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领导分工
李作良同志: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城镇化工作。
分管委人事科、综合财务科。
朱士泉同志:协助李作良同志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维稳、信访、群众工作;负责效能督查、信息、网络、宣传、文秘、保密、档案、行政后勤、接待服务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扶贫助残等工作;负责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委机关党委、监察室、办公室、老干科。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监察、信访、社会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扫黄打非、国有资产管理、卫生、计划生育、教育、民政、社会保障、国防、拥军、民族宗教、语言文字、体育、档案、史志、住房公积金、统战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委内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闵锐、刘兴旺同志: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工地管理工作;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工作;负责建筑工业产品备案工作;负责建筑业外出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工作。
分管委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建筑业行业发展科、装饰装修科、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市建筑工业产品归口管理办公室、市外出施工管理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筑工地垃圾扬尘噪声痞霸治理、科技、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治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
薛 铸同志:负责基本建设工作;负责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造价和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发布地方工程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工作;负责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工作。
分管基本建设科、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商贸城提升改造、拆迁改造、林业、园林、环卫、旅游、风景名胜区、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国土、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协调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张永飚同志: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配合管理机制;负责城市节水工作。
分管委公用事业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公用事业管理处、临沂管道燃气输配有限公司、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市城市节水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物价、水源地保护、水利、环保、渔业、沂沭河管理、水文、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封停自备井工作;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陈云祥同志:协助李作良同志负责城镇化工作。
负责城镇化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建设行业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污水治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雕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委市政科(城市防汛办)、规划统计科(外事外经科)、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政管理处、市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处、市城市排水维护管理处、市城市路灯维护管理处、临沂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临沂动植物园管理处、临沂人民公园(人民广场)管理处。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两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投融资、电动汽车、无障碍建设、人口普查、公路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监测、对台、外事、侨务、统计、商务、交通、公路、铁路、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电业、通讯、传输、气象等领导小组的工作;负责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管理工作。
张济民同志: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注册师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材应用、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分管勘察设计科、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城市规划、市场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人民防空、抗震减灾、节能、再生资源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孙富会同志:协助薛铸同志负责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管理、清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交易、有形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委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涑河开发项目、沂河平安广场项目、春运、全民普法、法制、司法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刘国栋同志:协助朱士泉同志负责维稳、信访、群众工作;协助朱士泉同志负责关心下一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爱国卫生、红十字会、扶贫助残等工作。
负责工青妇群团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工委、关工委、希望工程、扶贫助残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王京民、吴继富同志: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协调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生态房研发建设工作;负责主干道沿线和沂沭河沿岸村庄建设工作;负责生态村镇建设工作。
分管委村镇建设科、综治办、农房办。
负责所分管行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参与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成立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社区、农业、农村、粮食、畜牧、供销、金融等领导小组的工作。
马继明同志:协助闵锐同志负责建设科技教育工作。
刘德成同志:协助陈云祥同志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傅怀义同志:协助朱士泉同志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赵经建同志:协助刘国栋同志负责委工会工作。
⑵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的直属部门
交通运输管理处
1、负责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管理权限,负责相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组织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市场监管、行业考评和年度审验等工作,加强市场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运输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完成。
4、负责发放和管理道路运输统一单证、票据,做好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
5、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组织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6、负责为道路运输经营者提供行业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经营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市地之间、企业之间及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合作发展。
7、负责指导和监督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建设工作。
交通运输局交通稽查支队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统一管理辖区内的交通检查工作。
3、对全市各县、区交通稽查队、站和治超检测站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有关单证、标志和档案,搞好交通稽查统计和信息反馈。
5、安排使用交通稽查专用经费,完善执法手段和设施装备。
6、负责交通检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7、处理有关的人民来信来访。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支队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区域内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三个区的县乡道路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各县交通稽查站、交通稽查大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拟订城市出租客运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竞标、拍卖的组织实施和各项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资质审核;
5、负责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6、承担有关的投诉处理工作;
7、制定出租客运服务规范并进行检查监督。
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公交客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拟订城市公共客运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
4、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营车辆车体广告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公交客运各项管理费用的收缴工作;
6、制定公共客运服务规范并进行检查监督。
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承担全市重点农村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
3、 承担全市重点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工作;
4、 依法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开展重点农村公路和重要交通要道的安全监测、应急养护、应急抢险和保通护通工作;
5、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对所投资控股、参股、再投资企业行使决策、监督、管理和投资收益权,依法履行股东权利。
6、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村公路管理处
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是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农村公路的职能机构,主要行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全市公路建设市场行业管理及临沂市公路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任务如下: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制度,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2 、负责起草编制全市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路网规划,负责农村公路行业统计和数据库信息工作;3、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及大中修项目建议计划的起草编制和实施;4、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和招投标、设计、合同、开工审核、监理和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5、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危桥改造和水毁抢修,监督管理养护工程的实施和交、竣工验收,负责公路养护质量、绿化、节能环保、行道树采伐管理等工作;6、负责依法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行为,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和有关涉路行政许可项目工程的审批、管理;7、负责全市公路工程等14个相关类别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初审、年度考核和公路建设市场行业管理工作;8、负责临沂市公路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交通规划设计院
