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补贴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自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㈡ 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㈢ 住房补贴是否缴交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你公司实际上没有缴纳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应视同现金发放形式,应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㈣ 行政单位的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范围吗
原则上应该并入,除非符合京财行[2000]394号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讯工具补贴: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无线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含车载电话)、无限寻呼机补助标准:正部级350元、副部级300元、正局级250元、副局级200元、正处级150元、副处级150元、正科级80元、副科级50元,科员30元。
㈤ 单位给个人发的住房补贴是不是要与工资一起计算个税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一、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㈥ 广东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三条规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七条: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㈦ 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个人所得税,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㈧ 住建局发放的个人住房补贴员工需交个税吗
财税字[1997]144号对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规定如下: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97号文件规定: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个人从单位取得的补贴标准内的住房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并入当月工薪计算纳税。
㈨ 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什么意思,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这块,可以在缴税前,扣除住房相关的费用,定额扣除。项目有房租,个人房贷等项目。如果是单位给住房补贴,这一块属于薪资范围,超过缴费基数,还是要纳税的
㈩ 住房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住房补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对改革制度涉及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一、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