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投诉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交纳没有强制的条例,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不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Ⅱ 如何投诉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电话12329人工投诉。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Ⅲ 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找哪里
投诉来方式有四种:自
1.直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投诉;
2.到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投诉,它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管部门;
3.打12329住房公积金专用热线投诉;
4.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其他投诉电话。
Ⅳ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投诉(材料齐全)该怎么办
那他们总该有理由
要是无缘无故就不接投诉的话
那可以去他们的上级领导部门投诉,他们不作为
Ⅳ 住房公积金怎样投诉
1、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单位如果不交公积金,该如何维权?
有关公积金的维权途径与社保或其他劳动争议有所不同。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3. 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另外,还需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维权专栏”( http://www.shgjj.com/wswq/ )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填妥后连同上面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管理部门。
4. 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常识
(1)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多少?
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多少?
2011年度,缴存比例为:单位7%,职工7%。
(3)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为多少?
2011年度,月缴存额的上限为1636元、下限为156元。
(4)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的如何计算?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如,某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那么其2011年每月要缴纳的公积金数额为:2600×7%+2600×7%=364元。
5. 非上海户籍的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和上下限是多少?
非上海户籍的员工,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其计算口径与上海市城镇户籍的职工均一致。
Ⅵ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哪儿投诉举报
可到劳动局去举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就其中所指的“在职职工”的范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即职工身份的确定,应以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标准,而不能以户籍为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且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即住房公积金并非是由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所决定,也不能平均化,而是有着严格的标准且务必区别对待。住房公积金遭拒缴可以仲裁。
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以后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怎么办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专的城市,可以适当属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Ⅷ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追缴公积金,多长时间能解决
追缴公积金时间,按照住房公积金限期单位缴存的时间参考。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Ⅸ 怎么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专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属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另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供参考。
Ⅹ 向住房公积金投诉后在哪查询进度
一、应向当时提交投诉书的公积金业务网点问询: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专其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业属务网点受理由职工提出的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信访、举报和投诉。
二、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官网中"网上维权专栏"查询:
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维权栏目提出投诉前,职工必须确定已经取得能证明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和被投诉单位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工资明细、工资卡(或折)明细或其他能证明工资的材料)。如尚未取得上述材料,请在取得有关材料后再行投诉。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信息,由工作人员将在10日内联系到职工,并通知职工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四、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实、无效或者逾期不提交书面材料,将影响本中心对职工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可能会导致该投诉无法处理、延迟处理或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