治所,也是清朝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所在地,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乌拉古城遗址、白花点将台、圆通楼、后府、保宁庵,魁府,萨府等。在乌拉街满族镇,许多建筑都带有满族特色,生活习俗也带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在这里可以品尝地道的满族风味饮食,如哈依玛(水团子)、打打糕、菠萝叶饼、粘豆包、大小黄米“火勺”等,若时机凑巧的话,还可以亲眼目睹独特的满族婚俗和萨满教仪式。交通:从市区乘长途车,1小时可到。求采纳
⑷ 山东省新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还有滨城区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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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农村宅基地 土地以后有新政策吗
农村宅基地土地有新政策。
2014年10月23日,国土资源部已经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按照已经基本成型的“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8]
试点方案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
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
试点方案还规定,农户初次分配的宅基地,继续实行规定面积内无偿取得,有条件地区试行有偿选位;超标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超过部分实行有偿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有偿流转或退还宅基地后再次申请的,可有偿取得;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合法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农户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⑹ 中国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每个省市的宅基地标准是不一样的,内蒙古农牧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6)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优势条件扩展阅读
各大地区有关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各有差异,具体如下:
华北地区
1.河北
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2.山西
(一)平原地区人均耕地在0.067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133平方米。
(二)人居耕地在0.067公顷以上,在平川地上建住宅的,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山区薄地上建住宅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平方米。
3.内蒙古
农牧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4.北京
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决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之后标准规定的,可以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5.天津
村民在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地区自建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条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本村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⑺ 农村住房建设具备哪些手续当地镇人民政府才能发准许开工通知书呢
一般情况下有建设施工许可证就可以建房了
⑻ 2019年—平果县—凤梧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村”民间评选股票是真的吗
明年选股也是真的。
⑼ 山东阳谷闫楼农村住房改造的计划
全县农村住宅模式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日期:-04-24] 来源: 作者:张 静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我县认真按照省市关于搞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结合阳谷农村实际情况,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以农村住宅模式改革委突破点的村镇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效地改善了镇容村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水平。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为搞好村镇住宅模式改革提供有利的组织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提出,为我们搞好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指明了方向。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一轮农民建房高潮到来的大好机遇,从践行“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出发,将农村住宅模式改革列入了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了乡镇工作目标考核,设总分10分,并作为全县建设重点工程之一,大力进行推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县委、县政府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阳谷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村镇农村住宅模式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我们还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听取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确保农村住宅模式改革顺利进行。
2、深入宣传发动,统一各级搞好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思想认识。统一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是搞好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前提。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推行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感性认识,在全市农村新型住宅设计方案展览期间,我们积极组织各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300多人,赴市运河博物馆进行了参观学习,使广大干部群众倍受鼓舞,增强了改革农村住宅模式的信心和决心。县里为每个乡镇统一制作了25套农村新型住宅设计方案展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巡回展出活动。同时,我县还开展了免费送图书下乡活动,并赠送新型农村住房优秀设计方案800余套。我县还推广了村镇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住宅模式改革,迅速掀起了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热潮。
3、突出规划主题,确保农村住宅模式改革规范有序进行。规划是搞好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牛鼻子。我们要求每个乡镇选择一个经济实力强、领导班子硬、群众愿望强烈的村庄作为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的试点村。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划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全力督促各乡镇搞好试点村庄规划。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各乡镇积极聘请省市规划设计院专家,深入各试点村庄,进行现场勘察和实地丈量,以确保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已完成100个村庄建设规划,部分村庄按照规划进入了实施操作阶段。
4、实施典型带动,全面推进农村住宅模式改革。为树立典型,全面推进农村住宅模式改革,我们对工作积极主动、经济实力雄厚、领导班子团结干事的大布乡刘胡同村进行了重点培养。大布乡刘胡同村现有人口1003人,251户,耕地1600亩。该村有木材加工企业3处,规模饲养户11户,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00元。该村立足本村实际,在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市规划设计院在该村帮扶的有利条件,由市规划设计院无偿为该村编制了高水平的村庄建设规划,将村东14亩村头荒地作为首批新型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该村规定,凡是应分住宅的农户,都必须进入新区建设新型住宅楼,对于不应安排宅基但又想在新区建设住宅楼的村民,先预交押金,老宅基腾出归村集体后,再把押金退还本人。目前,新区内道路全部硬化,统一铺设地下排水管道,户户通自来水,统一安装有线电视、电话。争取利用3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旧村改造。旧村改造完成后,可节约土地80多亩。首批建设用地可安排2层别墅楼房40栋。目前,新区内已有19处住宅楼建设已完成并入住,另外21栋住宅楼近期可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部竣工。为充分发挥该村的示范带动作用,我们在该村召开了农村住宅模式改革现场会,号召动员各乡镇以该村住宅模式改革为模本,推广和学习该村的经验和做法,全力推进农村住宅模式改革进程。闫楼赵海村连片开发建设了19户连体住宅楼;张岩寨村连排建设了30户二层住宅楼;安乐镇刘庙村集中建设了8户新型住宅。再如博济桥张楼、许庄村,两村为城中村,他们率先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效果比较明显;郭屯姜邢村在新农村建设中,走小城镇向小城镇集中的路子,不仅扩大了小城镇规模,改善了村民居住条件,而且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目前该村买卖兴隆,村民安居乐业。
5、加强管理,确保农村住宅模式改革顺利进行。为确保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住宅模式改革顺利进行,各试点村庄在搞好规划的同时,必须将规划向群众公示,以征求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试点村庄,加强督促和指导,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同时加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执法力度,强化对村镇建筑工程的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为确保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还加强了农村建筑队伍的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将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乡镇工作进展不平衡,村庄规划部分乡镇还没启动。
2、由于村庄规划经费等筹集困难,致使村庄进展缓慢,很难达到2010年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目标。
3、村庄环境整治不彻底,农村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
4、由于村庄建设改造暂时不能拆旧,置换周期长等原因,村庄建设用地矛盾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应努力方向
1、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采取多种融资渠道,力争完成2010年实现城乡全覆盖目标,同步提高乡镇驻地详细规划覆盖率。
2、积极探索旧村改造新模式。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优惠政策,充分挖掘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潜力,鼓励村庄撤并,整治空心村,倡导在旧村内集中连片建设,对邻近厂边村及不宜居住的村庄进行整体搬迁。在旧村改造时学习借鉴冠县东化村的经验和做法,鼓励进行楼房建设,条件成熟的村庄建设公寓楼房。在保证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用3年的时间完成挂钩周转指标归还。这项工作将按照群众自愿,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在石佛王楼村,七级新丰、陈庄、四合及七级其他部分村庄展开。在新农村建设中探索一些城功能吸纳到农村问题,逐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通过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3、进一步加大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为迎接全运会在我省召开,近期将督导各乡镇、办事处对主要交通干道两侧视线范围内村庄及景区周边村庄进行环境整治,重点清除农村“三大堆”,取缔马路市场,有条件的村庄推广和学习后郎湾和刘庙的做法,逐步实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的目标。
4、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根据省政府关于抓紧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现状调查摸底要求,目前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现状调查已完成,并上报市建委。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县农村危房数量,为制定改造方案提供了依据。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我们将最大限度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加快我县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力争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