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障性住房有待进一步改善 如何拓宽融资渠道
一个商品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核驱动”的时代似乎就要到来。但机遇与挑战并存,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保障性住房要真正成为中低收入群体安居乐业的依靠,还有许多难题待解。 弃购:保障性住房有待进一步改善 2007年,正是深圳房价一路狂飙之时,大多数的购房者只能在“高不可攀”的房价面前观望。为缓解高房价的压力,深圳市当年12月向公众发布6006套保障性住房的租售消息,最终6471户家庭获得了宝贵的选房机会。然而,到今年7月开始第一批家庭选房时,却有大量的家庭选择了弃购。与此同时,深圳提供的1337套公共租赁房,仅租出223套。 据深圳市国土房管部门介绍,从选房第一天开始,几乎每天都有10户左右家庭弃权,粗略估算,弃租的约77%,弃购的约33%。据透露,户型不合适、位置偏远、价格相比周边地区没优势等三大原因,导致了保障性住房不受欢迎。 广州、北京、济南等地都发生过保障性住房弃购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明白,保障性住房虽然价位低,但也是要考虑购房者的生活需求,避免将保障房建设在交通不便、配套不足的地段。”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研究中心高海燕说。 目前各地政府都已明白问题的症结,正采取措施试图解决这一难题。上海提出来今后保障性住房将主要集中在外环线周边地区、位于规划或在建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今年年中,济南市选择了位于市区内八里桥地区约1.224公顷土地进行招标,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 此外,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其他一些问题也让人担忧。今年以来,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的限价房用地纷纷出现流拍的现象,北京市流拍的限价房地块更是逼近10块。对此,某院副院长陈晟指出,在我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并没有已形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各地方因地制宜,不断摸索,才能实践出合理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本地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顺利开展。 资金:如何拓宽开发商的融资渠道? 除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未来3年里将投资9000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外,各地也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看作是未来工作的重点。上海提出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占到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北京这一比例(含政策性住房)也达到了4.%。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资金从何而来,这是一个关键的待解难题。 据记者了解,目前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府财政资金,一个是开发商自有资金,银行给予房企贷款、购房者办理按揭等商品房建设、销售过程中常用的融资手段,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却没有被使用。比如,目前,我国多数地方经济适用房都是由开发商自筹资金建设,与商品房建设可以预售提前回笼资金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大多采取现房销售方式,在当前楼市不景气的形势下,这一模式更是显得异常艰难。 根据某院的研究,当前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个很有意味的现象,就是廉租房兴建比经济适用房兴建更加活跃,主要是由于两者的资金来源渠道不一样。经济适用房建设主要由地方政府出地,开发商出钱来建设的,而廉租房投资却是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以及公积金收益、土地出让收益来共同完成。 例如今年第四季度追加的1000亿元投资,其中约75亿元住房保障资金将按照1(中央)∶2(地方)∶1(银行)的比例进行安排,地方建设廉租房将有20%的资金可以从中央财政获得,因此资金保证上更具优势。 某院副院长陈晟说,从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应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渠道建设,一方面应该想方设法增加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得他们乐意投入更多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也应该创新手段,积极为开发商融资提供服务。比如促成担保公司为建设保障性住房提供融资担保,或者尽快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来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贰』 借贷分录无偿调入2套保障性住房
是公司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
如果是公司分录如下:
取得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发生相关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捐赠收入
发生费用时分录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单位管理费用-资本性支出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预算科目分录: 借:行政/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相关明细
『叁』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发展方向
中心成立后,将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投资。
同时,高标准、高效率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任务。投资中心将主要实现保障房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这三大职能。
投资中心将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真正破解当前保障性住房融资难题。
这是北京有史以来一次性注资最大的国有企业,也是目前全国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企业。 级别:正局级的国有企业
资金:市财政直接注资100亿元
出资: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作为出资人
领导:第一任总经理为金焱
决策:投资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真正破解当前保障性住房融资难题。
“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租房30万套。
实现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1、保障房融资投资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财政拨款、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债券等金融工具,为市级统筹建设、收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市政府委托建设的定向安置房项目筹集资金。同时,对区县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将给予项目支持。
融资将采用多种方式,如企业债券、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同时,中心还将承接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国开行已同意提供期限为30年的长期贷款,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也可以提供15年的长期贷款。将来还会研究信托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房融资的渠道。
2、保障房建设收购
金焱介绍说,中心成立后,将带动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在规划设计上,将优选国内外优秀的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方案,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工程管理上,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和工程总承包制度,保证工程总体质量最优。
