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哈尔滨市香坊区2017年廉租房摇号名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条件:专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属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㈡ 哈市2019年廉租房什么时候开始摇号
社区没有通知责任与义务,自己应该多注意当地媒体报道,与公布,就你这样等待社区通知、消息如此闭塞即是摇中号了你也不知,不知道不办理手续就按自愿放弃处理。
㈢ 请问哈尔滨有租房补贴么什么样的人有租房补贴什么样的人具备租用廉价房的条件
哈尔滨市廉租房政策辑要
明年惠及面更广。据了解,目前,哈市的廉租房保障范围由原来的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六区扩大到呼兰和阿城区及市辖七个县,明年底,将使廉租房保障政策惠及全市范围。
2%比例配建每年可新增廉租房房源4000余套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正式批准了规划部门提出的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比例配建廉租房的政策,今后哈市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哈市年均住宅总开发规模均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将按其总建筑规模2%的比例规划配建廉租住房,每年新增廉租住房有望超过20万平方米,这将意味着哈市至少每年新增廉租房房源4000余套。
38个项目可增廉租房1500套
今后,哈市政府将通过规划调控和政策引导,采取配建、罚没等方式,切实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目前,已在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及松北区政府进行对接,规划在危棚房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38个,配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可新增实物配租房屋约1500套。
廉租房补贴增幅达57%
哈尔滨今年租赁补贴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平均补贴7元提高到11元,增幅达57%,以解决租赁补贴与市场租金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
哈尔滨现行廉租户补贴方式
目前,哈尔滨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有两种: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现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政策为:廉租房住户每月按使用面积缴纳房屋租金,每平方米0.35元,包烧费、物业费全免。如使用面积30平方米的廉租房,廉租户每月只须缴纳10.5元钱。现享受租赁补贴的廉租优惠政策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平均补贴11元。一人家庭每月发放230元,两人家庭每月发放280元,三口之家每月发放330元的租赁补贴,四口家庭每月发放租金补贴共计370元,五口以上家庭每月发放租金补贴共计400元。该项优惠政策受惠最大的是一人户家庭,由过去的每月95元补贴增加到现在的230元。
廉租房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
到2010年,哈尔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预计达到28平方米,规划配套建设廉租房20万平方米,廉租房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
按照哈尔滨住房建设规划,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提高廉租住房对产业园区的居住配套功能。建立动态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信息库、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资源库。
哈尔滨市廉租房分布
2006年廉租房实物配租主要集中利用泰山家园小区和新城小区空置房。其中泰山家园小区入住20户,新城小区入住10户。还有部分廉租户被安置到政府在道外区、香坊区等各区回购的二手房内。新增廉租房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与产业园区就近的旧城改造区和城市边缘区。(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㈣ 哈尔滨廉租房
廉租复房是指政府以租制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㈤ 哈尔滨市廉租房解困房怎么申请
政策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1、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市区内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的;
(二)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连续一年以上领取低保金的;
(三)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公布的当年住房标准的。
本条前款(三)项所列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标准,随着城市居民住房水平的提高,可适时进行调整。
2、申请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廉租住房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住房情况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二)社区居委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在申请人所在各社区居委会内公示,有单位的同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10日后无异议的,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
(三)街道办事处将初审意见上报区廉租住房办事部门审核后,报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批准。
3、经批准后即进入轮候或者摇号
第十三条对已取得实物配租、租金补贴资格的,实行轮候制度。根据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排序先后等条件,由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按照排序先后办理;无法确定排序先后的,可以采用摇号的方式排序。
在轮候期间,廉租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区廉租住房办事部门应根据变化情况提出变更意见,上报市廉租住房管理机构,给予变更登记。
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置的,取消当年资格,重新轮候。
㈥ 黑龙江廉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
(二)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第九条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
(二)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
(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第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
(二)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
(三)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四)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 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五)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6)哈尔滨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承租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
(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五)利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经营或者违法活动;
(六)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承租人的收入、财产、住房情况发生改变,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㈦ 哈尔滨廉租房入住资格标准是什么如题 谢谢了
哈尔滨廉租房入住资格标准有3个条件,缺一不可。 哈尔滨廉租房入专住资格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属: 第一,哈尔滨市户口; 第二,必须有民政部门下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 第三,人均居住面积不能超过十平方米。“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满足了上述条件的人就可以向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认为这个人符合廉租户的条件后再向上一级区政府申报,再次审核通过,区政府就会上报到市政府,终审通过后,申报者就可以得到“廉租证”就有廉租房入住资格,成为“廉租户”,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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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不是哈市户口能不能买廉租房
《办法》规定,申请公租房配租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此外,符合 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居民,也可单独申请。其中,包括六类人群:第一类: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5哈尔滨公租房申请《办法 》规定,哈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租房,但应当符合哈尔滨申请公租房标准汇总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 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二)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四)未享受过福利 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第二类:新就业无房职工:按照规定,哈市新就业无房职工也具备申请公租房的 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二)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三)已经与用 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四)在本市 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第 三类:外来务工人员:按照规定,哈市外来务工人员有申请公租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二)已 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者累计缴纳社 会保险三年以上; (三)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本专题包含的2015哈尔滨公租房申请与哈尔滨 申请公租房标准汇总等信息均来源于网络,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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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急!!哈尔滨,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具体条件,要求详细条件,不要复制的规章
从哈市住房局获悉,2011年,哈尔滨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无房内或者家庭人均容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等条件的开始到各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据了解,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184号)规定,2011年,哈尔滨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哈尔滨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二、家庭收入符合哈市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即需持有低保证或低收入证;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具备上述条件的市民可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等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办事处或镇政府初审、区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由哈市房产主管部门在年内统一进行1~2次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㈩ 我家在哈尔滨管辖的宾县农村没房可以在哈尔滨租廉租房吗
你好,哈尔滨市家庭人均收入在372元以下,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内家庭均可申请廉容租住房租赁补贴。
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上面是廉租,
下面是经济适用房。。你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