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廊坊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领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来管理条例源》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⑵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
首先告诉你的是,廊坊单位缴纳额度从10%~15%,个人缴纳也是10%~15%,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10%,如果要缴纳15%,则需要对多交的5%征税。因此一般都是10%
另外廊坊2011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9084元。最低为1817元,因为2010年廊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6337,月平均工资为3028元,最高缴费按照3倍计算就是9084元,最低缴费按照60%计算就是1816.8元,取整后就是1817元。
如果你工资收入大于9084,也是按照9084元交,如果低于9084元并且大于1817元,就按照你收入缴纳,如果低于1817元,则你按照1817元缴纳。
从廊坊目前看,最低公积金缴纳为1817*10%*2=363.4元/月(个人和企业存入的);最高缴纳为9084*10%*2=1816.8元/月(个人和企业存入的)。
公积金缴纳比例一般不下调,而且下调对个人不好,不建议下调。因为缴纳的公积金不用缴纳个税。
⑶ 廊坊住房公积金在那里取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咨询。
⑷ 有人了解廊坊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吗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进行查询,地址:金光道36号建设银行2楼,咨询电话:12329。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⑸ 有么有廊坊的,我想了解一下,廊坊这边住房公积金,几号到几号可以取,知道的说下谢谢了
大修就可以
采纳我的吧。。
⑹ 我在廊坊工作了一年,现在要辞职了 那个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出来吗 要办什么手续
如果您购置房产或现在居住的房屋大修,凭借身份证、单位证明、房产证、公积金缴纳证明等相关手续办理,如果没有购置住房,您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将公积金转入您新单位的账户
⑺ 廊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上班吗
你可以打来以下电话源咨询:
文安管理部:5255251
香河管理部:8317387
大厂管理部:8820229
大城管理部:5562018
霸州管理部:7222001
永清管理部:6629856
固安管理部:6161741
三河管理部:3210699
⑻ 廊坊市安次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廊坊市安次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回答人士谢谢。
⑼ 河北省廊坊市公务员有住房公积金吗
有公积金。现在公务员都有公积金,而且都是需要自己交一部分呢,单位交一部分。
现在不仅是公务员,就是企业一般也都有公积金,这是国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