临沂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成立于1995年,属自收自支的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交通路网规划,公路桥桥梁的设计等非经营性业务,也可承担经营性公路桥梁勘测设计。现由临沂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管理,其经营性业务接受公路养护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2012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临沂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的经营性勘测、设计任务由临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具体承担。临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的再投资设计公司。
地方海事局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工队伍的管理教育,依法行政,落实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临沂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船员培训考试等业务工作。3、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的维护、安全检查的组织和领导,旅游船、渡口、渡船、油船的管理和安全检查。4、负责辖区内船舶进出口签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装运危险货物的审查审批,井指导办事处进行监装监卸。5、负责船舶登记管理工作。6、负责安排船员培训及检查船员培训中心的培训工作。7、的发布工作。8、负责辖区船舶、船员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证书、证件的发放、补发、换发等工作。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临沂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临沂市交通局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机构,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接受交通部质监总站和省交通厅质监站的业务指导,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信息;
3、行使政府职能,对交通工程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程现场监理机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人员的工作情况;
4、主办对施工、监理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对开工报告的审查,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交底工作;
5 、负责完工工程质量鉴定和竣工工程的质量等级核定,组织竣工验收活动中的工程质量评定;
6 、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督促事故上报;
7、组织质监人员和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资质审查、考核等项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交通培训和车辆检测中心
临沂市交通培训和车辆检测中心系市交通局直属单位,位于新206国道与沂河路交汇处罗庄区新北区工业园内,占地面积260余亩,下设机动车综合性能中心检测站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河东检测线、新沂蒙驾校、交通出租公司等部门。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新训驾驶员培训、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相关培训工作、交通出租公司车辆管理等业务。
交通信息处
市局网络架设、拓展,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化建设主导部门。
兰山分局
位于临沂市兰山区,负责该辖区内交通运输事务。
罗庄分局
位于临沂市罗庄区,负责该辖区内交通运输事务。
河东分局
位于临沂市河东区,负责该辖区内交通运输事务。
公共交通总公司
临沂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成立于1970年5月,前身为“临沂县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公共汽车班”,初期仅有2台公交车、15名员工。1978年10月正式成立“临沂县公共汽车公司”,有8台公交车、50名员工,年客运量不足100万人次。1995年,临沂撤地设市后,“临沂县公共汽车公司”更名为“临沂市公共汽车公司”。1999年,更名为“临沂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03年,公交总公司由市建设局划归市交通运输局,公交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到2013年,公司已发展成为下设14个处室、5个运营公司、3个汽车修理厂、 6个大型停车场,拥有37条公交线路、1000余台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140台,天然气公交车320台)、1200余名员工,年客运量近1亿人次的中型企业,形成了“内成网、外成环”的便捷公交网络,为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⑶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制度;承办文秘、档案、保密、督办、环境信息及会议组织安排;负责信访登记督办工作;负责车辆管理、接待、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市地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等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推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拟定机构设置方案,核定人员编制,办理局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备案手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调入、调出、辞职、辞退,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和军转干部安置,办理到龄人员的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岗位职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建立干部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全市环保系统内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县级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局计划生育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规划与财务科 拟订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全市排污费的核算管理;管理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和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参与编制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局机关、分局、监测站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协调全市环保系统排污收费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污染控制科 研究制定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污染防治计划;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污染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配合市创模办参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负责限制类进口废物初审、煤炭经营资格环保审查、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证明、环境保护达标排放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组织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配合市经济综合部门推行清洁生产;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分解、检查、验收评比工作;参与编制环保治理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会同规划财务科做好环保补助项目的审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管理科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科技产业协会和技术示范工程;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全市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与交流;组织环境保护利用外资项目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法制宣传科 拟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工作;承担全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调查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市环保依法行政业务指导,组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拟订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自然生态保护科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自然生态保护政策、规章、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提出建设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批建议,承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核、申报工作; 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监督、指导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全市生态市建设,负责组织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小城镇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中有关生态内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山东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下设综合科和水环境协调管理科)负责沂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承担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沂沭河流域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确定河流控制断面和总量控制指标;提请省政府下达流域内企业限期治理计划;组织协调跨区域流域边界污染纠纷;办理与跨区域流域环境纠纷有关的建议、提案、议案。
综合科 监督《沂沭河流域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制定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确定河流控制断面和总量控制指标;提请省政府下达流域内企业限期治理名单计划;综合协调业务联系工作及流域管理处的后勤服务工作。
水环境协调管理科 负责和协调流域河流断面的污染管理、流域总量控制和水环境容量负荷分配;参与协调废水污染源治理计划和新建项目管理;处理协调跨区域、流域污染纠纷;承办人大、政协流域水环境方面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环境监察支队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市环保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和县区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负责排污费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统计和环境监察报告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农业生态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参与处理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行风热线、人民来信来访等环保案件的查处;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环境监测站 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下达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制定环境监测工作及监测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保卫、督查、宣传、信息、信访、接待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收支预算计划工作;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概预算和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挂外事外经科牌子)
组织拟定全市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政法制和应诉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承办建设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五)勘察设计科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勘察设计行业标准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六)基本建设科
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
(七)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临沂市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拟定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有关规定;发布年度城市化进程的公告;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参与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八)城市公用事业科
