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西安公租房,国家保障性住房
西安的公租房属于国家保障性住房,
等级的话也要去整过的地方,
不能随便找个人就去登记,
防止被骗的。
Ⅱ 请问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szjs.gov.cn)进行申请
Ⅲ 2020年1月申请的西安保障性住房什么时间能有消息
这要在平台查询,如果你有关系就另说
Ⅳ 西安公租房住多久可以买下来
西安公租房是不可以购买的。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表示,公租房(廉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不存在入住五年后可购买产权的政策。
(4)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新闻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谨防上当受骗
公租房(廉租房)资格审核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六部门联审的方式,领取资格审核表及全部审核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办理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如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有受骗群众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及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报案或举报。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警告涉嫌非法行为的组织、机构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Ⅳ 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近期,我市组织了第三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选房活动,此次选房活动历时天,共有1300多户申请户参加,参加选房的大多数市民都选中了自己满意的房子,高兴而归。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也陆续接到一些市民的来电、来邮,希望进一步了解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政策。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保障住房办常务副主任林粟如、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请他们就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政策进行解答,并介绍了第三批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选房的有关情况。1、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解答者:市保障住房办常务副主任林粟如记者问:我市已经率先在全国建立全覆盖、分层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请你就我市保障不同对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分类详细介绍一下。林粟如:目前,我市已建立全覆盖、分层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只要是住房困难家庭,只要有住房需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都可以在住房保障体系中找到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途径。当然,这是要对号入座的,不同条件的申请家庭可选择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也不一样。我市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可申请用于租赁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也可申请用于销售的经济适用房,这一类的申请家庭有一定的家庭收入和资产限制;另一类则是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统称为非低收入家庭,这部分人群不属于低收入家庭,不能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但是根据规定只要是具有本市户籍的无房户都可以提出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且不受家庭收入及资产的限制,这部分房源只售不租。记者问:许多市民在咨询中反映,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名称所对应的群体不太明确,能不能予以解释?林粟如:我市自2006年启动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以来,围绕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已先后出台近20个政策、法规。由于社会保障性住房这项工作是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来的,没有相关经验可借鉴,因此,在政策制定之初,其保障范围只限定在低收入群体,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承租也可以购买,承租的称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购买的房源名称定为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去年国务院出台的24号文件明确低收入家庭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称为经济适用房,为了与国家政策一致,我市将原确定的40%及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称为低收入家庭,将已出台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厦府办【2006】277号)中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改按“经济适用房”名称组织实施,具体的操作办法不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非低收入家庭也希望其住房问题也纳入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从支持帮助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了适度保障的目标,并列入住房保障体系组织实施,该群体购买的房源名称定为保障性商品房。至此,购买保障性住房分为两类,一类是低收入群体购买的称为经济适用房,另一类是非低收入家庭购买的称为保障性商品房。记者问:同样是用于销售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两者之间有何区别?林粟如:一是保障性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都属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产权,购房取得产权未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二是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资产限制,申请经济适用房要申报家庭收入和资产。三是售价不同,保障性商品房定价为岛内均价7000元/平方米、岛外500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岛内均价为4100元/平方米、岛外3100元/平方米。四是转让时,经济适用房原购买价格与相应地段社会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的差价的90%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仅需向政府缴交其差价的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导价由市政府定期制定发布。