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0年下半年我国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六大任务
一、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重点。要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支持保障力度,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和中小企业、居民消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领域改革。要保持投资适度增长,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要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货币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把握好货币信贷增长速度,加大信贷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要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引导和规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要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以稳步推进城镇化为依托,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一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要保持政策连续性,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继续实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要适应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壮大县域经济。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三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要抓紧研究提出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抓紧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四是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要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坚决管住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五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夯实“三农”发展基础,扩大内需增长空间。
要坚持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增加涉农补贴规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扩大农村需求,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要巩固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制度,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水平。要搞好主要农产品市场调控,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对农民创业的金融和财税支持,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要大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强水利特别是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电网改造、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等建设。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进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强化乡村正常运转的财力保障,培育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解决好农村融资难问题。要推动农村改革创新,加快健全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体系,完善农业经营体制,引导家庭经营向生产集约化方向发展,鼓励农户运用现代科技和物质装备,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定信心、锐意改革,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加强调查研究和战略规划,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资源价格和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扎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二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对经济服务功能。要加强金融监管机制建设,改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三是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完善市场竞争机制。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要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放宽市场准入,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
五、推动出口稳定增长,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要坚持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国内市场并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一是努力促进出口稳步回升,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要保持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稳定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竞争力,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努力增加进口,促进贸易平衡。二是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提高引资质量。要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择,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开放,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三是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要加强同周边国家的协力共建和优势互补,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体系。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明年要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坚定不移加以推进。要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各级政府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水平,抓紧制订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深入扎实地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各项工作。加快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要优先发展教育,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解决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领域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和产品创新,精心组织和办好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
⑵ 论述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执行中出现那些问题,并提出深化改革思路
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构筑了一个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雏形。然而,从目前的实施情况看,效果难尽人意。有资料表明,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三个方面——政府,企业和个人,居然都没能从现行制度中获益。老百姓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心存疑虑,公众最担心的家庭和个人问题依次是:生病住院,下岗或失业,家庭经济困难。
1、各保险项目中,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投入相对不足。个人和企业缴费相对较高,挫伤了城镇和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挫伤了个体、私营业主为其雇工缴纳失业和工伤保险金额的积极性,使得多种保险项目扩面工作难度大。
