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单位享受了住房补贴后,(没退回)又享受了福利分房符合政策吗
享受了福利分房后,停止领取住房补贴就符合政策。分了福利分房而还继续领取住房补贴,就违规了。那就退回吧。
『贰』 求98年之前参加工作未享受福利分房可以获得补贴的文件
我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我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有住房补贴。但我有个问题我们单位很多人回享受了福利分房后答还能领取跟级别相关的住房补贴,这还算什么房改?!郁闷,这类政策问题太乱了,没人能说明白好像,执行起来也马马虎虎。
『叁』 房屋拆迁,福利分房已经享受,住房补贴未申领,可以享受安置吗
1.你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因为你的名下有住房.(即福利房)
享受过福利房的就没有权利享受安置.
2.如果妻子家里的自建房是登记在她或你的名下,那么你们夫妻共有的房屋面积就超过了你应享受的住房面积,那么你就没有住房补贴.如果登记在其父母名下,那么你能享受住房补贴.(如果你应得的住房为90平方,则为32*每平方补偿款)
3.如果你要把房子买给单位,则要看单位是否愿意,如同意,则你应享受安置,而住房补贴参照第二条,不应你退回了房子而发生变化.
补充回答:镇干部的问题比较复杂.按照法律来说,有福利房的就不应该再享受安置,因为两种同样属于国家福利.但是,镇里的拆迁活动是有干部负责的,如果其违反政策,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另外,住房补贴和安置是不冲突的.住房补贴是单位福利,而安置是国家保证公民有房可居的措施.如果二者混为一谈,就会出现你有补贴却不够买房,或有安置处却无钱的尴尬局面.
总之,至少应保证你有一处住房.
『肆』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
福利房是单元给补贴的房产,但通常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东手里。单元福利房这是计划经济制度的产物,作为单位福利的形式,分派给小我私家的房。福利房同样有房产证,只是上市生意业务偶然间限定,一般通常必要五年。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
1、1998年12月1号后全面取消福利分房,98年12月1号参加工作的人按月拿房帖,98年之前的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货币补贴。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
2、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1998年起国家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现在已经很少还有企业采取福利分房了,取而代之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3、如果企业自己愿意的话,可以继续在住房问题上给与职工比法定内容更多的福利项目,比如补充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也包括福利分房等,但如果企业没有提供这些超出法定内容以外的住房福利项目,也无可指责,毕竟福利水平是企业自主决定的内容。
4、在计划经济中,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而现在一般情况下有一定的住房补贴,但不能取现,只有买房时才能领取。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认定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的离退休职工的若干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其为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的离退休教职工:
(1)现有住房属于“拆私返还”,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者;
(2)现有住房属于父母赠予的商品房,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者;
(3)本人退休返乡,并无子女顶替,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者。
在计划经济中,人们所有的剩余价值都被国家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一部分人居住。以上就是关于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伍』 如果配偶享受了住房补贴的,职工就不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了吗
按照一般地方规定,夫妻双方只能够申请一套福利房。所以首先要确认配偶的住房补贴是什么性质的,如果与福利分房同级的话,那么丈夫就不能另外申请福利房了。如果住房补贴很低,不与福利分房同级,那么丈夫还是可以申请的。
『陆』 未享受福利分房的企业职工有没有补贴发放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的补偿
1、1998年12月1号后全面取消福利分房,98年12月1号参加工作的人按月拿房帖,98年之前的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货币补贴。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
2、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1998年起国家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政策,现在已经很少还有企业采取福利分房了,取而代之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3、如果企业自己愿意的话,可以继续在住房问题上给与职工比法定内容更多的福利项目,比如补充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也包括福利分房等,但如果企业没有提供这些超出法定内容以外的住房福利项目,也无可指责,毕竟福利水平是企业自主决定的内容。
4、在计划经济中,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而现在一般情况下有一定的住房补贴,但不能取现,只有买房时才能领取。
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补偿标准
关于认定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的离退休职工的若干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认定其为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的离退休教职工:
(1)现有住房属于“拆私返还”,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者;
(2)现有住房属于父母赠予的商品房,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者;
(3)本人退休返乡,并无子女顶替,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货币化分房补贴者。
在计划经济中,人们所有的剩余价值都被国家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一部分人居住。以上就是关于国企职工未享受福利住房有什么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柒』 如何办理未享受福利分房和住房补贴的证明
福利分房和住房公积金原来规定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可以享受。现在只有住房公积金,要根据本单位的效益进行发放有多有少。
『捌』 关于一次性住房补贴,以公务员为例,双职工均未享受福利分房应怎么算
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一次性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具体测算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
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人事部文件
国管房改【2006】164号
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
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以下简称《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定,现就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和补贴政策衔接问题,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 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标准
(一) 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从2005年1月起,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按月定额发放。其中公务员为:科级以下,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局)级,1400元;正司(局)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含15年)、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人;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二) 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差额补贴。2005年1月1日起,对住房未达标的老职工以及因职务晋升、技术等级晋升新形成的级差,其差额面积基准补贴额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元;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前的工龄补贴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