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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退出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0-12-06 22:27:50

❶ 天津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及流程

先去街道,带着全家的身份证户口本,一样三分复印件,条件的话大致分为两类,现居住房屋人均面积不足12平米的,和大龄青年,流程很复杂,不过到街道后他会告诉你下一步干什么的,也不麻烦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审核
(一)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三种补贴”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
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
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1、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以下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编码规则见附件2):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
(3)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请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
2、审核
区房管局在5日内完成审核换证工作。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在其《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附件4,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同时收回申请人所持的资格证明原件。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标注项目出租完毕或开具之日一年以上,《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自行废止。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附件5,以下简称《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1、申请
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
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要件: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出售或置换该住房的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房屋已拆迁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核表》,区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审核
(1)住房审核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其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单》(附件6, 以下简称《收入核查单》);不符合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开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申请家庭户籍的认定。申请家庭户籍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非农业家庭户籍(含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认定。
申请家庭人口的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按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认定。申请人同户籍父母也可作为家庭人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数量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出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离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户的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视为无房;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的,按该处住房面积认定;家庭成员有两套(处)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认定;
申请家庭有私产住房的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面积认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系数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数为1.15;
申请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已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核定计算;住房出售或置换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换住房不认定面积;
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住房拆迁三年以上的,被拆迁住房不认定面积;
离婚人员住房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及履行结果为依据认定。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收入审核
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收入核查单》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收入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08〕47号)及有关规定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并在《收入核查单》上注明核查结果,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根据收入核查结果,补充填写《申请审核表》,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出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3、公示
区房管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通过政务网、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附件7),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5日内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开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申请人可在5日内自行举证,逾期不举证的,视为认同;自行举证的,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恢复其申请资格。
4、开具通知单
对经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申请人须持《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参加项目登记。
(三)相关规定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其他类型的住房保障。
二、租赁入住
(一)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选房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具《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
申请人确定所选住房后,经营单位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附件8)。
(三)缴存租房保证金
申请人在选定住房7日内,持《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按规定标准到指定银行缴存租房保证金,银行收款后代市国土房管局所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为申请人开具租房保证金缴款凭证。逾期未缴存租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自《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开具之日起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四)签订委托代扣、委托提取协议书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可与补贴发放单位签订《委托代扣租房补贴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附件9);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家庭可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
(五)签定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人按约定日期持租房保证金缴款凭证与经营单位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附件10)和《承租人公约》(附件1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入住手续。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姓名须与《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中申请人姓名一致。

❷ 商品房合同和保障性住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专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属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保障房的主要分类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两限房,安居房。
二,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为居民住宅。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的建设和交易通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三,保障房在购买,出租,出售等方面有诸多限制。比如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出售等(见当地政策),而商品房就没有类似的限制了。

❸ 用别人的名字我付钱购买了一套保障性住房,双方签了合同,我方给对方6W元,对方以自己名义购买住房并转

可以。他有保障性住房的指标,自己卖了,将来就不能买保障房了。如果是农村户口,也不能回老家批地基了。国家给他的照顾,他可以卖,但不能继续享受。过户以后要缴税,一切就都合法。

❹ 建设保障性住房需要缴纳合同印花税吗

交,税务不会放过你的

❺ 房管局有权代替保障性住房的业主签定物业合同吗

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替业主签订的合同是非法的无效的

❻ 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怎么盖了一个保障性住房的章

不是可能这样盖的这个章子跟这些啥情况是可合法的一种行为。

❼ 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当作离婚协议补偿房有效吗

国家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禁止交易,所以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均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❽ 有保障性住房后就可以抵押第一套房产吗

可以的,但是第一套房,必须是100%产权,并且没有正在抵押贷款。
房抵押贷款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三、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❾ 不小心租的保障性住房,签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按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更换业主后,先前业主和租户签订的合同还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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