2、由于制度设计上的漏洞,社会保障在运行过程中是高成本低效率的。体现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上,是误领、冒领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体现在医疗保险上就是“一人参保,全家享受”的现象比比皆是,极大地损害了社会保障的运行效率。同样,由于制度化水平低及地方财力困难,社会救济体系还极为脆弱。 3、城乡差别大。近年来的社会保障现状显示,在城镇已经形成了城镇居民的以养老、医疗、失业为主干、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以最低工资保障线、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志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框架,所有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城镇居民对市场经济的适应程度。而审视农村,社会保障基本还处于沿用陈法,零星突破的状态。
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城乡有别、梯次发展、渐进统一”的社会保障模式。按照这一总体思路,鉴于当前社会保障的现状,本文的观点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完善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
1、确保资金投入,缓解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压力。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撑,没有资金,社会保障就无法健康有效地运行,社会保障就会成为一纸空文。针对当前社会保障各项基金负债前行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首先,由中央财政直接投入和转移支付的,应防止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国家还应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助,这不仅牵涉到社会保障问题,同时还是社会公正问题。其次,还要积极推动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争取通过立法,来保证政府的投入。此外,还应坚持和健全专项预算、专户管理和规范的资金发放渠道和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发放环节,以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真正不折不扣地用在群众身上。最后,还有赖于《社会保险法》的尽快出台,从而有效地加大基金的征缴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2、建立多层次保险模式,实现养老、医疗保险的稳步扩面。在城镇,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可通过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从而调动以上各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养老保险稳步扩面。此外,除了继续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针对其它持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年龄的城镇人员尚未被完全纳入医保范围的情况,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多种缴费方式、多种保障项目、政府适当补贴的各层次医疗保险模式,以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在农村,基于当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状况,由国家通过立法进行制度安排,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村居民包括非务农人员进行养老保险补贴,个人合理缴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不但能稳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而且是切乎实际和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建立“保大病、保住院”为主要特征、保险费用由个人、中央政府、当地政府三方共同承担的农村医疗保险模式,是扩大农村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有效途迳。
3、创建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救济制度。社会救济解决的是困难群众,特别是某些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针对当前社会救济薄弱的社会现实,本人认为创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救济制度势在必行。首先,。除了应切实实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灾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外,还应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来满足人们生活的不同方面和需求的不同层次。其次,建立的各单项社会救济制度必须做到互通、互联、互补,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最后,还应注意使这些社会救济制度同国家的劳动、就业保险制度衔接好、配套好,从而编织成一张覆盖广、高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4、导入市场机制,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社会福利由国家和集体包办;必然导致资金不足,福利机构少和服务水平低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福利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而导入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多形式、多层次的福利机构则能实现社会福利事业向着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和社会福利方向发展。首先,应加快推进国有福利事业单位改革,在国有福利事业单位进行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市场运作方式,实行法人实体化管理。其次,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大对非公制社会福利机构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促进民办福利机构的发展。最后建立和完善民办福利机构的评估监督机制,培养和发展社会福利领域的行业协会。
⑶ 如何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目前,我国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是第一支柱,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未来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着力点要逐步转向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是推进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努力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逐步缩小待遇标准上的差距。
第二,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宝贵经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公平性为重点,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第三,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决定》特别提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第三,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决定》特别提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第六,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这与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有关,也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有关。但就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保障项目而言,却是大同小异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总结出12个字,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也可以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
第七,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
第八,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社会保障投入是用人单位、职工和政府的共同责任,要合理划分三方责任,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
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一是对城镇就业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二是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对目前实行自愿参保原则的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四是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
⑷ 如何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人才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国外是依托企业年金再加上个人储蓄,中国目前是完成了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建立,这一部分是国家养老,今后的发展方向还是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要求企业能够大力发挥作用,这方面要国家出政策大力扶持。如果你这个是专业科的论文题目,建议你可以参考一些网站和书籍,完成论文。