记者问:有的市民想更清楚地了解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和售价,能不能通过本报再向市民作介绍?林粟如: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标准主要根据同地段的市场租金评估确定,政府对不同收入家庭分别给予90%、80%、70%的租金补助,同时给予低收入家庭40%、低保家庭80%的物业服务费补助,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面向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国家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因此,其售价主要包括控制性建造成本、区域平均征地拆迁成本等费用,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岛内均价在4100元/平方米,岛外均价在3100元/平方米。面向非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商品房因不属于国家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范畴,其价格只能按照成本定价的原则确定,即由基准地价、建设成本及相关税费构成,该价格没有考虑市场因素,也不受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影响,因此,价格相对固定。目前提供的保障性商品房岛内均价约7000元/平方米,岛外均价约5000元/平方米。记者问:不同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不一样,有什么具体的要求?林粟如:我市每出台一项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都会在相关媒体上刊登政策解答,或者是通过举行大型的广场咨询活动进行面对面的解释工作。相关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等在各社区居委会都有公布,市民只要有疑问也可以通过电话:5106000、2098866(社会保障性租赁房)、2232624(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咨询,或者是登录 http://www.xmzfbz.gov.cn、 http://www.xmbzzf.gov.cn了解详情。应广大市民要求,下面就低收入家庭、非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条件再作一个介绍:1.低收入家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条件(1)户籍: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其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应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本市户籍);(2)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3)收入:3人及以下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4-5人户不高于6万元,6人以上户不高于7万元;(4)资产: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人家庭资产不高于申请家庭年收入的4倍(即: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4-5人户不高于24万元,6人以上户不高于28万元),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家庭资产不高于家庭年收入的6倍(即: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不高于30万元,4-5人户不高于36万元,6人以上户不高于42万元)。家庭资产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资产的总和,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2.非低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准入条件(1)户籍:申请家庭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本市户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户籍满三年; (2)住房:无房户。(3)单身居民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2、第三批选房有关问题解答者: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记者问:社会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选房工作社会比较关注,请郭副局长介绍一下,为了确保本批次选房的公平,市国土房产局在程序上是如何考虑的?郭俊胜:我们将选房规则、各种房型的顺序号码以及房源的详细情况包括坐落、朝向、结构、租金水平等信息,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目的在于让广大市民了解情况,让社会各界有效监督。首先,市国土房产局根据房源情况制定选房规则,确定选房日程表。然后,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市民选房规则以及房源数量和分布等相关情况,并通过厦门日报和厦门晚报公布参加本批次选房的申请人轮候号码、具体的选房时间和地点。同时还通过居委会把选房通知书送达到每一位候选房申请人手中,确保他们能按时选房。为了让申请人详细了解本批次选房的情况,确保选房配租工作顺利进行,公房管理中心又在人民会堂底层举办了大型选房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印发了大量的相关宣传资料供申请人选房时参考。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保障性住房咨询电话,了解本批次选房相关的情况。为了方便申请人实地看房,公房管理中心在各房源地点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引导申请人看房,向他们介绍房型、面积、租金以及小区的配套设施等相关情况。为了尽快解决申请人住房困难问题,在第一阶段选房结束后,市国土房产局根据放弃本批次选房机会的申请人人数,按轮候号码顺序递补,又组织了第二阶段的选房,使房源尽快地交给申请人。记者问:听说社会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选房有158户放弃选房,能不能介绍这方面的情况?郭俊胜:在前两批选房中,有一小部分申请人提出家中小孩准备中考、高考、老人病重需要照顾不方便搬家,但他们若放弃选房,轮候号码就会作废,住房问题又无法得到解决。根据这种情况,市国土房产局对这次选房操作规则作了相应的改进,允许申请人在本批次选房正式开始之前提出放弃本批次选房申请,保留轮候号码,等待下批次再选房。这样能使选房规则更人性化,同时也可以让轮候号靠后的申请户更早选房。对放弃选房多出来的房源,市国土房产局将根据可选房源的数量依次递补相应房型的轮候号码组织选房,直到本批次房源配租完毕。记者问:保障性住房工作万众瞩目,你们在选房操作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监督机制的?郭俊胜:从第一批次的选房工作开始,我们就在选房前期,对房源信息、申请人的轮候号码、选房时间以及优先选房对象等相关信息通过市国土房产局网站和厦门日报等平面媒体进行公示,保证市民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选房情况,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在选房过程中,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国土房产局纪检监察室全程介入,进行监督检查,充分体现了选房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在选房现场设置大屏幕,利用公开透明的选房系统,使申请人随时可见选房动态,把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此外,在每日选房结束后,将选房结果、剩余房源等相关信息在市国土房产局的网站和厦门日报、厦门晚报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记者问:听说万景公寓还有部分三房型房源,为什么这次没有安排选房?郭俊胜:首批申请的7639户中所有三房型申请人均已在上一批选房中配租完毕。7639号之后的三房型申请人的资料还在审核当中。目前各区住房保障办正在抓紧进行审核,待审核公示后,剩余的三房型房源将在第一时间提供给申请人挑选。