负责拟定全市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供水、燃气、热力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安全和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的改革工作。
(九)市政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市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和城市照明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确定的建设项目;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并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市政事业的改革工作。
(十)环境卫生与园林科
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市城市规划区绿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园林、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与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名胜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雕塑建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置和城市车辆清洗网点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卫园林行业的改革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科
研究拟定全市乡镇、集镇、村庄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村镇规划(除名胜风景区、县城驻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
(十二)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全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综合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各县拆迁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除市城市规划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申报、审批工作。
(十三)计划统计科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市区中长期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工作;负责编报市区年度城市建设投资和维护资金的计划;负责全市建设事业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研究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科
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的备案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建筑职工技能鉴定工作。
(十五)安康居住工程科(挂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市安康居住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配套办法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安康居住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积金、租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的审核、审批;负责市直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评估交易管理;指导各县公房售后上市交易和物业管理试点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宣传、教育、咨询工作;负责房改制度的统计调度工作;参与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编报全市安康居住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审核、申报全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指导全市安康居住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十六)市场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建设市场的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设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
(十七)建筑业行业发展科
负责拟定全市建筑业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制品、预制构件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工作。
(十八)装饰装修科
负责拟定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生产布局和管理;监督装饰装修行业标准与规范的执行与实施。
三、人员编制
机关行政编制39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38名(执行行政机关制度规定)。可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6名。
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级和职数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机构
(一)将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合并组建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规格为副县级,经费形式自理,人员编制102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由市建设局提出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另行核定。
(二)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经费形式由经费自理改为财政拨款,其隶属关系、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不变。
(三)临沂市建设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等不变。
(四)其他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行分类、改制、撤消、归并、重组等调整。市建设局应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尽快提报具体方案并确定改制基准日,经批准后施行。
⑸ 临沂市兰山区规划图
看看这个帖子~!
http://tieba..com/f?kz=581869853
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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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为了建设一个“开放、富裕、文明、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临沂请来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吴良镛教授为代表的一批城市规划顶级专家,结合临沂的自然、历史、地理、资源特点和发展前景,将临沂规划和定位为“鲁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全国性商贸物流中心之一,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滨水特色的宜居城市”,将市政服务中心区、商贸区、历史文化区、商住区、经济开发区分隔搭配得井井有条,而且在整个规划中,特别注重公共设施和绿地的规划。
高水平的规划展向世人展现了沂蒙老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城市新形象,迎来了大批前来参观考察的省内外各类代表团、海内外客商及游客。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城市规划展已接待各类团体3500余个,参观展览的人数达20万人次。同时,规划展也成为外地游客游览临沂的重要景点之一。
围绕科学规划,临沂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加强文明、富裕、开放、平安、生态、活力临沂建设。积极推进临沂由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传统商贸大市向现代物流强市、内向型经济大市向外向型经济强市、生态资源大市向生态园林城市、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生产总值达到1211.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9.1亿元。目前,临沂作为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的凝聚力、辐射力、带动力和发展活力大大提升,革命老区焕发出无穷魅力。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1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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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1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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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1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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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1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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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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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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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复: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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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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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回复: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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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回复:临沂城市规划图---打造鲁南苏北中心城市《申精》
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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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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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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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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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听的见的梦2009-5-21 23:2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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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的图片全
作者:yuanpu2222009-5-21 23: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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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跪求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在网上给你查了下 只有《临沂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
由山东专省临沂市政府颁布实施属,为规划设计、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和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控制标准》适用于总面积为1962.9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建筑绿地、管线工程、城市停车场地、人防工程等。《控制标准》突出了建筑退让标准,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河道蓝线、铁路线,后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的距离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停车泊位标准,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对居住区、商业区和交通站场等提出了明确的停车配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