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基本保障部分和补充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障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基本保障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决定》强调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明确了以下改革重点: 第一,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目前,我国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是第一支柱,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未来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着力点要逐步转向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是推进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努力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逐步缩小待遇标准上的差距。 第二,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宝贵经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公平性为重点,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第三,积极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决定》特别提出,要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快速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安度晚年,必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保健等老年服务产业。 第五,健全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制度。一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要健全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留守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思想情感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关爱服务。要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就业扶持等政策。要加快完善农村劳动力输入地的户籍政策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使更多的留守人员尽快融入城市生活,积极解决两地居住问题。二是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重点是要健全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服务体系,落实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权益法律保护,大力营造尊重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残疾人平等享有各种社会权益。三是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针对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在孤儿国家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总体规划与分类保障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长效机制。
⑸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科普工作进展与科普基地建设的总体设想
任宝成 郭峰 徐海军 张大鹏 韩树聪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要 本文总结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科普工作的进展与取得的效果,根据科技场馆类科普基地标准,分析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已经具备的条件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科普基地建设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总体部署、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关键词 实物地质资料;科普基地;建设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作为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除了承担重要实物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提供服务利用外,还负有科普和辅助地质教学等职责。根据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建设要求,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不仅在科普资源、科普设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和鲜明特色,而且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基于这种情况,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建设规划要求,筹划建设实物地质资料科普基地,对于进一步丰富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类型,发挥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领导下,笔者和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有关处室的同志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提出了科普基地建设的总体设想和初步方案,希望得到指正完善。
一、科普工作进展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高度重视科普工作,自2005年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投入运行以后,就开始组织科普活动。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内容:①开展参观交流活动,主要是为地质矿产行业的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以实物地质资料为主的参观交流服务;②建立基础地质教学实习基地,开展辅助教学服务,先后与华北科技学院、中国地质大学、防灾科技学院、北京化工大学等大专院校开展合作;③开展大型“地球日”活动,连续多年围绕“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包括科普讲座、现场互动讲解等,主要面向周边大专院校学生,今后将扩大到面向中小学生;④日常科普活动,自2010年地球资源展厅作为科普日常活动场所布展开放以来,每年开放260天以上,举办科普讲座8场,听众达1000人次,举办科普培训2场,参加人数200人次。科普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受众人数逐年增加
2005年参观人数为300人次;2006年为600人次;2007年为1000人次;2008年为1500人次;2009年“4·22世界地球日”参观人数达2000人次,全年达到5000人次;2010年“4·22世界地球日”当日达到3000人次,全年超过10000人次;2011年“4 ·22世界地球日”科普活动周参观人数近8000人次,全年参观人数突破15000人次。
2.科普内容不断丰富,活动形式日趋多样
除了利用现有科普资源以外,还制作了系列主题的科普展板和业务成果展板20余块,在科普活动期展出;随着科普条件的改善,活动形式逐年更新且多样,从2009年2项、2010年4项到2011年增加到5项。
3.教学基地运行逐渐成熟
华北科技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已挂牌3年,每年为60名地质专业学生提供岩石矿物实习教育,其他院校的科普教学协作基地挂牌工作正在进行中。
4.科普活动效果越来越明显
随着科普活动的开发,活动效果越来越明显:①科普活动得到广泛好评,通过科普活动,观众提高了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②为一些院校提供了便利的教学实习场所和服务,既保证了实习效果,又节省了时间和经费;③拓展了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的功能,提高了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建设科普基地已具备的条件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结合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服务需要,不断完善科普场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15万元人民币完成视觉标识系统设计;投资45万元人民币配备了地球资源展厅展示设备;投资80多万元人民币用于系统采集科普展示所需的矿物晶体标本和化石标本;2010年投入基建资金526万元人民币建成室外大标本展示园及相关配套设施等。2011年以后,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将每年财政拨付资金的2% 用于科普经费投入,保证科普工作常态化进行。
经过努力,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已基本具备了科技场馆类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的条件要求。
