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哪查询塔吊证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查询真伪,到相关省市(证书的办理地)的建设委员会的网站查询,那里有专业人员查询,不同的省市的查询系统不一样,仔细看一下页面布局和查询的分类。
一般在每个省建设厅下属关联网站
比如:青海建筑业网
(1)青海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扩展阅读:
建设委员会是负责本区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综合行政管理的区政府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的法律、法规、法令及相关的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措施,推动全区以上各项事业的发展。
2、负责本区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和监督,保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负责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审批;对属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手续进行初审、备案。
3、负责本区工程建设质量、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对区属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及动态管理。
Ⅱ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网址是我想查一下我所办的塔吊证真假。
我今年三月份办的证现在怎么在网站查不到了
Ⅲ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陶南是否占地
关于土地的征收,占用的信息无法在互联网准确获悉,当事人应该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Ⅳ 青海城乡建筑塔吊证查询
1、网络搜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官网”。
(4)青海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Ⅳ 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申请表,为什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没有相关的下载中心
报名申请表要在风上申请,网上报名,然后网上交费,这样才能报名哦,等后天上班我发给你报名表也行哦
Ⅵ 谁知道西宁未来城市规划的具体内容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6/content_219949.htm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批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西宁市是西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西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民族团结、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城市。
三、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9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坚持调整、改造、挖潜为主,以西宁市主城区为中心,以大通县桥头镇、湟源县城关镇为次中心,以315国道、109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铁路为轴线,形成规模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整体环境水平不断改善的市域城镇体系。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按照集中与分散有机结合的布局原则,逐步在主城区形成“两个中心、八个片区”的带状组团式结构,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发展。
四、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主城区人口要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00.3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人口要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28.4平方公里以内。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合理引导人口分布。针对西宁市部分地区易发生山体滑坡等情况,城市建设要特别注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给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解决结构性和区域性污染问题。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逐步淘汰高污染的技术和工艺,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加强农业与工业节水,制订节水目标并加强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建设节水型城市。要设立自然生态保护区,防治湟水河及其支流等水体的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保护好山体、水系和已有的植被,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七、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保护好西宁市特有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体现独特的城市风貌。要加强对市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绿化城市周边山体。控制城郊公园与城市中心之间的建筑高度,加强对城市主要干道和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和控制,保护城市的视线走廊,构筑融山、水、城为一体的高原特色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西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总体规划》是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抓紧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深化近期建设规划和必要的专业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西宁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西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西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西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为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对《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
国 务 院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另外,这有新浪对西宁城市规划的解读:
http://news.sina.com.cn/c/2006-02-15/07218207847s.shtml
特别报道:解读《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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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7:2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这个规划勾画了今后西宁市城镇体系建设、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规模等蓝图。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
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你自己细细的看看吧,看完你就有了深入的了解了~
Ⅶ 青海将建一所新大学,定位为应用研究型理工类大学,投资多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发展当中。到目前为止,各大城市已经发展得很不错了,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道路的建设,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航空线路都在稳步前进,日益完善当中,所以各大城市又开始关注教育事业,科教兴国,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力求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不难看出如今很多城市都有相应的政策引进高校和建设高校来吸引人才。
西宁大学的建设将会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提高西部教育水平,培养更多的理工类人才,优化教育资源。待该学校建成后,将带动周围的商业圈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青海,促进青海以及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目前,西宁大学还在筹备中 ,大家希望西宁大学成什么样子,欢迎留言评论。
Ⅷ 为什么我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的电工证查不到
如果网上查不到,也可以到发证机关去询问一下的,正常应该是能查的
Ⅸ 2021年的二建还有必要考吗
很有必要!
都说2020年二建证书缺口大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全国范围内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大规模取消;
近日,又1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2020年12月31日,聘用单位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海南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海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琼建人函【2020】299号)第八条之规定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
已有23省市宣布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截至目前,共有23省市宣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分别是:湖北、浙江、江苏、吉林、四川、北京、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北、广东、安徽、重庆、陕西、天津、河南、上海、江西、辽宁、云南、山西、甘肃、海南。
二建临时执业证书持有者的证书已经失效,不可再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人员不足,建企或被撤销资质
1.江苏: 苏州139家建企被点名
因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配备不足等原因,江苏苏州139家建筑企业被通报,责令整改,期限为90天。
这并不是江苏苏州第一次核查!
10月30日,苏州住建局下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0〕43号,提到:
1.2020年第三季度,共核查294家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的478项建筑业资质。其中,139家企业的195项建筑业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47%不合格。
2.存在的问题有三个:(1)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不重视日常资质维护。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配备不足等情况。(2)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未达到相关资产要求。(3)个别地区核查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现象。
3.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139家工程企业,被责令整改,期限不超过90天,以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整改期。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资质标准的企业将被撤回相应建筑业资质。
2.西安:注册建造师等企业主要人员严重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要求,为加强建筑市场的准入清出管理,市住建局于2020年7月公布了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充实注册建造师等企业主要人员。50家企业在整改期内不进行整改,注册建造师等企业主要人员严重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
二、处理意见
(一) 对注册建造师等企业主要人员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复查结果为“基本合格”。
(二) 对注册建造师等企业主要人员严重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企业,复查结果为“不合格”。考虑到企业复工复产,对未能整改的企业,可继续保持资质“整改”状态,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与被核查资质相应的新工程项目。如整改企业资质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请报市住建局进行复核。
全国资质大核查还在进行中!
全国资质核查进行中自7月8日全国各地区陆续开展建筑企业资质核查以来,许多省市的工程企业因资质不达标而被曝光:
1.四川:第一批资质核查结果中,有563家企业资质不达标,存在建造师严重不达标等问题。四川成都第二批资质核查,722家企业不符合资质条件。整改期限3个月,若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撤回资质)。
2.山西太原:第一批核查252家建筑企业,147家不合格。第二批21家企业不合格,从名单来看,建造师不足比较明显。
3.安徽合肥:第二批整改企业名单上,57家企业不合格。
4.江苏常州:204家工程企业涉及228项市级行政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主要存在建造师不足等问题。
5.江苏苏州:2020第二季度,近半企业不达标,存在建造师不足等问题。
6.山东济南:16家企业未通过资质核查,85家规避核查被重罚!
7.青海:9月21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的公示》,共66家企业不达标。
8.江西赣州:9月25日,《关于2019年度赣州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存在不合格资质的企业43家,从名单来看多数为建造师不达标。
9.湖南长沙:9月28日,《2020年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共核查新申报和增项资质企业39家,不符合资质标准企业36家(通知未参加核查企业5家)。
临时建造师证书的取消,是造成建造师空缺的原因之一。资质核查越来越严,建造师等人员不足,已成为常态。
工程企业应该:
①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员工报考;重用有证员工,减少跳槽。
②重资从外部引入有证人才,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所以,正在为二建努力的你,市场已有,就差一本证书了,加油!!!把握眼下的时光,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给我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