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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住房保障申请窗口

发布时间:2020-12-08 21:59:13

『壹』 你好请问怎么申请廉租房

可以自己先评估一下是否满足申请的要求,还有很多强制性要求都要满足了才可以申请,包括低收入,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很少,当地常住人口等等。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1)街道住房保障申请窗口扩展阅读: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贰』 昭通市昭阳区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申请配租廉住房
第一步 申请 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 初审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对低保人口、时间、住房情况进行初审。
第三步 复核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第四步 公示 区(县)房管局公示
第五步 核准 市国土房管局核准
第六步 缴款或订房屋代管谢意、拆迁家庭 区按每建筑平方米400元负担补贴资金。申请人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储存到指定账户,非拆迁家庭:申请人或其近亲属为现房产权人或承担人,在配租前申请家庭或同意共同配租的近亲家属与区房管局部门签订房屋贷款协议。
第七步 排序选房 区房管局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摇号、排序选房。
第八步 公布结果 区房管局开具配租通知书,并公布配租结果。
第九步 签约入住 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配租协议,确认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承担人公约办理入住。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第一步 申请 申请家庭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第二步 受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并对人口、收入、住房进行初审。
第三步 审核 区(县)房管局、民政局对人数、住房、收入状况进行审核。
第四步 公示 区(县)房管局公示。
第五步 发证 区(县)房管局开具资格证明。
第六步 租房 申请人到市场租房,并办理房租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步 发帖 市住保办向申请人开具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并开立银行储蓄存折。
第八步 申领补贴 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领取补贴。
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
第一步 申请 申请人到拆迁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步 审核 区管房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公示。
第三步 公示 对核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将其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公示。
第四步 发证 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区房管局开县《享受补贴资格证明》
第五步 租房 申请人到市场租房,并办理房屋租赁记备案手续。
第六步 发帖 租赁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租房补贴。

『叁』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是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吗

看一下保障房申请的公告,有市级的也有区级的,所以问清楚了就可以了。

『肆』 如何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4)街道住房保障申请窗口扩展阅读: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伍』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是多少就是申请两限房的咨询电话。谢谢

这个电话网上没有

可以先咨询劲松街道办事处
电话:010-67798360

劲松街道办事处网址:
http://jsjd.bjchy.gov.cn/sub/index.jsp

如果这个电话打不通,请咨询114。

『陆』 申请嘉兴市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

关于受理2009年度限价房购买申请的公告

为加快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引进高级人才等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2009年度我市面向中心城区规划区推出限价房110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限价房位置
本次推出的限价房为剑南家园、嘉都苑现房,楼层为多层。剑南家园位于横河镇,东临浒溪公路,南临洋山岗,北临上剑山村;嘉都苑位于金山南路与前应路交汇处。
三、购买限价房地域范围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即北至三塘横江,南、东至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西至历庵公路。
四、供应对象及申购条件
根据《慈溪市限价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慈政发〔2009〕62号)规定,以下四类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农常住户口的已婚家庭或年龄在28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农常住户口满3年(农转非的不受年限限制);
2、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3800元)以下;
4、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户以上户的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倍(400000元)、20倍(530000元)、25倍(660000元);
5、存在赡养、抚养关系的分户直系亲属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2平方米。
(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常住户口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户口,单身居民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上;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3800元)以下;
3、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及慈溪市级党委授予的“优秀员”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及慈溪市授予的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级部门、单位(经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授予的 “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浙江省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
2、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
3、根据《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规定原属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现已取得本市非农常住户口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其中上述第1、2类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为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连续满1年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四)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已落户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户口人才。
2、在本市工作(非机关、非事业编制)满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已落户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户口的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
五、申购程序
购买限价房实行各街道(镇)受理初审、第一次公示,市房管中心和市民政局分别复审家庭住房状况和家庭收入、资产状况,市建设局进行第二次公示并核准的申请审批程序。对核准的申购对象市建设局予以核发《购买限价房资格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准购对象通过公开摇号,依顺序号确定。申购对象凭《通知单》参加摇号并取得《购买限价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准购对象凭《准购证》按顺序号依次到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直接选购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如准购对象在规定的认购时间内放弃购买资格,其缺额依序递补。未列入准购对象的申请户待下批推出时根据条件重新申购。取得《准购证》后放弃购房累计达到两次的,作不愿购买处理,其购买申请不再受理。
五、申购方式
城镇居民家庭向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集体户口的向集体户口落户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人事代理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根据所属申请类型向各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1、《慈溪市限价房申购审批表》(填写一式四份,审批后市住房保障办、市保障家庭收入复查机关、市保障家庭住房复查机关、各地受理初审机关各留一份,下同);
2、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和分户直系亲属身份的证明材料(收复印件一份,须经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有受理机关核对人签字。该类材料申请人向受理初审机关提供一份,受理初审机关送住房状况复查机关、家庭收入复查机关和市住房保障办均可用已核对的复印件,下同);
3、申购家庭和分户直系亲属现有住房状况证明(该类材料申请人有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为房屋、土地权属证书。无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或社区出具情况说明。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的,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份,复印并核对签字后送相关审查机关;申请人提供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受理初审机关经与原件核对后收复印件一份,核对件复印后送相关审查机关,下同);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该类材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或社区出具。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份,复印并核对签字后送相关审查机关,下同);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该类材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或社区出具。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份,复印并核对签字后送相关审查机关);
6、授权核查委托书(该类材料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签字盖章,格式如下:
授权核查委托书
申请人XXX为申购限价房,授权政府各级住房保障审核审批机关调查本人XXX和家庭成员XXX、XXX……及直系亲属XXX、XXX……的收入、住房、财产状况。
委托人:
XXX、XXX……〔注:所有涉及人员签字、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式四份,初审机关自用一份,审查审批流转时按程序送复查机关、终审机关各一份);
7、其他材料(该类材料各级审查机关根据申请人个体实际情况确定,下同)。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
1、《慈溪市限价房申购审批表》;
2、资格认定证明(由市人事、劳动保障、暂住人口管理和总工会等部门出具);
3、户口簿、身份证、人事代理证明或其他可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4、申购家庭现有住房状况证明;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交);
6、授权核查委托书(该类材料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盖章,格式如下:
授权核查委托书
申请人XXX为申购限价房,授权政府各级住房保障审核审批机关调查本人XXX和家庭成员XXX、XXX……收入、住房状况。
委托人:
XXX、XXX……〔注:所有涉及人员签字、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7、其他材料。
六、凡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核调查工作。
七、各街道、镇限价房申购受理初审机关及有关部门工作电话见下表:
受理地点 工作电话
浒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峙山路67号) 63993059
古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三北大街428号) 63921208
白沙路街道城区建设改造办
(三北大街2358号2205室) 63993274
宗汉街道城区建设改造办
(西二环路599号) 63209185
坎墩街道城区建设改造办
(坎墩西路116号508室) 63276508
横河镇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办窗口(中兴路28号) 63238931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63981408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63885251
市劳动保障局培训中心 63938078
市暂口局指导督查科 63045511
市建设局咨询电话 63029077