1.科普场地
(1)室内展厅
拥有600m2的“地球资源展厅”,其布局独立,有方便公众参观的专用出入口,该展厅全天候对外开放。
(2)室内配套场所
拥有岩心观察厅和岩心图像扫描室600m2、科普长廊200m2、科普报告厅约200m2。
(3)室外场地
拥有15000m2的大标本展示园,设有集中接待场地、停车场和公共绿地等。
2.科普资源
目前,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已经收藏了矿产勘查、地质科研、科学考察等取得的大量实物地质资料,成为科普资料丰富的源泉。主要包括:全国著名矿山和大陆科学钻探等重要岩心约15×104m;来自青藏高原等重要标本10992件以及约25000件光(薄)片;2个“金钉子”剖面系列标本;珍贵古生物化石标本30余件。地球资源展厅陈列的各种典型矿物标本和古生物化石300余块。大标本园陈列有148块大型标本,这些标本来自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6个著名矿山,矿石类型有金矿、铜矿、铁矿、铅锌矿等;展出的标本都有编号、名称、产地及详细的介绍。
随着业务工作进展,藏品和展品还将进一步丰富和更加完善。通过这些可以反映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地层分布、古生物演化、重大地质环境事件等。
3.标识系统
2009年编成中英文双语模式的视觉标识系统(VIS),并在已有的科普场所进行了安装使用。
4.图文系统
图文展板逐渐规范和丰富,表达通俗易懂,易于公众理解;各种用于科普活动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都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5.网络系统
建有中国实物地质资料信息网,设有“实物相册”、“数字化虚拟在线展厅”等科普专栏,网页的内容与科普基地设施建设、科普最新动态同步更新。网站开设读者服务热线和实物地质资料科普论坛,便于与在线观众互动,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科普问题。
6.科普工作机构与人员保障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科技开发部负责科普工作,其他相关处室协助配合。目前参与科普工作的专职和兼职人员有34人,其中具有地质本科学历人员25人。此外,还邀请退休的地质专家和青年志愿者充实科普教育队伍。
7.科普受众人数保障
近几年来,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不断加强与属地大专院校和周边中小学校的联系,已覆盖学生近10万人,到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参观的人数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初步建立起与周边院校的教学科研、学生地质专业实习、“4 ·22地球日”科普活动的联动机制,保证了参观人数的基本稳定。
8.设施建筑标准
所有科普服务基础设施均按有关要求建设,具有防火、抗震等功能,符合国家关于科技场馆类科普基地相关公共设施、科研场所安全标准。
三、科普基地建设的指导方针与发展目标
1.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及《国土资源科学技术普及行动纲要》,以地球科学和矿产资源知识体系为基础,以岩心、标本等各类实物地质资料为素材,以现代展示和传媒技术为手段,以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为依托,坚持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理念,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履行公益科普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人文的科技化发展。
2.发展目标
依托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的库藏资源和业务工作,通过实物地质资料科普展厅、大标本科普基地和科普门户网站、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的集成运作,实现地学科普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及社会化。至2015年,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人才队伍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建立了科普基地的长效发展和保障体系,实现了科普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将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化地学科普基地。
四、科普基地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任务
1.总体部署
围绕2015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加强下列5个方面的建设,构筑强有力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的支撑体系。
(1)科学规划布局
配合实物地质资料库二期工程配套建设2000m2科普展厅,采用文、图、表和声、光、电多媒体形式进行布展,充分展示以矿床为主、以古生物及其他地学知识为辅的地球科学科普知识。
(2)完善设施配套
完成大标本基地基础设施的配套,配合展示内容,促进地球资源科普软硬件配套建设。
(3)充分整合资源
结合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的业务工作,采集系列矿物、矿石、岩石和古生物化石等标本,制作反映地球演化、矿产形成、地层分布、生物演化等为主题的科普读物和影像作品。不断丰富科普资源,为科普服务提供坚实基础。
(4)加强组织建设
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的领导,完善科普工作的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科普工作计划,为科普服务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5)充分挖掘人力资源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或培养一批科普工作的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适应社会化需求的科普服务队伍。
2.重点任务
(1)全面总结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科普工作进展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要求,做好科普基地申报工作。
(2)制定科普发展规划
结合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整体规划工作,制定“十二五”科普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3)精心组织实施具有重大反响的科普活动
通过“国际地球年”、“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大型地学科普活动,广泛宣传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理念,增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4)积极开发大众科普产品
在“十二五”期间,以馆藏各类系列实物为主要内容,制作反映地球演化、地层和古生物及矿产成因等的图文影像资料。
(5)加强网络科普宣传
创新实物地质资料特色的地学科普网站,提高获取地学科普资源的共享程度和传播广度。将地学科普网站建设成展示地学研究成果、传播地球科学文化资源、普及地球科学知识、获取地学科普产品信息等多功能一体的共享与交流的互动平台。
(6)开展教学实习与科普讲座
围绕周边十几所大学和中小学校近10万在校生的科普教育需求,加大地学科普教育与普及力度,举办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围绕地球与资源、资源与生命、地质与环境、地质与灾害等与社会关系密切的地学科普主题,经常性地举办科普系列讲座,提升青少年对地学的认知度和科学素质。拓展科普服务领域,建立与周边院校课程相衔接的教学实习机制,开展地学教学实习服务。
(7)广泛交流与合作
利用日益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网络,开展地球科学文化和科普资源的宣传交流。与各类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等地球科学文化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8)进一步加强科普队伍建设
以现在从事科普建设的技术部门为基础,创建科普协会,培育并组建专业科普机构,不断培养专业化人才,选拔兼职人才,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健全各部门的联动机制。重点引进或培养科普传播、科普创作、科普管理、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人才。充分调动离退休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形成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专职、兼职和志愿者人才队伍。建立“地学科普专家数据库”,积极引导地学高级专家投入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9)完善设施
重点完善科普基地配套的软硬件建设,建成科普阅览室及科普环廊,为公众打造休闲、开放、舒适的科普环境。
(10)重视品牌建设
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将馆藏管理服务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依托丰富的库藏资源,挖掘和整合地学科普信息,运用现代技术开展科普创作。推出以典型矿山岩(矿)心、“金钉子”等重要地层剖面标本、大陆科学钻探岩心为代表的一批具有特色的展示精品,形成以实物地质资料为标志的科普服务品牌。提高地球科学文化的传播能力,提升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的品牌效应。
五、科普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将科普基地建设纳入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总体工作规划,成立科普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组织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切实推进国土资源科普事业的发展。
