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补贴是否交税
要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❷ 外国人在国内有没住房补贴税前扣除方面的文件呢
根据抄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家税务总袭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外籍人员的住房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限额扣除(工资14%),而不能据实全额扣除。
❸ 外籍人员住房补贴要交税吗怎么才能合理避税
凭票报销,在合理范围内的外籍人员住房、伙食补贴是免税的,但是注意,要以非现金形式的福利,也就是报销,不能不要票给钱,现金形式福利情况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❹ 住房补贴要交税吗
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版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权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可以说,在职工买房时领取的、并不以现金形式发给的住房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税。
❺ 外籍个人以现金取得的各种补贴如何缴税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四、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五、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❻ 外国人伙食补贴免税吗
被派遣的外籍人员的部分福利可以免税,包括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及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在中国发生的语言培训费以及子女教育费等。请问这些福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时有没有相关标准?只要是真实发生的都可以全额扣除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
一、受雇于我国境内企业的外籍个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居民个人),因家庭等原因居住在香港、澳门,每个工作日往返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等地区,由此境内企业(包括其关联企业)给予在香港或澳门住房、伙食、洗衣、搬迁等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补贴,凡能提供有效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以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0号)第二条以及《国管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发生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及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及在中国发生的语言培训费以及子女教育费按上述规定严格执行,到目前为止除上述规定外没有其他法规对此有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❼ 符合个人条件外籍人员能同时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免税优惠政策和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能同时享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七、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❽ 在中国境内发外国人劳务费是否缴纳个税,如果缴纳,如何纳税
在中国境内来发外国人劳务费缴纳个源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国外籍个税免征额调至4800元。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❾ 外国人免税的住房补贴是否应计入税前工资
应该计入税前工资,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把免税额减除。
❿ 住房补贴扣税吗
个人所得税是要交的,文件我附在后面。
由于个税是按月计征的,因此当期就是指取得这笔收入的这个月。住房补贴的金额是比较大的,因此套用20%那个级次的税率并不奇怪。
如果还不明白,发信息给我我慢慢解答给你吧:)
财税[1997]144号
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
的规定,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
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