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唐山路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呢
唐山路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三个机构,地址分别如下
一、建设路管理部
路北区建设路100号中国银行营业厅
附近最近公交:公交总公司-公交站98米
途径公交车:5路17路17路支18路25路35路36路36路支线46路66路
二、北新道管理部
路北区房产交易大厦营业厅
附近最近公交:北新道大里路口-公交站220米
途径公交车:19路20路42路45路46路59路68路118路
三、新华道管理部
路北区中国银行营业大厅
附近最近公交:增盛路口-公交站164米
途径公交车:29路46路
四、地图参考如下
B. 紧急求助唐山丰润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地址
电话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知道地址。在团结路上。如果你知道新城购物广场的话就好办了。你想从哪去住房公积金?!说的详细点吧!那样我才能具体告诉你
C. 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在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叉路口东北角,也就是唐山市房管局,进房管局后向西,门向南开。
D. 唐山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
12位的那个 注册一下 再登陆就可以了。 一般公积金卡都是建行的龙卡 ,上边有一串跟银行卡一样的账号是储蓄账号,账号的下边有一串12位稍小的账号,就是公积金账号了。
E. 唐山路北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为了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专透明度属,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简单来说,公积金缴存职员只要拨打12329即可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等信息。
公积金服务电话是12329,这是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热线。
F. 唐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唐山住房公积金的初始密码都是不一样的,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密码在装卡的那个信封上。如果密码丢失,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密码挂失。
持卡人如遗忘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卡发卡银行网点重新设置密码。您可以按以下步骤设置住房公积金卡密码: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经办人员应将您本人身份证号码输入计算机,核对无误后,再由您本人自行设置6位以内阿拉伯数字密码。
G. 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电话多少
不知道,好像没有吧?
公积金买房可困难了
H. 唐山哪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若不专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属中心的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咨询。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8)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扩展阅读: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I. 唐山住房公积金人工台电话是多少
2036624
J. 唐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套现吗你提供的这个电话号码是
电话:2258203 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来了,我刚刚取出来。希望对你有用。(好像是周三、周四上班)
关于职工支取和兑付住房公积金的暂行规定
市房资[2003]026号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为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和兑付,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支取和兑付条件
1、职工按法定年龄离休、退休或因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的职工可兑付本人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个人帐户同时注销。职工按政策提前退休的,需持相关部门证明,由中心各办事处主任审核批准后兑付。
2、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旧公房以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需取得产权证后)可一次性支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本金。支取时持市产权监理部门签发的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和本人身份证,在支取申请书附件栏内填写产权证号,支取本息金额截止到产权证签发日期.职工及其配偶因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之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实交总价。
3、职工贷款购房后,一年内不能一次性支取公积金。支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款,需持有借贷合同书、一年以内归还贷款的银行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和本人身份证,在还款满一年后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的支取额不超过一年的还贷额,在支取申请书附件栏内填写贷款合同号。贷款满一年后未支取的,可在持续还贷年限内,历年累加计算支取用于还贷的住房公积金。
4、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期间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与合法继承证明或受遗赠证明及遗赠人死亡证明、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办理住房公积金兑付。
5、兑付和支取夫妻二人的住房公积金时,需持结婚证或能有效证明夫妻关系的其他证件
6、公积金的兑付和支取原则上由当事人办理,如能提供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夫妻双方可互为代领。必须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交纳公积金单位委托证明和办理人身份证及前述其他证件。
7、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程序。办理公积金兑付和支取,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兑付申请书》,由经办人员初审合格后,由办事处主任复核原件并亲笔签字。
8、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为他人代领住房公积金。
二、其它
1、职工在缴存期间因停薪留职、下岗等原因不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又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应办理封存。单位整体封存,由单位写书面申请,中心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再就业继续缴存时予以启封,或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办理兑付。
2、在办理支取、兑付业务工作中,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暂行规定,不允许变相掌握政策,更不允许出现不正常的支取和兑付行为。如发现违规操作,中心将视情况予以严格处理。
3、以前有关支取、兑付的规定如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4、为配合本暂行规定的实施,中心将出台实施细则。
5、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