2.稳定经费投入
建立科普经费保障机制,通过项目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支持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活动。
3.建立监测评估办法
逐步建立适应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科普工作的科普工作评价机制,建立科普工作考核制度,确保科普工作的社会效益。
⑹ 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演讲稿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从逻辑上讲,任何制度的建立都应当先设计再建设,至少在建设之前应该有一个框架性的思路。但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在原有设计被明显放弃的情况下,却始终缺乏长远性的总体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宏观审视,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政策的当务之急。
一、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简单观照,近十几年尤其是明确提出经济体制转型任务之后的十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曾经出现过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过程。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就新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以后1995年、1996年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经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文件中,又重申了这样的观点。但是,1998年开始,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官方文献中“社会保障”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六部分”的说法不仅再也没有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实际上被完全放弃,而且代之以“要使社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见中发[1998]10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提法,以后又进一步演化为“三条保障线”的说法。由于“三条保障线”被认为只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部,官方文件中又再也没有就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发表过任何论述,所以,关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问题,便被悬置起来。
由于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被长期悬置,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一、概念使用和某些提法相当混乱,不少保障项目定性不清、目标不准,没有具体的实施步骤。比如,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内涵交叉,经常混用;“三无”对象和“五保”供养实质是社会救助却名之为社会福利;住房救助在实践中演变成部分人新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的福利色彩十分浓厚;发行彩票被定义为弥补政府财政不足的重要手段;有人提出社会福利产业化、老龄事业产业化口号等等。二、部门之间、制度之间、上下级之间缺乏沟通、缺乏协调,导致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层次性不强,支离破碎,甚至出现某项保障制度受重视的程度随着不同社会群体政治呼声的大小、部门势力的大小或者某领导人个人影响的大小而发生变化的情况。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三、非制度化特征十分明显。集中表现在:法制化水平不高,即使已有法规也严重缺乏执法力度,保障制度难以落实;有些保障项目中政府、社会、家庭、个人责任不清,保障效果难以到位;政府职能错位,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政府责任不明确,同时出现越位和缺位现象;资金筹措不规范,对地方财政的社会保障出资缺乏有效监督;发动社会力量不充分与过分依赖社会力量的情况并存。同时,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明显的应急特征,突出表现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比如在解决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的问题上,在解决拖欠公务人员工资的问题上等等。四、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缺陷。比如所谓社会保障只覆盖城市而不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未得到足够重视,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过高而保险层次单一,职业福利未纳入政府视野,家庭福利制度付诸阙如,社区保障作用被过分夸大,等等。五、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突出表现为没有形成一支从研究到操作的专业化队伍。不少保障项目的立法缺乏研究成果的铺垫,很多新的措施缺少前期论证(如时间储蓄制度、志愿者制度),对现有政策法规实行情况的评估难以进行,社会工作职称体系难以建立,大学社会保障专业、学科设置不尽合理,等等。
简要分析造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缺乏总体设计和框架性关照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点:
首先,各有关方面对社会保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尚未达到应有的高度。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源在于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片面理解,在于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社会发展的认识,在于对西方福利国家教训的惧怕,在于付诸实施的经济转型设计方案中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足够重视,在于政府权利本位和公民义务本位而不是政府责任本位和公民权利本位的行政意识和行政习惯,也在于作为大国的中国任何问题都会有较大回旋余地的偏见。
其次,不少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存在某些偏差、错误,甚至误区。表现在具体实践中,不少人用社会保险代替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有的人误将应急式的基本生活保障当成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也有人用就业就是最大的保障的观点看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问题,从而使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受到了不应有的冲击。
再次,有的人对社会保障制度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比如,有人认为,中国有社会互助的传统,有仍然在发挥作用的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有政府一再增加的生活保障资金,所以绝对不会出现饿死人、冻死人的情况,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没有必要;有人认为,社会不公平的出现相对于经济发展要滞后一个时期,所以再过几年再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来得及;还有人认为,中国社会不公平的程度远没有达到可怕的程度,有学者甚至认为国际通用的吉尼系数可以扩大,所以强调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大惊小怪。
二、目标模式与制度设计
在对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之后,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模式和制度框架应当是:以“补救模式”为目标,以社会救助为基础,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为补充。
以“补救模式”为目标,就是在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单位、家庭和个人作用的基础上,政府只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而且保障水平只限定在维持基本生活的水平上,保障制度的设计以不损害市场机制有效运作为必要前提。按照“补救模式”的要求,无论在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还是社会福利制度方面,政府都只发挥最小的、迫不得已的作用。选择这样的社会保障目标模式,是与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国家财政能力、中国社会的具体国情等因素密切相关的。
以社会救助为基础,就是把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放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优先位置,努力建立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贫困人口、灾民、“三无”和“五保”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灾民紧急救助制度、救助性福利服务制度、社会互助制度、扶贫开发制度为主要内容,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济为补充,以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为基本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以社会救助为基础构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既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水平的具体体现。
