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九江市公租房怡居苑划分那区小学
建议去咨询九复江市相关制的教育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② 九江市,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今年公租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44778元以下。(3)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建设管理单位参照《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中,收入是重要的审核条件之一,申请公租房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收入是按2010年《九江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九府发[2010]36号)文件精神,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而申请保障房计算家庭收入则包括了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公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标准。所指住房是指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私房或租住的公房,有多处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同一户口簿中家庭人口较多并共同居住的,可分户申请,但必须满足分户前和分户后均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符合条件家庭可以先申请,以后再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分户手续。
③ 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 怎样自主打印中签通知书
可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申请,去年是在5月20日开始申请的。今年应该也是。不过具体去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或打平台留下的电话。
④ 九江市公租房最多可以租多少年,一般多少钱一个月,注意,不是廉租房,是公共租凭住房。
5年,如果还需要住的话提前交个申请就好了。6到8元一平,九江目前公租房的面积是35-60㎡。过俩月网上就可以报名可,明年3、4月份大概就可以入住了。
⑤ 九江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九江市申请公租房需要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根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申请审批。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具体程序是:
(一)个人如实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
2、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二)社区评议: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入户调查、群众评议。
(三)街道初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初审。
(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复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对象、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定。
(六)张榜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审查结果统一编号,在市政府网站、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有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核实。
(七)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摇号全过程接受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
(5)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申请条件。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建设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