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在哪里
你所说的保障局实际上就是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会展路408号电话:(0573)82071932
『贰』 请问在哪个网站查询保障性住房
 您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hrss.gov.cn可以随时查到
『叁』 浙江嘉兴市社保局网站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可以登录浙江嘉兴市专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输入属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可以发现对个人捐款账户余额。各地的社会保障网站或有不同,详细的历史投保记录一般都需要你以及社会保障卡,参保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付款是清单查询。
『肆』 嘉兴房管局地址,网站
宜居城市网www.ejcs.com.cn
『伍』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wap.cdfgj.gov.cn
你在这里面没有用,最好去住建委官方网站查查
『陆』 浙江省嘉兴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
您可以登复录浙江嘉兴市社会保制险事业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可以发现对个人捐款账户余额。各地的社会保障网站或有不同,详细的历史投保记录一般都需要你以及社会保障卡,参保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付款是清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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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嘉兴市廉租房公租房在哪里
2011年度市区廉租房采取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租赁补贴三种保障形式,其中实物配租的条件是未承租公房的低收入有证困难家庭中,家庭成员中有年满58周岁(含)的,或家庭成员中有持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或家庭成员中有持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家庭持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至少有一人年满53周岁(含)且所有家庭成员现均无房的,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军烈属的。
对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属孤老、烈属等特殊情况的,给予优先安排选房,其余家庭原则上按照家庭成员残疾程度、年龄大小等情况确定选房顺序。
对现承租公房的家庭实行租金减免保障,由所承租公房的产权单位按规定办理租金减免;也可退出现承租公房后选择租赁补贴,按可保障面积给予租赁补贴。
未获得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的其他保障家庭实行租赁补贴。2011年度租赁补贴金额标准为低收入有证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3元,低收入无证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1元。月租金补贴额=户可保障面积×租赁补贴金额标准。
公示期间如有政策咨询可打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电话,分别是82838142、82721908、83680709
『捌』 这是住房保障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吗吗
要想知道来某个公众号是否存在或者某源个公司个人或品牌是否有公众号,可以通过微信用户端进行查询,查询步骤:打开微信用户端主页微信右上角点击加号,选择搜索类型公众号,输入你想搜索公众号的名称公司或者相关关键词比如住房保障局,点击搜索结果,根据出现的结果寻找自己想找的目标公众号,并且注意甄别公众号的主体信息是否是自己想找的是否靠谱,如果主体没问题并且公众号已经加v认证了,而且还在公众号里面查到了自己想找的相关内容信息那么说明这个公众号就是目标公众号了,点击关注即可关注里面所有公开的内容。
『玖』 嘉兴公租房如何申请
针对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居民,我市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面向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面向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拆迁安置住房(面向老区旧居改造中的拆迁家庭)等住房保障模式,还推出了人才公寓和农民工公寓,以解决不同人群的住房困难。
目前,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均在进行收入和住房条件审核。同时,各区2009年度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款于5月份如期到位,新建的经济适用房于7月底开工建设。今年规划建设的30套、1500平方米廉租房已经完成立项,由嘉城集团在相关拆迁安置小区中配建。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也有所提高,按每户家庭住房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同时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最高保障标准60平方米保障。
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型保障住房。”市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也包括其他投资主体依照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房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城镇居民且在册时间3年以上;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或年龄在规定年龄以上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因投靠亲属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已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结束后,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辖区民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将进行公示。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市房委会正在制订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与廉租房一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租赁补贴,是政府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政府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和实物配租收取的租金标准,根据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市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区当年的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数额,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以及其选房顺序。
市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员说,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1至2人家庭,主要以一室户型为主;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主要以二室户型为主。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则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建立退出机制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市住房保障局这名工作人员说,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会同街道(镇政府),对上年度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进行年审,对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按规定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则退出。对退出有困难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赁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配租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要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借、转租、闲置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后发生出借、转租、闲置以及改变住房用途等违规行为的;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
『拾』 嘉兴经济适用房申请
下月15日起,市本级居民可以申请今年度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啦!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部门获悉,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廉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则分两次:第一次是今年4月15日至5月15日,第二次是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办理申请手续市住房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办理手续稍有变化,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将派工作人员,集中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设点,办理申请手续。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受理质量,减少申请对象的往返次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特别提醒,申请对象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期限内,到集中受理点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嘉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成员(或单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或单身)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收入及住房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不在本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申请对象有职务(科级或科级以上)或职称(中级或中级以上)的,提供相应的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与单位聘任证书及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劳模的可提供劳模证书。廉租房申请有两次另据记者了解,第一阶段的廉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也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请对象在申请受理期间,到设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的街道及镇人民政府的各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而第二阶段的申请工作,将在各街道及镇人民政府分别受理。据介绍,申请家庭在公布的廉租房保障申请受理期限内,由家庭户主(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连同申请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并递交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据了解,廉租房的实物分配将根据房源房型面积、申请家庭实际等情况,采用轮候制和公开选房的方法,来确定廉租房房源安排的先后顺序。对获得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属孤老、烈属等特殊情况的,给予优先安排选房。此外,对获得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选择廉租房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可提高40%发放。去看看这方面的有关政策,如果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每平方米价格在1850元/米^2左右申请条件我知道,大家不用重复了,我就是对于“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有点疑问。 不知道这里的城镇居民户口满3年是怎么解释? 我04年读书时把户口迁到了金华的(集体户口),07年毕业迁回嘉兴(迁在秀洲区的一个镇上),不知道这样算不算? 问题补充:这里的满3年指的是自然年还是从户口落户之日起到明年的那一天为一年呢?昨天,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1306户符合初审条件的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即将开始公示,预计本月28日市房委办将组织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排除异议的家庭进行公开电脑选号,确定选房顺序。
据了解,2004年至2008年市区共有4986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经审核和公示有4457户申购家庭(含2008年度拆迁地块3户)符合申购条件。“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于4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申请家庭的年收入要求由去年的人均不超过15390元,调整为人均不超过16941.6元。”据市住房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为期一个月的申请期内,共有1437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经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初审、辖区民政部门的收入审核和辖区住房主管部门的住房情况审核,有1306户家庭符合本次申购条件。记者了解到,初审筛选下来的家庭,有的因为人均收入超过申请标准,有的由于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要求,还有的因为没有相关证件。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昨天,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群众代表对经济适用房初审情况进行抽查,并到昌盛花园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地检查,经抽查的150份家庭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手续均符合要求。初审符合条件的1306户家庭即将在相关媒体、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市民如需反映情况可拨打市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82521347;如有政策咨询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市住房保障局电话:82872056。通过公示的家庭,预计于本月28日进行公开电脑选号,接着按照电脑选号的序号先后进行选房,选择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由市房委办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 “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分别由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开发区实施。”市住房保障局这名工作人员说,目前嘉兴经济开发区在昌盛花园二期的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正在建设,共投资1.5亿元建设960套房子,预计明年6月竣工验收;由南湖区负责建设的庆丰苑二期8幢经济适用房正在进行综合验收。“为让申购家庭有更多的选择,今年货币补贴的数量会有所增加,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的具体比例还将进一步确定。”市住房保障局这名工作人员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