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的查询以及电话。急!!!
打114,重庆市有个专用查询电话
㈡ 哈尔滨退体人员公积金去哪办理
员工退休,是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哈尔滨公积金管理中以及各区域的办事处较多,可根据员工所在地区进行选择。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景阳街132号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北区办事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号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坊办事处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89号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坊办事处
地址:和平路66-2号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岗办事大厅
地址:三姓街61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民生路179-6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㈢ 南京江北新区公积金中心在哪
江北新区办理公积金手续是可以在浦口分中心进行办理的。
江北新区是中国国家级新专区,位于南京市长江属以北,由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构成,总面积2451平方千米,占南京市域面积的37%,是华东面向内陆腹地的战略支点,拥有便捷的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枢纽,是长江经济带与东部沿海经济带的重要交汇节点,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地区的综合门户, 南京北上连接中西部的重要区域。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口分中心
地址:高新路9号
㈣ 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应该是"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办事处"才对。地址是: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回市场加州城市花园民答生银行旁
江北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江北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区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都归口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地址是: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
㈤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公积金
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
办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
受理地点:工、农、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办理程序:
①单位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单位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上述表格;
③单位将填妥的《单位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连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送交银行经办网点;
④银行经办网点发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印鉴卡两张,单位在印鉴卡上预留单位印鉴后,一张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另一张由单位自存;
⑤上述表格及附件经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返回《单位登记表(回执)》、《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回执)》各一份给单位自存
㈥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综合处
参与中心政务,管理中心事务;负责中心目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把关工作;负责中心公文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中心收发文件的登记、运转及保存等工作;负责中心的宣传工作和信息编报工作;负责中心的信访、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中心档案室的综合管理和档案调阅工作。
筹资处
负责制定和适时调整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账户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调整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账户管理等业务操作流程;对办事处、分中心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账户管理等业务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公积金代管户的管理。
法规稽查处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公积金执法有关政策的调研、拟定和调整,制定公积金执法业务流程;负责公积金执法业务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依据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的意见,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受理、处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信贷管理处
负责贷款相关政策的调研、拟定、调整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贷款业务流程,对办事处、分中心等部门贷款政策执行情况和业务运营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解答相关部门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负责个人贷款签约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报表的汇总编报,对贷款风险和运营质量进行分析。
会计管理处
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控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贷款等各项财务收支及分配等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对账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负责业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向财政、审计等部门报送;负责分中心、办事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计算机处
负责起草管理中心的信息化工作规划、信息化工作制度、客户服务的工作规划、客户服务的工作制度;负责公积金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内的数据信息备份工作;负责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员岗位权限的收授工作;负责提供和更新公积金网上、短信、查询机等查询数据;负责公积金网站的建设;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检查各分中心、办事处的计算机安全工作;负责公积金业务电话、公积金网站的咨询答疑和留言回复工作。
计划处
负责组织编制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季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负责起草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起草和签订中心与银行业务委托协议。
稽核处
对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负责人离职离任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及其他与中心有关单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检查。
资产保全处
负责贯彻落实《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资产抵偿贷款管理规定》;负责单位、项目贷款的清收和抵贷资产的收取、管理、处置变现工作;负责单位、项目贷款的法律诉讼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职称管理等政策规定,并拟定内部相应的制度办法;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奖惩、竞聘上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聘任等管理工作。负责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评、聘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精神文明和制度建设;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中心直属各支部党的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负责受理和处理中心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中心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宣传工作。
工会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法制和职工道德教育;协助和督促行政事务,办好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职工互助互济工作,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团委
负责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团组织及中心党组的决议和指示;负责拟定、执行团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召开团委会议及团员代表大会;负责青年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组织青年团员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负责共青团各项创优工作以及评优、推优工作,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的年轻人才和后备力量。
松北办事处
香坊办事处
平房办事处
南岗办事处
道里办事处
道外办事处
阿城办事处
呼兰办事处
双城办事处
五常办事处
通河办事处
延寿办事处
依兰办事处
宾县办事处
尚志办事处
负责本部门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报和中心下达的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本区内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和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区国库集中收付所属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业务;负责公积金提取审批及公积金建户、转移、变更等各项具体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缓缴和调整缴存比例的审批;负责本区单位公积金对账工作;负责联系公积金个人贷款签约项目;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发放以及逾期贷款催收等相应各项贷后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公积金咨询、查询、信访工作。
㈦ 想在松北区买个房子,公积金贷款,有没有知道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
2、公积金缴存证明(容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㈧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区办事处在哪里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办事处地址:嘉州路招行加州支行右侧
㈨ 江北领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重庆 渝北区来 嘉州路源93号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办事处附近的公交车:
124路、125路、151路、111路、126路、149路环线、502路区间、537路、603路、606路区间、608路、610路、618路、619路、801路、818路、821路、825路、842路、861路、880路、886路、奥特莱斯购物专线、旗柳专线、609路大站、166路、245路、288路、133路、865路、881路、411路、602路、809路、BRT、465路、BRT区间、630路、882路、887路环线、851路环线等。