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阳市高档住宅小区都有哪些
京林,香格里拉 京林的较贵一点,不过环境相当好,路的对面就是一个原生态的公园,路南都是安阳市委在那里住,坐一路车可以到市中心。香格里拉也不错,这两个地方离的挺近!
B. 安阳市申请保障型住房及优先条件是什么
安阳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00元(含)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含)以下。
安阳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到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各区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安阳市市区保障性住房保障申请核准表》。
2、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各区受理窗口核对申请手续原件,对手续齐全且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发放《安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告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手续交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
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于30个工作日内报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各区受理窗口初审意见,并公示。
4、各区受理窗口自受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报各区民政部门。
5、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复审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各区受理窗口。
6、各区受理窗口对申请家庭进行终审,经过终审的家庭,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7、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安阳广播电视报和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电子展示屏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8、未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到各区受理窗口领取《安阳市市区保障性住房核查情况告知书》。
C.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建[2010]143号文件,关于社会保障费的文件
需要安建(2010)143号文件内容,请问哪位老师有麻烦您给发一下?谢您了!
D. 安阳市拆迁办城中村拆迁赔偿问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阳市城市建设三年计划项目城中村拆迁
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城市建设三年计划的决定》(安发〔2008〕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意见》(安政〔2008〕7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性质的认定
(一)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记载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未记载的,房屋用途以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三)持有乡、区城建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房屋面积;
(四)在1995年2月14日《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颁布之前建成,无正规手续的房屋或房屋界定有争议的,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共同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五)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提出改造村每户的基本合法面积,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认定;
(六)宅基地上三层以上(含三层)房屋不得按合法面积认定。
三、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四、补偿标准的确定
(一)村民合法房屋面积部分补偿标准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依据同类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价确定,实行货币补偿的,可在此基础上上浮6%,实行产权调换的不再上浮;
(二)村集体所有的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服务性用房补偿,依据实际建安成本350—670元/平方米确定;
(三)企业房屋以及水渠、树木等其他地面附属物补偿,依据市政府《安阳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若干规定》(安政〔2003〕71号)文件执行;
(四)住宅房屋附属物及其建(构)筑物以及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停业、搬迁奖金、补助费标准,参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安政〔2008〕7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村集体具有使用权的土地,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合理补偿;
(六)违章建筑、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房屋和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五、安置结算办法
(一)村民住宅采用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的方式安置。
1、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与安置房面积按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安置;
2、安置房楼层不同价格不同,住户按实际安置楼层结算房款差价;
3、拆迁面积多于安置面积者,多出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拆迁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缺口面积按安置房价优惠购买(分户和已批未建的同此结算)。
(二)村集体所有的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服务性用房,在不低于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社区用房建设的意见》(安政〔2003〕50号)规定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的基础上,原则按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安置,依照安置房综合成本结算差价。
(三)企业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六、安置房分配办法
(一)城中村安置房为多层住宅的,楼层分配原则上实行先搬先选、高低搭配,也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另行规定;
(二)城中村安置房有高层住宅的,楼层分配原则上先搬先选,安置有两套房的高低搭配,有三套以上房屋的,其中两套在多层安置,剩余的房屋全部在高层安置,具体办法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另行规定。
九、城中村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应明确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拆迁的实施步骤,安置房源的位置、数量、层次、面积及结清差价计算方法,选择房源先后顺序的方法,以及拆迁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拆迁 补偿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安阳军分区,省属驻安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你的情况比较个别,要具体对待!
E. 安阳现在经济适用房要什么要求。
安阳市2010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将2010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00(含)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含)以下。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2010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名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年满22周岁。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为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09元的85%、即12585元(含)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15㎡的70%以下,即不足22㎡。
(四)以前未申购过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过单位福利分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2㎡(含)。
(五)城市重点工程、城建三年计划、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失地农民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提供安置经济住房。
四、其他事项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采用随时申请、随时处理的方式,购房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以下简称《资格证》)后参加按序选房,《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规定仍按照《安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程序规定》等文件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F.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几点可以排号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是上午9:00~12:30、下午13:00~17:00。上班之前可以提取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排队等待拿号。一到上班时间,准时开始拿号。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是根据安编〔2002〕26号《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管理中心办公室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设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安阳市人民政府,核定事业编制51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市中心内设7个科室,县(市)区设立9个管理部,统归市中心垂直管理。
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G. 我是安阳的,我想问一下。现在就安阳搬迁补偿标准时什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城市建设三年计划的决定》(安发〔2008〕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意见》(安政〔2008〕7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拆迁房屋合法面积、性质的认定
(一)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记载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未记载的,房屋用途以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三)持有乡、区城建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房屋面积;
(四)在1995年2月14日《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颁布之前建成,无正规手续的房屋或房屋界定有争议的,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共同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五)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提出改造村每户的基本合法面积,经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认定;
(六)宅基地上三层以上(含三层)房屋不得按合法面积认定。
三、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四、补偿标准的确定
(一)村民合法房屋面积部分补偿标准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依据同类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价确定,实行货币补偿的,可在此基础上上浮6%,实行产权调换的不再上浮;
(二)村集体所有的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服务性用房补偿,依据实际建安成本350—670元/平方米确定;
(三)企业房屋以及水渠、树木等其他地面附属物补偿,依据市政府《安阳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若干规定》(安政〔2003〕71号)文件执行;
(四)住宅房屋附属物及其建(构)筑物以及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停业、搬迁奖金、补助费标准,参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意见》(安政〔2008〕7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村集体具有使用权的土地,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合理补偿;
(六)违章建筑、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房屋和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五、安置结算办法
(一)村民住宅采用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的方式安置。
1、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与安置房面积按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安置;
2、安置房楼层不同价格不同,住户按实际安置楼层结算房款差价;
3、拆迁面积多于安置面积者,多出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拆迁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缺口面积按安置房价优惠购买(分户和已批未建的同此结算)。
(二)村集体所有的营业用房、办公用房、服务性用房,在不低于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社区用房建设的意见》(安政〔2003〕50号)规定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的基础上,原则按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安置,依照安置房综合成本结算差价。
(三)企业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六、安置房分配办法
(一)城中村安置房为多层住宅的,楼层分配原则上实行先搬先选、高低搭配,也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另行规定;
(二)城中村安置房有高层住宅的,楼层分配原则上先搬先选,安置有两套房的高低搭配,有三套以上房屋的,其中两套在多层安置,剩余的房屋全部在高层安置,具体办法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另行规定。
九、城中村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应明确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拆迁的实施步骤,安置房源的位置、数量、层次、面积及结清差价计算方法,选择房源先后顺序的方法,以及拆迁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内容。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拆迁 补偿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安阳军分区,省属驻安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H. 2010年安阳市经济适用房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0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经济
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及相关问题的通告
一、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00元(含)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2010年度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2周岁。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为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09元的85%、即12585元(含)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我市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15平方米的70%以下,即不足22平方米(含)。
(四)以前未申购过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过单位福利分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2平方米(含)。
(五)城市重点工程、城建三年计划、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失地农民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可提供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四、其他事项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采用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的方式,购房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以下简称《资格证》)后参加按序选房,《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规定仍按照《安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程序规定》等文件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
官方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