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就是把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正常运行作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已经建立并良好运行的根本标志,努力建立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护理保险为主要内容,以多样化、可选择的补充保险为重要辅助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制度。以社会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是社会保险制度广阔的保障面所决定的,没有这个网络作为屏障,政府的社会救助制度将不堪重负。而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把保障水平定位在维持温饱的水平上,是“补救模式”的基本要求,也是与中国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相符合的。
以社会福利为补充,就是把社会福利制度作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努力建立以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社会福利为基础,以职业福利、家庭福利、公益事业和社区福利为基本内容的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制度。在此,由国家向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是国家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但由于对这些群体的保障在水平上普遍高于社会保险的一般保障水平,在目的上多数已经成为政府与各种社会力量竞争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理应成为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同时,在我国,还要大力发展以政府和社会支持为主要方式的家庭福利,大力发展以提高社会竞争力为目的、由单位提供的职业福利,大力发展由政府、社会和社区居民共同提供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福利。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一种片面夸大社区福利重要性的现象,有的学者甚至不恰当地提出所谓“社区保障”的概念,并赋予社区保障以“第二安全网”的定位(窦玉沛等:《重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93页。)应当指出:从理论上讲,这种主张也许可以成立,但中国的城市社区目前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可以承载为居民提供保障的地步,而且只要社区自治是一句空话,社区服务、社区保障之类就永远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不可能持续发展。
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框架的设计中,除了基本目标和保障项目之外,还应当包括三个体系:
(一)法规体系
主要应当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以《社会保障法》为根本,以《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为主要内容,以某些部门法为补充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二是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分门别类地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灾民紧急救助、“三无”和“五保”人员供养、社会互助、扶贫开发和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护理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社会福利和职业福利、家庭福利、公益事业、社区福利等30多个社会保障项目的法规;三是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制定的旨在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标准;四是对那些还难以上升成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度、做法和措施通过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形成政策。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完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需要从两头做起,一方面是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以确定基本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是从具体做起,把在实践中已经成熟的做法通过政策、标准和规章等固定下来,然后再逐步完善,形成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二)管理体制
根据多年实践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应当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和分级负责、分级出资、分级管理。这里,有几个基本要点:
首先,不宜在政府中建立集统一决策与统一操作于一身的社会保障部门,甚至也不宜成立大一统的、领导小组式的协调机构。至于统一设计、统一协调的任务,则应当交由《社会保障法》和《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组成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去完成。之所以反对成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部门,理由有三:一是从实际情况看,社会保障工作涉及的领域太多,而且相关保障工作在操作上与这些领域的具体管理活动紧密关联。没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是根本做不了这些保障工作所需要的鉴定取证、调查核实等工作的,只能徒增周折,事半功倍。二是从行政组织的幅度适中原则看,把30多项社会保障项目统统划归一个政府部门去管理,将造成该部门的管理幅度过大、势力过强,从而不利于整个政府组织的有序运行。三是从已有经验看,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把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障工作集中到一个政府部门的先例。即使在我国,也从未出现过类似情况。之所以反对成立统一的协调机构,是因为从实践情况看,我国政府机构中的各种领导小组,往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办事机构,而这个办事机构所在的部门往往也就成为该项工作的实际决策部门,事实上仍然导致了众多权力的过分集中,有时还成为这个强势部门肆意干涉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依据,甚至加剧了部门之间的摩擦与扯皮。
其次,在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上,应当坚持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具体讲,就是在社会救助方面,明确以民政部门为牵头单位,并负责救助水平的总体把关和具体的协调工作,除了把最低生活保障、灾民紧急救助、“三无”和“五保”人员供养、社会互助交给民政部门决策和操作以外,应当把扶贫开发交给农业部门,把医疗救助交给卫生部门,把教育救助交给教育部门,把住房救助交给建设部门,把司法援助交给司法部门;在社会保险方面,明确以劳动保障部门为牵头和协调单位,除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决策和操作以外,应当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护理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等这些与卫生管理工作密切关联的工作统统交给卫生部门去操作;在社会福利方面,则应当成立一个协调机构总负其责,而把国有企业职工和各类企业的职业福利交给劳动保障部门去操作,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和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在内的各种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福利和家庭福利、公益事业、社区福利和民间组织的职业福利等交给民政部门,把各类公务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福利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福利交给人事部门。这样分工,一方面考虑的是相关工作在具体操作中与哪个部门关联度最大,另一方面考虑的是相关业务的传统分工。
第三,从责任分工的角度看,要正确区分国家、社会和家庭与个人的责任。所有的社会救助制度和退役军人、各类公务人员的社会福利,无疑应当由政府负起从出资到组织落实的完全责任,尽管这些领域的保障工作并不排斥甚至提倡社会的积极参与,这是国家的职能所决定的。在社会保险方面,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负责组织工作和部分出资,包括建章立制、组织落实和为基本社会保险所需资金负最后的“兜底”责任,社会和个人负有按照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当然,这里并不排斥在具体服务工作中的社会参与。在社会福利方面,国家的主要责任是建章立制、引导性地出资、政策扶持和管理监督,社会力量则是实现社会福利制度的主力。