Ⅵ 保障性住房可以执行吗
保障性住房的性质
什么是保障性质的住宅呢?我们了解到保障性质的住宅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所供给的约束标准、约束价格或租金的住宅,一般由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方针性租借住宅构成。这种类型的住一切别于彻底由销售构成价格的商业房产。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质的住宅动工力度,进一步改进人民大众的寓居条件,促进房地产销售健康展开。
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政策规定
那么保障性质的住宅到底能不能出售呢,他是我国乡镇住宅动工中较具特别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一般是指依据国家方针以及法令法规的规则,由政府共同规划、统筹,供给给特定的人群运用,并且对该类住宅的动工标准和出价格格或租金标准给予约束,起社会保证效果的住宅,是不行用来销售的。
那么针对不同类型,也有不同类型的处理计划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宅还不到5年的,是不能够直接上市销售的。购房人因特别原因转让经济适用住宅的,需由政府指定部分依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对等要素进行回购。
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到达五年,或许五年以上,购房人是能够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宅的,须先依照到时同地段一般产品住宅与经济适用住宅差价的必定份额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超支收益等价款,方可获得彻底产权。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抛弃回购的,销售两边凭经济适用住宅主管部分出具的证明处理销售过户手续。
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执行情况
关于保障性住房是否能够进行销售的相关资料。现在许多城市的安顿房,只要获得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便可进行销售,并没有相关约束。尽管经济适用房、安顿房答应上市销售,但房管部分也提示,处理房子权搬运注册的房子,有必要房产证及土地证“两证”彻底,房地产销售才会为销售两边处理房子产权改变手续,即俗称的处理房产过户。而销售两边在没有“两证”的状况下的私下销售的,将不受法令保护。
Ⅶ 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在西安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对于这个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要从三个方面来说。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
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西安市廉租房
从2009年5月起,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
西安市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调整为9.8平方米(不含);租金补贴也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周期为3年,期满后,应重新提交相关证明,重新提出租金补贴申请。
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首先应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租金补贴保障条件后,申请家庭可由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持书面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如实填写。
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们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Ⅷ 要确保西安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
7月14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带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在西安市专程调研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分配等情况。他强调,在西安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定,确保建设安全,使建设质量经得起时间考验。要将分配公平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生命线”,努力让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尽快得到保障和改善。
江泽林一行首先来到了位于西安市北郊的泰和居住宅小区。该小区占地251亩,建设规模49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5.27万平方米。江泽林听取了小区建设和分配等情况的介绍,并走进了小区住户家里,详细询问了房屋的分配、物业收费、生活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情况。随后,参观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服务大厅,询问房屋交易手续办理流程,详细了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
调研中,江泽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了西安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及分配工作情况的汇报。江泽林说,依据国家的目标任务,我省下达给西安市的保障性住房就有8.7万套,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西安市克服了种种困难,开工率达到96%,在各市的建设进度排名中一直处于排头兵的位置,起到了积极表率作用。特别值得肯定的是在廉租住房分配工作中,采取了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因分配不公而引起的投诉事件。
江泽林指出,在西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好工程质量和房源分配这两个重要环节。他要求,一是要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将质量安全监管自始至终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千方百计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放心工程。二是在分配方面,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摸清保障性住房各类保障对象的家庭底数、收入情况,并将其纳入保障对象管理信息系统后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分配的原则,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对房源进行分配,确保国家的好政策真正惠及人民群众,把这一民生工程真正办成民心工程。
Ⅸ 您好!我申请保障性住房,被人骗了,怎么办
你申请保障性住房,是谁骗了你,你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