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2009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细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市区城镇(含南湖区、秀洲区、经济开发区建制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

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年龄在33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

属低收入家庭,即申请对象家庭年度收入(家庭成员工薪或劳务收入扣除“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税金”后)在市区2008年度户均收入的80%以下(含)。

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的年度收入标准为:市区2008年度户均收入的80%以下,与去年相比,人均收入标准提高了1551.6元。即申请家庭的收入门槛由去年的人均不超过15390元,调整为人均不超过16941.6元。

嘉兴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受理模式,由市区和各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其中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所辖各街道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到集中受理点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南湖区、秀洲区所辖各乡镇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嘉兴市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盖有嘉兴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并有住址的首页及家庭常住人口登记卡);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目前婚姻状况证明;如家庭成员已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需提交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未婚证明;如属单位集体户口,则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单位收入及住房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有工作单位的,则由单位对其上年度收入、住房分配等情况作出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的,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下同),则分别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职业与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的,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由社保部门对该成员是否享受退休金(如享受退休金,应注明2009年度领取退休金总额)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户口在农村的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土管部门出具的有无使用宅基地证明。

4.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已拆迁的房屋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承租公房或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协议)及复印件,同时,承租公房的还应提供和产权单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退出公房的具结书;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提供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报告。

5.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在本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上出现的房屋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家庭成员有职务(科级或科级以上)或职称(中级或中级以上)的,提供相应的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与单位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8.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实全国各地的经济适用房条件都差不多,这里有个文档,需要积分可以下载,你看一下。

『柒』 我已有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保障房住房资格备案通知单我怎样去选择

有房源信息到网上登记,排号,如果选上街道会联系你去签合同选房。

『捌』 申请廉租房要先到哪里去申请哪个部门

一.廉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办事程序:
1、受理 2、复审 3、公示 4、发放资金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拓展资料:

一、公租房与廉租房有什么区别?廉租房可以转租吗?

【回答】:公租房与廉租房主要区别就是定义不同、申请条件不同、缴纳租金不同等等。廉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廉租房住户若擅自将租住的廉租房转租,严重违反了廉租住房管理规定,会受到严肃处理。

二、公租房可以买吗?其与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回答】:有些城市公租房住满5年可以买,有些城市不可以。

其与廉租房主要区别如下: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三、公租房、廉租房都可以住一辈子吗?
【回答】:公租房、廉租房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居住,但一般都是按照期限签订合同的。

参考资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

『玖』 工作单位在北京市东城区美惠大厦,该位置所属街道是哪里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位置信息和地址

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75号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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