第四,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必须坚持分级负责、分级出资、分级管理的原则。这是由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上的中央与地方分工决定的,是我国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税管理体制所决定的,也是社会保障工作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符合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和历史、文化、习俗差异性较大的具体国情。
(三)服务体系
综合现在的探索思路和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及其运作情况,本文认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基本格局应当是: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为依托、家庭服务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以国家办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示范,就是国家举办、管理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在服务水平、操作规范、硬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标准的作用。以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为骨干,就是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是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主体,国家通过向他们购买服务来实现对社会保障对象的服务,通过政策扶持鼓励他们向社会保障对象提供无偿和低偿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就是通过在社区修建一批社会保障服务的设施和网点、成立一批中介性服务组织、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和广泛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会保障服务,使社会保障服务形成网络。以家庭服务为基础,就是坚持家庭在社会保障服务中的基础地位,通过道德教育、舆论宣传、制度规范和政策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在社会保障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在此,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建设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信息化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因为实现社会保障服务的信息化,可以大幅度地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效率,极大地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把服务工作落实到家庭,落实到个人。
三、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面对上述任务,要建立健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就需要选择以法规建设构建总体框架、以探索实践完善各项制度的基本路径,大致要经过制度整合、探索实践和完善法规三个步骤。
所谓制度整合,就是在三五年内,以“补救模式”为原则,以制定、出台《社会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和《社会福利法》等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法律的方式,形成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框架。制度整合的核心任务,是构筑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框架,建立以保障生存水平为目标的社会救助制度、以保障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制度和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制度。通过制度整合,要理清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结构,理清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保障水平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理清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尤其是各级政府在各种社会保障项目中的职责分工、责任义务。在这个时期,许多微观甚至中观的问题有待于澄清,但经过近十几年的摸索、实践,宏观的框架问题、目标问题、方式问题、责任问题等已经基本弄清,应该说立法的必要条件已经具备。当然,建制时期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十分准确,也一定存在诸多漏洞,很多条文的要求肯定会失之原则,失之笼统,但这样的法规有总比没有要好,尤其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缺乏总体设计的严重缺陷的情况之下。因此,通过立法构建、明确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框架,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
所谓探索实践,就是用五到十年的时间,结合现实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成就,在《社会保障法》等基本法规的原则和框架内大胆探索,以期对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微观、中观乃至宏观层次形成相对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操作规范。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一是对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和弥补。要尽快理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关系,大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大幅度地降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护理保险制度、补充社会保险和家庭福利制度。二是抓住关键性、核心性的社会保障项目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要优先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并特别关注退役军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区福利制度。三是对其他社会保障项目逐一进行深入探索,形成一系列相对完整的制度规范。比如,灾民紧急救助、“三无”和“五保”人员供养、社会互助、扶贫开发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各种补充社会保险,国有企业职工、各类公务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和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在内的各种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福利,各种职业福利和家庭福利、公益事业等等方面的制度,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所谓完善法规,就是在此前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再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对以前形成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律进行修订,对探索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各种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等进行全面审查、修订和清理,为形成统一、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奠定法制基础。
⑺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要求我们加强内社会保障制容度建设。 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③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④遵循客观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 ⑻ 围绕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谈谈你的认识和理解
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中,作为我国养老主要方式的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同时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养老机构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因此,养老问题成为目前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可靠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武穴市社区养老服务情况的抽样调查和分析,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出粗浅看法。 与养老保障与住房保障整合发展的总体设想图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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