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合肥工作,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合肥市的,现在我想在长丰县城买房,用我的公积金可不可以办按揭
可以,不过每个楼盘的要求都不一样,有的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的,不过你可以由单位出具证明,把公积金卡里的钱提出来都是可以的!二套房首付最少6成
㈡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复理条例》第制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㈢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午可办公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下班时间表: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缝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㈣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
具体情况信息建议您可以找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望采纳,谢谢
㈤ 合肥市市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a)符合贷款条件复的借款人,在公制积金贷款银行领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b)提交《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需出具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c)签订《公积金(或组合)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银行要求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书。(d)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e)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发放资金,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开发商账户,且通知借款人。
㈥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如果离职了,不知应该如何提取的
劳动者离职后,应该拿到离职证明,而且找原公司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㈦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内的独立的事业容单位,正处级建制,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法规监督处 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注册资本:4634万人民币
㈧ 2019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租房子怎么提取的
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附加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职工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第1、2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㈨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设置与功能
管理中心市本部现内设归集处、房贷处、信息处、计划财务处、业务服务处(营业部)、法规监督处、办公室七个处室。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本着对广大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安全运营资金为根本宗旨,管理着全市、中央及省驻肥单位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并努力使其保值增值。
近年来,管理中心在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获得了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集体、合格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优秀单位,全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
管理中心将以热忱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为根本宗旨,为改善我市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家庭住房条件发挥应有的作用。
㈩ 合肥市高新区的公司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先打电话到公积金中心咨询或亲自跑趟,清楚后再去四大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