中心将类似于开发单位,作为一个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主体,担负一些保障房的建设和收购任务。北京保障房建设还是坚持“以区为主、市里统筹”的原则。中心负责一些市里的公租房等保障房的开发建设。同时,也可以收购一些区县的公租房源。
3、公租房运营物业
金焱表示,中心成立后,还将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务。让群众住得放心,安心。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政府来持有的公租房项目,必须要有一个持有的主体,负责公租房出租后的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就可以成为这个主体。由它来负责的公租房项目,将由其负责租赁管理,公租房的承租家庭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另外,它还可以选聘物业公司,为公租房租户提供物业服务。
『肆』 中国房地产新政策的问题!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报告称,为避免房地产市场过度调整,09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坚持以“稳”为主,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市场预期,防止房价下降幅度过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国家信息中心12月1日发布第55期《经济预测分析》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区域房价下跌明显,一旦房价跌幅超过20%至30%,银行持有的房地产抵押价值不断降低,来自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呆坏账比例就会迅速上升,银行体系将承受巨大压力,房地产风险将最终转变为金融风险。为了避免房地产市场过度调整,200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坚持以“稳”为主,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市场预期,防止房价下降幅度过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1、改善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政策。
针对90平方米以下户型投资完成额占住宅投资额比重较低(2008年1-8月该比重为27.6%)、中低价位和中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的情况,推动各地政府从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入手,确保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投资规模,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确保“90/70”政策目标的实现。
针对经济适用房投资完成额占住宅投资额比重偏低,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情况,推动地方政府通过调控项目立项和土地供应,安排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可以考虑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规定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开发规模。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积极性,建议调整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标准,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列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中,促使地方政府落实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房的建设计划。
2、加大对自住性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住房消费是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中最大的热点,也是构成本轮经济景气周期的最重要的源头性需求。保护好居民住房消费热点是扩大消费需求、延长经济景气周期的关键。因此,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和支持居民自住的购房需求。
3、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防止金融风险
针对部分房地产热点城市住房不良贷款逐渐浮出水面、房贷违约率上升的苗头,为有效规避风险,信贷部门应加强房贷资格审批和监管,控制房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为了解决虚开收入证明的问题,金融机构可与税务部门联合,通过个人缴纳的所得税予以证明。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对符合国家调控方向和市场需求的项目应大力支持,鼓励自住性需求的实现。
4、加快房地产融资模式多元化发展步伐
为了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的局面,必须加快推进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一是通过增加和扩大项目融资渠道和方式,包括上市、股权、私募、信托等,弱化房地产项目对银行的融资依赖,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自我资金生成和发展能力。二是引进信用公司、基金、投行、房地产经营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提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能力和管理能力。
5、建立科学的住房消费模式,提倡“租、购”并举
在现行制度下,房屋所有权与户口和子女就学密切联系,在无形中限制了租赁市场的发展。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房地产存量资源,促进租售互补,除了正确引导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外,还必须完善房屋租赁的配套措施,解决包括户籍管理、教育体制、社会保障在内的相关问题,摆脱传统体制对租赁市场发展的禁锢与阻碍,解除居民租房的后顾之忧。
『伍』 如何拓宽公租房 吸引民营资本 融资渠道
(5)长期来看实为“拆东墙补西墙”
公租房通过出售来退出,虽然解了当前部分公租房回收投资的“近渴”,但不具有可持续性。这是因为,由于保障性住房需求很可能不断增加,公租房出售后政府需新建保障性住房,而新建所需资金可能超出公租房出售所得收益,这意味着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
总之,虽然出售公租房可在短期内快速回收财政资金,加快财政资金的周转,但财政资金的效率可能是降低的,而且长期来看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公租房在短期内不应出售;从长期来看,如果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基本解决,则出于盘活政府沉淀资产及回收财政资金等考虑可出售。
2.3.4小结
公租房作为我国“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民生工程,其投资规模巨大且投资需求持续时间长,但财政可提供的直接支持有限,尚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需要建立多样化、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然而,在公租房不允许出售的政策条件下(这样的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公租房自身的保障性质决定了其投资回报率低、回收周期长,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在起步阶段)难以吸引到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资本,公租房投融资遇到的这种瓶颈无疑会阻碍公租房的发展。
2. 4现存问题
从目前来看,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投融资仍存在一些问题,既有融资需求的大的客观环境压力,又有项目本身收益特征不满足私营资本要求的“先天不足”。
