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人已申请公租房,材料已通过,并公示完毕,下一步该怎么办
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单,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家庭凭配租通知单、身份证明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在完成家庭选房签约工作5个工作日后,将配租家庭情况、身份证号及所选房号等情况录入信息管理平台,并将配租家庭名单、配租房源、房屋租金等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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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需向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腾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租赁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在规定期限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⑵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是什么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吗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能否转为行政机构
是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办公室正付主任才是公务员。至于能否在事改种成为行政机构这就要具体看广东省,广州市俩级政府的决定了。估计是比较难的。
⑶ 西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电话廉租房续签处
终日辗转于浮世,终于有一天,累了,倦了,知道停歇了,懂得审视了,通过内彻悟容,一些人挣脱了生命的枷锁,卸下了心灵的伪装,不再一味的奔劳,而是回归自然,将身心沐在广袤的天地间徜徉。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明月。
⑷ 怎么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四、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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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一、保障性。
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
二、政策支持性。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
三、租赁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
四、专业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租房
⑸ 公租房办的市保障所是什么意思
你好,(一)公租房的概念: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二)关于公租房最近的新政策,以北京为例:
2011年6月,北京市的多个公租房项目开始向社会公开进行“预租”。
2011年10月,北京市建委公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公租房首次向非京籍开放;
2011年12月1日,北京公租房细则开始实施,各街道开始接受市民的申请。
2012年8月8日,公布标准,非京籍可申请石景山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①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②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单居、小或中套型;
③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或大套型;
④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中或大套型;
⑤ 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三、 公租房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一)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二)申请材料如下: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望采纳,谢谢。
⑹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
343v
⑺ 请问西城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
西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北京 赵登禹路375
西城区住房保障中心附近的公交车:
107路、118路、701路、102路、105路、603路、608路、19路、21路、387路、44路、490路、50路、618路、691路、特12路、84路、特4路、694路、606路、101路、103路、409路、456路、685路、714路、42路、423路、47路、13路、地铁6号线、109路、124路、22路、88路、特13路、38路等。
⑻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事处地址坐什么车
公交线路:夜5路上半夜班,全程约1.6公里
1、从广州市步行约60米,到达公园前站
2、乘坐夜5路上半夜班,经过4站, 到达豪贤路站(也可乘坐夜5路)
3、步行约180米,到达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