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住房保障办公室工资

住房保障办公室工资

发布时间:2020-12-11 07:37:29

Ⅰ 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怎么样

执行公益一来类事业单位工资标自准。
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加挂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牌子,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图务院、省政府有关房改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房改方案及其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市房改工作,审批各单位的房改方案。3、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市住房资金的政策和使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4、搞好房改政策性咨询和服务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在房改工作中的关系。5、努力做好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6、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联户集资建住房,参与组织开发建设经济实用住房,协助实施“安居工程”,加快全市解危解困步伐。7、负责本市房改宣传解释工作,调查研究房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8、完成市政府及房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Ⅱ 我没有工作,社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什么给我发工资

没有工作的话他们那里的工资不给你发工资来说的话,我觉得这个是不合法的。

Ⅲ 办住房公积金需要家属工资表有什么要求

使用公积金买房贷款需要提供员工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工资流水。因为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员工有稳定收入,且有对应的还款能力。工资水流是必须要的。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Ⅳ 房管局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公司职工工资是由局核发吗

你好,房管局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公司职工工资是由局核发的,望采纳

Ⅳ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标准是多少

保障性住房最低收入标准是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情况来确定的,具体标准是由各地政府确定的。以北京为例,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住房保障办公室工资扩展阅读: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第九条 对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制度。轮候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在家庭情况变动后60日内告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经审核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并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调整配租方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取消资格。

第十条 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应当腾退,原住房由公房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原住房为私房且已纳入棚户区等公益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或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购。具体收回、收购及补偿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Ⅵ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工资怎么样

远超一般事业单位。

Ⅶ 上海住房保障局 工资待遇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2008年4月实施)2008年03月28日 星期五 17:13 在3月25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介绍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本市即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镇保”、“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等方面的情况。
鲍淡如说,民生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本市即将实施一系列调整有关民生保障待遇标准的政策。
第一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经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840元调整为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调整为8元。(均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单位还应另行支付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制度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每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第16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是考虑了本市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去年以来本市居民消费价格增长较快,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大,所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的数额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后确定的,听取了人大、政协、工会及企业等方方面面的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
第二项: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随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逐年提高,同时综合考虑近期物价上涨情况,本市将对失业保险金标准作相应调整。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既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又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就业的总体原则,市政府近日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方案。
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550元/月,最低为410元/月。本次调整对失业保险金第1-12月的发放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约70元,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第13-24个月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托底标准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的原则确定。
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附: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累计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年龄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

满1年不满10年
<35岁
445
410


≥35岁
500
410
410

满10年不满25年
<45岁

≥45岁
550
440
410

第三项:“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为保障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从2008年1月1日起,本市2007年底以前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
本市2003年出台了镇保制度,同时也建立了正常的镇保养老金增长机制。今年是连续第5年实施镇保养老金增长办法,全市将有30万镇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这次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市民如需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第四项:“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为保障农村老年劳动者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沪府办[2007]6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按本市“农保”办法2007年底前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其中对月养老金低于172元的人员,其增加标准应不低于60元。

Ⅷ 我没有工作,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什么会发我工资

发工资还是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针对没有住房的人,政府暂时没有廉租房,公租房分配,给无房的困难户救济性质的补偿款。

阅读全文

与住房保障办公室工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