(1>从资金需求总量上看,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量大,现有融资渠道可筹集的资金量有限。以2011年为例,根据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我国2011年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需投资1.3-1.4万亿元。融资渠道方面,中央财政计划补助103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承诺新增1000亿元保障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方面,2010年发放493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63.62亿元,假设2011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土地出让净收益共投入1000亿元资金,还存在1万亿元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政府财政、商业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来源填补。如何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利用私营资本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2)从融资周期上看,公租房的资金回收期长,而现有融资渠道的投资周期一般较短。以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公租房项目为例,单方建设成本为_5610元/m2m,按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若在月租金付息的基础上,每年还1%的本金,则需要4_5年完成还本付息。①而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期限一般为_5年,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国内各种债券的发行期限主要也在10年以内;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投资期限相对较长,但在投资新领域时通常会比较谨慎,缩短投资周期。新都心租房公租房投资回收期长的特征降低了社会资金投资的积极性,如何利用投资期限相对长的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如何实现其他资金的循环使用,以及如何缩短投资回收期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陆』 绷紧调控这根弦 完善政策工具箱 房地产座谈会释放什么信号
据新华社报道,12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座谈会上强调,坚定不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住房工作,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这是继7月24日房地产座谈会后,第二次房地产相关工作座谈会;两次同时提到“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会议对既有的调控政策给予肯定,但也有新的信号释放,其中不断完善的政策工具箱,则是房地产严格调控的政策导向。
肯定前期调控效果,严控的大方向不变
据新华社报道,12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已是今年第二次提及。据新华社此前报道,7月24日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曾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好长效机制。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而彼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此后,房企融资的监管持续加强。8月20日,央行、住建部召开座谈会,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三道红线”的监管新规由此在业界流传。
对于12月3日房地产相关工作座谈会上高层的发声,建诚晟业联合创始人苑承建解读称,与之前的表述精神类似,再次强调“三稳”目标、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等调控主基调。可以看出,中央对前期市场调控效果给予了肯定,而且要继续坚持深入,政策大方向不会改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高层此次表态是对既有的调控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给予了肯定,后续也将延续。总结起来包括:在房地产定位方面,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在房地产和宏观经济的关系方面,继续强调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在房地产调控方面,提出了要完善政策工具箱,这也再次印证房地产市场严管的政策导向。
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着力点,落实力度将加大
此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更好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日常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租赁住房,在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对此,严跃进认为,“十四五”期间房地产市场有很多新的特点,比如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的双体系建立,这有助于真正切合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尤其是租赁市场的发展将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值得关注的,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着力点,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从表述的内容来看,严跃进认为,过去有“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表述,而现在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使得租赁住房的定位更加清晰。这也是提高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地位,对于租赁住房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
苑承建则解读称,目前租房(特别是长租公寓)领域暴雷频发。此次座谈会强调处理好基本保障与非基本保障、政府与市场,以及中央与地方等多层次关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市主体责任。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在土地多渠道供应、集体用地建设租赁用房、租赁价格和租金托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落实力度还会加大。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下半年以来,已有深圳、杭州、武汉、成都、重庆、西安等多地发布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新规。
坚持不搞“一刀切”,房价异动城市或面临收紧
在此次座谈会上还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强化政府保障作用,也要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坚持不搞“一刀切”,鼓励和指导城市政府因地制宜,完善住房保障方式,落实好城市主体责任。
对此,苑承建进一步分析表示,此次再度强调城市主体责任,结合下半年以来杭州、成都、宁波、西安等城市政策环境收紧来看,今后各地因城施策力度或将进一步加大,短期内热点城市因房价、地价波动导致政策收紧的情况还会进一步出现。同时,在房地产金融调控取得成效之后,供需两端监管仍将进一步加强。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每次高层的表态,都并非穴来风,年底个别地方出现的“万人抢房”“众筹打新”等现象再次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又比如,今年8月16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表文章指出,房地产泡沫是威胁金融安全的最大“灰犀牛”。而在11月30日,郭树清在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对于未来调控政策走向,苑承建分析称,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短期内仍将维持调控力度不变,热点城市继续针对性收紧。而中长期将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住房工作规划。“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仍是总体精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是总体目标,房价平稳是政策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